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陸港澳版版規(11/05/0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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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規要旨為規範會員發言之尺度,及正副版主權力之行使。

第一條(經營方向)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大陸港澳學生聯版經營方向為:

★一、促进两岸三地學生間的交流與溝通,使两岸三地的朋友在扩大交往中增进了解,在深化交流中增强共识并逐漸消除對彼此錯誤的成見。

★二、增進兩岸三地學生間的友誼及擴展對彼此了解的領域。

★三、提供兩岸三地以及海外的學生討論與兩岸有關之事務,升華大家對一些問題的理解,認識及思辨。

第二條(處分行使原則)

※2-1本版正副版主任何處分需依據總則與版規執行。

※2-2正副版主所有版務處理之發言屬公有領域,即無關乎離題。

※2-3正副版主有權對相關版務的主題按其實效予以刪除,關閉。

※2-4禁止正副版主「非版規第三條所規範外」以任何理由修改其他會員之文章,所需之「版務提示」,請于該主題

內另行發文告誡。

※2-5本版正副版主之任何處置僅限于,相應「主題」「文章」并無權對其他任何會員于本版內禁言。會員于本版之

行為若非與總則之「文章管理辦法」相抵觸,則正副版主,不得提告于「法務組」

第三條(主題標題規範)

△3-1會員於本版發表新主題請選擇主題分類,且以一個為限。違反者正副版主有權修改之。

△3-2主題標題需符合發言內容,禁止無意義的簡單標題。違反者正副版主有權修改之或酌情刪除。

△3-3公告與警告分類只得由管理人員使用,違反者正副版主有權修改之。

第四條(文章內容限制)

本版禁止以下行為:

●4-1、版聊(版聊區之外),無意義發言。

本版定義:發表與討論版意旨不符之主題,回復與主題內容不符之文章,以及發表沒有永久表保存價值之文章。發言字數少於7個字也歸為無意義發問,不到的又剛好被版主副版發現的話...就刪了= =+可在本版非版聊區內的任一主題,適當版聊,但內容不得超過發文的一半。違者按版規第五條酌情處理。

本版定義:發表與討論版意旨不符之主題,回復與主題內容不符之文章,以及發表沒有永久表保存價值之文章。發言字數少於7個字也歸為無意義發問,不到的又剛好被版主副版發現的話...就刪了= =+可在本版非版聊區內的任一主題,適當版聊,但內容不得超過發文的一半。且凡于本版,主題標題內容與文章內容重複,文章內容重複,文章內容照搬他人發文者,亦歸為無意義發文。以上違反者按版規第五條酌情處理。

●4-2、涉及謾罵、人身攻擊、挑釁,的文字

在本版,我們需要的是和睦的討論氣氛。激烈、諷刺的言詞僅會造成他人不悅,而且不能在實質上傳達什麼有價值的訊息。即便是建立於理性的批判之下,如果發文者語氣不佳,用詞不當,出現人身攻擊或難以定義但有輕視意味的文字,那麼匹夫無罪,懷壁有罪,一概刪無赦。

●4-3、含有不雅內容之發言。

如發文中出現此類信息,版主副版有權對部分內容刪除或直接軟刪除該文

如發文中出現此類信息,版主副版將于該主題內另行發文警告或直接軟刪除該文

● 4-4、相關“狹義”政治的發言。

本版所禁止之政治文是指狹義性質之政治,指牽涉現今對於國家政策具備決策權力之人物、選務活動、政治黨派、政府機關、各國敏感政策之相關討論文章,其中對於時 事性、爭議性文章會有較大動作之處置,處置之輕重由版主副版主主觀認定,遇異議以版主副版主主觀認定為主,若仍有爭議請依本論壇總則循正確管道申訴。

本版所禁止之政治文是指狹義性質之政治,是指牽涉現今對於國家政策具備決策權力之人物、選務活動、政治黨派、政府機關、各國敏感政策之相關討論文章,但以下與政治相關且以學術為主旨之議題,則可于本版內發表,唯不得違反總則之「文章管理條例」及「本版之版規」

1. 教育議題

2. 文化議題

3. 社會價值

4. 政策制度

5. 公共行政

6. 財務行政

7. 兩岸關係與安全

8. 政治經濟

9. 社會運動

但以上之議題,若涉及到下列任何一方者均以所禁止之政治文處置。

# 為某特定團隊/政黨發表者

# 從事競選活動/政黨宣傳者

# 討論兩岸統獨議題者

# 侮辱其他地區或團體者

# 挑起種族人群對立者

另外若相關兩岸時事性,長存性,歷史性之非政治性政策討論,非有站方明確頒行之法律 (條例/規則/通則)、命令(命令/辦法/公告)則依版規第九條第一,二款或依所禁止之政治文處置,其他未有規範之議題,亦依版規第九條第一,二款或依所禁止之政治文處置。其中對於時事性、爭議性文章會有較大動作之處置,處置之輕重由版主副版主主觀認定,遇異議以版主副版主主觀認定為主,若仍有爭議請依本論壇總則循正確管道申訴。

● 4-5、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或版務需要者不在此限。

● 4-6、除公益事業外的任何形式的廣告訊息

本版廣告文定義為:任何形式發表的以交友,尋人,討論私人事物為要旨之文章。

● 4-7、發表于本版經營方向無直接關係而更適于其他版討論之主題

● 4-8、筆戰,離題等致使所討論主題之失焦發文

本版的筆戰定義為:不特定的多數人針對彼此言論,非理性的無止境回覆反駁

離題之認定請參見無意義發文定義。

本版的筆戰定義為,不特定的多數人針對彼此言論,非理性的無止境回覆反駁。離題之認定請參見無意義發文定義。另外,正副版主之任何版務發言以版規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屬公有領域,故無關乎離題。會員僅需切實履行版務發言中的要求即可,若有針對相關版務發言之任何回應,均以離題處置。

第五條(相關處罰行使)

若違反第四條任一款之規定,正副版主有權視其情節酌情進行下列管理動作:

◆1. 於文章內回覆口頭警告

◆2. 發佈違規警告

◆3. 暫時關閉主題

◆4. 永久關閉主題

◆5. 刪除文章,主題

◆6. 紀錄違規

◆7. 回報上級

◆8. 移動主題

◆9. 文章部分內容刪除或翻白

第六條(合併主題行使)

主題內容重複者,正副版主可合併主題。惟當主題內容重複之數主題已經具有獨立討論脈絡時,不得合併。

第七條(主題置頂)

◎ 7-1主題置頂與否由正副版主認定,會員以發送私人訊息予正版主提請置頂,提案時必須說明理由。

◎7-2站務或版務公告得直接置頂,不受前項限制。

◎ 7-3正副版主不得將其發表無關版務之主題置頂。

第八條 (精華認定)

主題凡符合以下條件任兩款者,可由版主主動設置或會員以發送私人訊息方式向正版主申請收錄精華:

▲8-1、點擊數達一千次以上,回覆數達三十次以上者。

▲8-2、與版務有關且討論具深度者。

▲8-3、與兩岸文化,風土人情,餐飲,旅遊有關且討論具深度者。

▲8-4、內容可供日後參考者。

▲8-5、符合本版經營方向且討論具深度者。

若主題未符合前項任二款,會員仍可提出申請,並註明提出原因,經正副版主認可後得收錄於精華區。正副版主可自行收錄文章至精華區,惟仍得符合任二款,未符合者同第二項處理。惟正副版主發起之主題不得加入精華區。

第九條(版規之效力與修改)

◇9-1本版規未規定者,適用總則之規定處理。

◇9-1本版規未規定者,適用、(條例/規則/通則)、命令(命令/辦法/公告)總則之規定處理。

◇9-2總則及本版規皆未規範者,得類推適用,或由正副版主即時處理並附註理由。若其影響本版秩序、他人言論自由及經營方向,得處以警告或鎖定。惟不得進行刪除。

◇9-2總則、(條例/規則/通則)、命令(命令/辦法/公告)及本版規皆未規範者,得類推適用,或由正副版主即時處理並附註理由。若其影響本版秩序、他人言論自由及經營方向,得處以警告或鎖定。惟不得進行刪除。

◇ 9-3版規以深藍總則為基準,所有新增、修訂、刪除的條文公佈後三天正式實施,不得溯及既往。本版管理採自由心證主義。

◇ 9-4正副版主對本版規,保留一切釐訂、增刪、以及解釋權。且無論看過版規與否,凡在大陸港澳學生聯版發言者,皆表示你已認可本版規,不得以不知情推諉。

第十條(發文內容之相關規定)

☆10-1 禁止會員在三個以上討論版中張貼相同性質的文章。

☆10-2 標題與文章內禁止使用注音符號。

☆10-3 論壇內所有文字之電磁紀錄屬站方所有,著作權歸屬原作者。

☆10-4 簽名檔內容視為文章內容,若有違規依照處罰條例處理。

☆10-5.本版可使用正體、簡體中文與英語等通行語言,非必要不可使用方言,禁止大量使用火星文。本版版務語言為正體中文。

☆10-6禁止大量的錯字,量少我幫你改,量多我幫你刪。

---------------------------------------版規正文結束-----------------------------------

此版規由信義制定,并于97年4月3日23:00正式實行。如您對版規有什麽意見,請PM我 or Syric,謝謝。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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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對管理團隊的裁決有問題,請按照管道申訴,而不是刻意的鑽漏洞,或是惡意挑釁管理團隊成員及總則,這是違反論壇規範且十分不智的行為,無法為您解決任何問題,相關問題請從正式管道申訴。

申訴管道:

對版主.副版主判決問題,請至組務版向總版主申訴

對站務部總版主判決問題,請至服務窗口向法務組申訴

對法務組判決問題,請至中央廣場版向站務部部長申訴

對站務部部長判決問題,請至中央廣場版或服務窗口向監察部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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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項目、記錄點數暨逾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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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注意:

▲1. 違規點數系統全站封鎖門檻:滿5點封鎖壹週,滿10點封鎖貳週,滿15點封鎖壹月,滿30點永久封鎖。

▲2. Cross-post係指會員於單一或多重討論版張貼三個以上(自第三篇起算)相同性質之文章,每三篇記錄五點

▲3. 一般會員遭記錄違規逾三次則不得申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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