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竹園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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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竹園岡高中職熱門音樂賽辦法

一、目的:

(一)發揮熱門流行音樂正向功能,倡導正當休閒活動,鼓勵熱門音樂創作,提昇青少年流行音樂水準。

(二)提供青少年良好藝術學習環境,以建構終身學習社會。

二、主辦單位: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三、承辦單位:

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

四、參加比賽對象:

全國高中職學校學生。

五、比賽時間:

九十六年十二月九日(日)。

六、活動地點:

台南一中群英堂。

七、實施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2.報名地點:

請將報名表及學生證影本寄至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學務處活動組。

地址:台南市民族路一段一號,並註明「竹園岡熱門流行音樂大賽」。

聯絡電話:06-2371206轉320、321 06-2754597

(二)參賽資格:

須再校生每不包含應屆畢業生且須同一所學校,每團至少三人,最多八人。凡表演自創歌曲者,請附詞曲資料(A4格式)及卡帶(CD)一卷。每校只能報名一隊。

(三)比賽歌曲:

以中外流行歌曲(含校園民歌)或創作曲為範圍,參賽樂團請自選一首曲子參加比賽,演唱時間不得超過十分鐘(包含準備時間)。

(四)使用樂器:

鍵盤樂器。

爵士鼓組。

電吉他及電貝士擴音器。

專業音響系統及麥克風。

除上述樂器外,參賽樂團需自行準備演奏所需之電吉他、電貝士、

導線、效果器、鼓棒、備用吉他弦等。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團體獎:

第一名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學金新台幣七千元整及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學金新台幣五千元整及獎座乙座。

優等:

錄取三團,每團獎學金新台幣三仟元整,頒發獎座乙座

個人表現優異獎:

錄取五人,每位頒發獎座乙座,獎學金新台幣二千元整。

八、其他:

(一)參賽團體於比賽時,若有低俗及不雅動作,概不計算成績。

(二)其他有變動或更改大會於比賽前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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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報名要快

報名表網址:http://mail.tnfsh.tn.edu.tw/sfs3/school/board/board_show.php?b_id=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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