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2212001 10 發表於 December 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 2007 本辦法經公告後開始實施標題格式不強制要求遵守,遵守者版務將會於活動開始前一週協助置頂。學校訊息發布不提供置頂服務:p另外,本版並非討論區,若該活動已經有發表文章,請於該文章內討論,請勿開新主題討論各種活動,違者必坎。標題:【分類】 時間 活動名稱範例:【社團】 11/31 深藍一日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吳王哈哈 10 發表於 February 1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9, 2008 過期活動請勿在發文回覆違者刪文處理以上 版主 吳王哈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