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魔 10 發表於 March 2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6, 2008 成立民間軍事公司(官股民營),組織專業顧問團、智囊團重新檢討軍方制度、政策、裝備、建軍方面的得失、改良裝檢規則,以彌補軍方本身的不足。打造軍民對話平台,整合國內產學官合作。代理國內軍品外銷,外銷軍品之盈餘做為研發單位之經費,以彌補國內預算編列之不足。統一對外採購窗口,與國外軍火商接洽、磋商,但不可逕行訂約或修約,成立專業採購團隊,審慎分析採購軍品的必需性,性能、戰力分析,爭取技術轉移、工業合作之機會。積極爭取國內軍品(官方&民間)參與國際性展覽的機會,藉參展以了解國際趨勢,整合國內軍品製造業(官方&民間)、開放部分國外軍火商於國內特定國防工業區內設廠,以技術轉移、合作生產為條件。擴大台北航展,另闢展場以舉辦國際性的「台灣航太暨軍備展」為最終目標。協助國營民營之軍備製造商拓展國內外之市場,催生「軍備外銷法」落實軍品外銷分級、擴大外銷規模、放寬高級軍品外銷限制,並參與競標國外之採購案,藉此讓國內軍品邁向國際舞台,以廣大客戶之使用建議,作為裝備改良之方向,以精進產品品質與視野。人員方面,代理國外教官來台短期授課、延攬國外教官駐台代訓現役特戰人員、代理國內外特戰人員交流互訓(出國比賽、受訓….),引進小量外籍傭兵供聯訓對抗之用,以增加實戰經驗。納編退役之軍、警、海巡支特種部隊,以保持戰力,並兼具控管效用,蒐集分析國外資料,供國內建軍之參考。PMC人員裝備自理,下班後即繳庫保存;PMC人員非軍職,行境外任務較無爭議;並可作為國內重要設施之保全、國賓之隨扈、出訪人員之隨扈,引進新式裝備(槍械、個人裝備、非戰鬥用載具)無須經國會審查,但須向國防部及警政署報備,提供國內裝備研發之測試、提供意見之平臺,提供國內部隊對抗之假想敵(不可預設劇本,現役人員拚尊嚴,PMC拚獎金,如此各方才會使出全力打敗對方),PMC人員在戰時,可迅速整裝成為一之強悍的後備勁旅。舉辦實彈戰術訓練之營隊,供一般軍警及民眾參與,以達自我精進及全民國防之目標。請各位大大給我的想法多多的建議與批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魔 10 發表於 Februar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0, 2009 國防法第22條提到「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獲得武器裝備,以自製為優先,向外採購應落實技術移轉,達成獨立自主之國防建設」。但國軍遲未依行此法,對國造裝備存有芥蒂而不願使用,對外軍購又不順利,造成國軍現代化進程落後,常為人所詬病。 台灣的幅員和國力有限,綜合工業能力更是與先進國家有著很大差距,追求完全的國防自主能力是不切實際的。因此,如何結合本身的產業特性與優勢,在局部領域尋求國防工業的發展,應該是台灣的發展方向。而國內許多廠商具有製作軍品零件的能力,政府應加整合,並輔導民間企業參與國防工業,結合民間力量來厚植國防;另外以國防工業的研發成果導入民生工業,促使產業升級,以培植台灣產業競爭力。 為發揮聚集經濟之精神,由政府主導成立民間軍事公司(PMC)及國防工業園區。可於推動不佳的工業用地(如:彰濱)或沒落漁村籌建一處具深水軍港及中型機場之國防工業園區作為國內軍備生產重鎮,並於園內建立國家軍事博物館及大型展覽場地,以展示我國建軍歷史與定期舉辦國際性的台灣航太暨國防工業展,整合苗栗銅鑼國防科技園區以形成台灣的國防自主走廊,包含研發、設計、製造、釋商及技術轉移的複合體。 國內的國防工業不若他國都為民間企業,也不似一般的高科技產業可有各大企業投注大量資金,成立國防工業園區需由政府的大力推動與支持,採購軍備時邀請國外之軍火大廠投資與設廠(維修保養與製造),爭取技術轉移與合作發展的機會。 園區自有發電、供水及油料等設施,不必仰賴一般民用資源支出。興建軍港、卸貨碼頭與軍貨兩用機場,自有港區可節省對外租借港區的租金、陸上運輸的運費與時間,貨物下船(機)即可進廠,另外減免軍需工業進可品的關稅,降低軍需工業初期發展之成本,設立軍需工業航運管理中心以控管貨物進出口。園內另設民間軍事公司總部、產學官合作及技轉中心、軍品釋商中心。 然而國內各具有指標意義的軍需工業龍頭,如:中船(台船)勤業工廠、漢翔、中鋼、中科院、軍備局各級兵工廠、聯勤兵整中心等已在各地落地生根,有專屬廠區與設備,是否需要遷入或設立分廠都有待商榷,一般產業亦是如此,但若各指標廠商都未遷入勢必使其他軍需工業或軍民通用科技製造商對政府發展國防工業園區的誠意存有疑慮。而政府應如何提出誘因吸引其他廠商參予,則是政府應思考的問題。各指標廠商若不入園,則必須每月展示研發成果、合作計畫案、招釋商案,以屏除過去各兵工廠閉門造車的窘境,亦展示政府誠意。 而發展國防工業園區三大難題:土地、經費、商源等問題解局之後,再者則是保密工作,軍需工業仍具由研發過程的機密性,不若一般產業公開。雖集中管理(制),仍有難以周全的地方,是否於園內駐軍或委由PMC保全是可考慮的選項。 園內設置大型展覽館區,以每年舉辦國際性之「台灣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大展」邀集國內外各大軍火製造商及友好國家之機艦(海軍嘉年華)參展,開訪港可及機場供展覽使用。提升台灣在國際的能見度。請各位大大給我的想法多多的建議與批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死U條人 10 發表於 February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0, 2009 不說錢的問題,其實所謂發展不佳的工業區發展不佳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工人都是外勞......。要將這些工業用地移作他用是一件麻煩事,不過麻煩的來源是老闆和他背後的利益集團。再來是與民間企業結合的問題,我覺得台灣的情況和二戰前的日本很像,問題出在於民間和軍方的溝通沒有互信,畢竟兩者的需求經常衝突,更糟的是軍方固執己見,民間擺爛應付,後果就是全軍覆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02003330 10 發表於 February 21,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1, 2009 黑水公司是啥東東啊......(應該不能吃)那個國防法看得我眼花撩亂.......這方面我真的不太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鼻子喬啪 10 發表於 February 2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2, 2009 代理國內軍品外銷,外銷軍品之盈餘做為研發單位之經費,以彌補國內預算編列之不足。統一對外採購窗口,與國外軍火商接洽、磋商。引進新式裝備(槍械、個人裝備、非戰鬥用載具)可是這樣經費夠嗎??ex:要賣幾隻T-91才能買一台E-2呢XD(假設美國肯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魔 10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9 我說的彌補國內預算編列之不足,正確來說是"研發預算"沒說清楚,造成誤解抱歉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鼻子喬啪 10 發表於 February 25,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5, 2009 我說的彌補國內預算編列之不足,正確來說是"研發預算"沒說清楚,造成誤解抱歉喔我是覺得啦研發好像比買東西更花錢的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鼻子喬啪 10 發表於 February 26,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6, 2009 但是軍方研發經費真的比較少是沒錯,而且常被打壓,這邊扣一點那邊少一些,就沒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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