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然 10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8 相信大家對學校一些措施感到不滿,而學生的權利一再被學校打壓。面對這個情況,在下私自寫了篇有關板中人權益的宣言。但仍要大家回應才有其效力。 假如這篇文章的回應超過100篇,以及點閱人數超過3000次,那這份草稿將會變成正式宣言。對這份草稿有意見的話,可以在回應中提出,謝謝。新板中宣言草稿 這個世代,青少年們必須擔負責任,責無旁貸,對於一切事物有所看法,代表批判精神的展現。從課本上我們知道,人是生而平等,學生也不例外。對於我們的權利,所有板中人必須盡力爭取。但大家所規範的公約,也要一起遵守。 遵守校規是學習如何守法的機會,但對於不合理的規範,我們有權力要求廢止。而學校所做的種種措施,必須讓學生知道為何而作,不能單方面實行。發布措施的單位不能以「上頭決定」這個理由搪塞。 學校不屬於任何特定人士,它是由學生與師長組成,所以校規的實行與界定範圍必須符合學生與師長的期待。學生有權利詮釋校規,而這個詮釋必須要與其他方面的意見協調。 我們知道,國立板橋高中已經過了六十一個年頭,教學多年的學校,是不應當由於輕微和短暫的原因而予以變更的。過去的一切經驗也都說明,任何困難,只要是尚能忍受,學生都寧願容忍,更無意為了本身的權力而放棄他們習慣以久的常態。 學校實行一些措施卻沒有按照校規,或者朝令夕改。譬如進德處罰範圍,由哪間處室執行等規定都處於模糊地帶。更遑論最近發生的書包問題,學校政策一再反覆不定,更讓學生無所適從。但學校執行這些措施時,卻沒有傾聽學生意見。學校近來標榜所謂優質化高中,更是莫大諷刺。 國立板橋高中絕對是一所優質化高中,但學校種種行為卻令學生失望。但學生也必須尊重師長,學生與師長並非對立關係。所謂「教學相長」長得不只是師生雙方的學識,更有學習如何包容不同意見,並一起找出合適答案的涵義。 學生尊重老師必然,但老師亦須適度的接納學生的意見。就算是老師,也有不及學生之處,韓愈〈師說〉也提到「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師長(包括學校行政人員、老師、教官)不能以自己的身分壓制學生。 所謂新板中主義,不單針對學校的措施,學生必須要學習如何判斷事物,而不是一味批評。尊重是維持師生關係良好的必備要件。每位學生都是獨立個體,而這篇宣言是為這些具有獨立思考、批判能力的學生發聲。 最後這篇宣言代表國立板橋高中進入一個新世代。具有獨立思考、批判能力的學生,與廣納意見、和平協調的學校,將是這個高中的新主導者。 2008/2/23 楚然起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透明蘋果綠 10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8 以下幾點問題想請教:1.請定義何謂"正式宣言"2.第七段最後一行;"老師不能以自己身份壓制學生"此句的"老師"定義及分野為何?3.請問就現階段而言,這篇文章是否僅為個人宣言?如果是,那請問日後會發起對外的宣導活動?又如果不是,請詳細回答,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好個尼范 10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3, 2008 楚然,對於你發表這宣言的行動和勇氣,我致上最高的敬意,因為這是很多人都辦不到的事,而你衝鋒陷陣了,事件的發展總有起頭,我想這是我們學生爭取權益的重要開端。而以下是我的淺見,如有錯誤還請更正。首先,我得說這宣言太草率太不正式,以美國獨立宣言為例,1776年6月,五人小組成立,其中修訂多處,修訂版完成後上呈至大陸議會,7月2日正式宣告獨立,而大陸議會在8月10日將宣言全文送至倫敦。獨立宣言有五十六名與會代表簽署,包含日後當上總統的亞當斯以及當時十三個殖民州的各州代表,因為茲事體大,當時發表此宣言到生效約經三個月才大抵完成。若依循此模式,新板中宣言應由班聯會主要幹部組成小組,或是召集各班班代密集開會討論,編寫以及修訂新板中宣言,再由各班班代簽署,上呈給學校。其次,如果我是學校老師或是行政人員,我會對這宣言不以為然,現代社會講求證據,因此在提出指控的同時,應該附上足以讓自己的言論站得住腳的證據,以學校進德單濫開為例,倘若有人證現身說法,和能夠讓學校方面不得不承認的物證為後盾,我想這宣言就不會變得浮濫無力。以上,淺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楚然 10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首先感謝兩位對這篇草稿的關注。 我想先貼在網路上,現階段算是在下私擬的草稿,看看反應如何。假如真的達到我所說的標準,那下一步就如同好個尼范所說的,跟班聯會聯繫,並印出書面請大家連署。我想這篇草稿必須經過一定民意的認同,才算是「正式宣言」 第二個問題,已改成師長,並括號注釋。 至於證據問題,可蒐集宣導事項紀錄簿及教官朝會時的談話。對於進德處罰的認定,敝人曾寫過一篇文章探討,網址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38349&page=2當然對於學校有濫開進德的行為,歡迎同學檢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恨情歌 10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第一,這份東西既以「板中」為名,想必是代表全板中人。那請問你「一百人回覆、三千人瀏覽就通過」這個標準是誰訂的?誰授權你訂這個標準?沒有授權,你憑什麼代表全校擬這份東西、擬這個通過標準?若依循此模式,新板中宣言應由班聯會主要幹部組成小組,或是召集各班班代密集開會討論,編寫以及修訂新板中宣言,再由各班班代簽署,上呈給學校。他說得對。全校每個人交錢給班聯會就是一種授權,那是大家認可的組織。你憑什麼跳過班聯會,自己做這個事?你對「校內學生自治組織」的尊重在哪裡?第二,也是像樓上說的,歷來各種「宣言」形式的文件都是經過長期的討論才產生的東西。每一條、每一個句子後頭都有隱含的訴求、維護某特定族群的利益。或像《共產黨宣言》那樣的東西,他也用一個清楚的概念來解釋整個社會狀況和他們的展望與理念。但是你這個東西的訴求在哪裡?我看到的是每一段的訴求都模糊、不清不楚。許多句子如「但學校執行這些措施時,卻沒有傾聽學生意見」、「實行一些措施卻沒有按照校規,或者朝令夕改。」,到底是「沒有傾聽學生意見」還是「學生沒有試圖傳達意見」?「沒有傾聽意見」的證據又在哪裡?有沒有可能其實他們已經聽了意見,你卻不知道?又,不按照校規,到底是哪些事件不按照校規?又不按照哪一條校規?證據在哪裡?我看到的不是一篇「宣言」,而是一篇道德勸說。你知道,發起「宣言」運動就是一個政治舉動,而政治不是遊戲。而身為一個「運動」,就必然牽涉到「利益」。一個宣言有人會來簽署,必然是他認為簽了對自己有好處。但你這訴求不清不楚(甚至我也沒看到你對學校行政有什麼實質的要求)的文章,我簽了顯然不會有什麼改變,那我為什麼要簽?所以這樣的文章顯然沒有變成一個運動的條件。而就只是一篇普通的評論。那麼,既然只是一篇「評論」。你是一個掌有全校資源的媒體人,你不透過媒體來傳播這樣的資訊,反倒額外散播。這樣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楚然 10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看來是我太衝動……我會主動向班聯會主席聯繫。看看可不可以直接推動連署,而之前留言的人所提出的意見,我會纳入參考不好意思(鞠躬)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oidskitty 10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我絕得很多地方 比如說不良的規定的地方 可以提出來一起討論在由學生會向校方反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陪我走到世界的盡頭 10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感謝各位的關心新板中宣言大致上有了架構其中有板青熱血青年注入的心力還請各位支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oidskitty 10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sorry 在補充幾點我絕得這一篇宣言~~不管是不是經過你個人單方的思考以及編輯或者與他人依同討論出來的結果其實有很多地方有稍微的含糊不清~~~可以舉證來讓自己的論證更加鮮明~~樓上的建中大大說的很對~~學生會的尊重在哪裡我絕得~~學生會的設立就是可以代表學生整體~~向校方一同討論事項以及讓校園環境更加美好的組織~~這樣直接跳過此組織~~我絕得有點些微的不妥不過你發表這一篇文 本人感同身受~~給你一記深深的鞠躬以及無上的敬意熱音社藍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avid280520 10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4, 2008 小弟我和光哥聯繫過了他說請我再寄一次信給校長並同時寄給他他解釋上次我寄信校長沒有收到並請我再寄一次我提出了十一大問題及一些大家及個人的改善方案一併附上比方說服裝問題、進德問題(徐組長問題)、施工問題、行政人員問題(主任說話不算話、教官利用學校水資源洗車等)、晚自習問題(省電問題)、第八節輔導課問題(收錢問題)、書包問題、廣播問題(廢話太多又重複)、等電梯問題(老師也會聊天)、獎金制度(建中比台大值錢)、其他建議(圖書館擺設)信件已寄出若校長還是以沒看見為理由塘塞的話我將會印一張親自放到他桌上希望近日內就能改善若還是不動聲色那就來連署吧另外我高一的時候,進德收發票,有些家長知道了,就要死要活的,還把記者搞來學校,那我想請問,如果那些要死要活的家長知道學校不准我們戴圍巾,那會發生什麼事呢?(特別是很多人的家長都馬是一些市議員、立法委員的,嘴砲功力一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楚然 10 發表於 February 25,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5, 2008 此篇文章已經修改,等印出來後會跟班聯會主席討論。這裡先鄭重的跟班聯會道歉,沒有經過你們就貼這篇文章,對不起! 不過聽有人說,「班聯會要舉行連署,必須要經過主任同意……」 對這篇文章有興趣的人,可以到203來找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丹 10 發表於 February 2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5, 2008 另外我高一的時候,進德收發票,有些家長知道了,就要死要活的,還把記者搞來學校,那我想請問,如果那些要死要活的家長知道學校不准我們戴圍巾,那會發生什麼事呢?(特別是很多人的家長都馬是一些市議員、立法委員的,嘴砲功力一流)現在是搞危險心靈就對了,嗯.. 我想說的是 心平氣和的來做.. 不是對雙方都好嗎? 此篇文章已經修改,等印出來後會跟班聯會主席討論。這裡先鄭重的跟班聯會道歉,沒有經過你們就貼這篇文章,對不起! 不過聽有人說,「班聯會要舉行連署,必須要經過主任同意……」 對這篇文章有興趣的人,可以到203來找我。小弟不才,請問連署這種事須經過主任同意,意義為何?若主任不同意,接下來該怎麼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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