唯一的真理 10 發表於 April 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5, 2008 當某討論串被翻起前之最後回覆時間為一個月前,經一人於此提出該討論串已無討論價值且由兩人以上副署則可關閉主題。若某討論串仍有討論價值但已關閉,則經一人於此反應且由兩人以上副署即可開啟主題。以上版主皆有否決權。若關閉與開啟之支持人數各達三人以上,則由版主主觀決定。其中閒聊專區因深藍政策已有相關規定,故不受第八條管轄。反應格式如下主題:【開啟/關閉】XXXXXX網址:副署者引用該提出者之文章並附上簡短理由即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