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權力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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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覺得我很容易記錯= =)

公民課好像有教

地方行政首長管轄地方

而高他一級的首長如果對那個地方的事務有異議

可以與之協商和會談,但是不可以直接執行公權力

是不是有這一規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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