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靖 10 發表於 February 1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8, 2008 這是最近想到的一個問題目前高中我們不是12年教育,所以讀國中以上的學校不是義務所以我想請問就讀高中是否算是一種消費?如果是的話,在學校學習時若因某人的因素而影響了其他人的學習算不算是影響了其他人的權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ffeeboy37 10 發表於 March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3, 2008 就刑法而言,他沒犯法,你就拿他沒折就民法而言,假如你真的認為這是消費關係,那你要去找學校,他才是你的相對人,他們要負不完全給付的責任(不過事實上你們的關係是訂在行政法體系上的,所以也無法依民法解決)就行政法而言,這是你最佳的選擇,你們跟學校是處於修正特別權利關係的體制下,很無奈的是你沒有懲戒的權力,找老師是你最好的選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龍。 10 發表於 May 1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3, 2008 這篇文章有解釋不過他講的是大學:)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2565825&postcount=27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甫 10 發表於 July 1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1, 2008 如果唸高中算消費繳了學費發現老師教太爛可不可以要求退貨或退錢?是該找消保官、消基會還是教育部來?如果要把高中教育視為消費,那先把教育部給民營化、企業化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姜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4,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4, 2008 我認為是這不是義務教育同感!!!因為我們有繳錢,而且也有人賺到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anUtd 10 發表於 October 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9, 2008 因為某人的行為影響了他人的學習, 這當然是影響了他人的權益, 但是如果要談接受非義務教育是否為消費行為的問題, 私立學校及公立學校可能應該要分開來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華江joker 10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7, 2008 個人認為公立跟私立要分開來看大學都是"財團法人"在經營為非營利之團體..(想也不知道不可能.. 掛名的= =)高中就很值得討論不過消費的定義是什麼?如樓上所說要能刺激經濟發展嗎..用錢換取學習的經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otswat1235 10 發表於 December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2, 2008 我認為阿!!!如果是在私立的中學的話,可能可以算是消費了,因為私立中學後面有董事會,他們年終是要分紅的如果在公立中學的話,應該不能算是消費,因為它是政府管的,不是營利事業,是教育機構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有沒有照事實去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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