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消失的愛飲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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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連署阿

其實有發揮作用喔

教育局的人 真的有重新開會一次

召集學生代表

現在愛飲屋沒了

是因為 上次的公文 先下了

在連署之前 的

至於 會不會 恢復? 或是放寬

就得看 身為學生的我們

努力不努力嚕 !

學生運動 可不是 特效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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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他只賣綠豆湯就好了(綠豆西米露20元…好貴,我只要喝綠豆…)

不過,教育部為什麼禁止學校販賣自製式飲料?

紅茶、綠茶(還有味道很噁的蘆筍汁)一杯10元

比福利社的容量大好幾倍,愛飲屋的才划算啊。

嗯…真不曉得這些高階官員在忙什麼,沒事就要找事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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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中學生會長黃建豪昨天表示,經過全台37所高中職、近2.5萬多名學生連署,教育部體育司長何卓飛與學生座談後,初步承諾,高中職合作社自下學期起可恢復販售原先販售的食品,飲料不限制只能販售純果汁等7種。

黃建豪說,教育部規範學校合作社販售食品的種類,原只對國中小學,但今年2月下達新規定,除規定學校只能販售純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和礦泉水等7種飲料,並將高中職也規範在內。

高中職學生外宿、外食人口多,合作社是住校學生購買食品的主要來源,新規定對學生十分不方便。

台中一中學生會5月21日發起全國連署,要求教育部放寬或取消新規定,獲得37所高中職、2.5萬多名學生響應。教育部體育司長何卓飛上周到台中一中和學生座談,包括松山高中、大直高中、屏東女中等18所響應連署的學生都參與。

黃建豪表示,座談會上何卓飛認為他們的訴求合理,初步承諾,新學年度恢復「學生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3條第3項「不得使用代糖或代脂」的販售舊制,最快下學期,高中職合作社可以恢復先前販售的食品。

他認為,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每份熱量應少於250大卡,是治標不治本,積極作法是宣導正確飲食觀念。

台中一中校長蔡炳坤表示,自教育部2月公告新規定後,學校目前都依新規定販售食品,等接獲教育部公文,再恢復之前的販售種類。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蕭東銘昨天表示,國中、國小學生正在成長階段,較不懂得如何選擇食品,這時就需要學校或政府幫忙把關。至於高中生,他認為在提供正確飲食觀的同時,可考慮稍微放寬。

蕭東銘說,「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確實是由教育部和衛生署一同公告,但十幾年前,台北市教育局就開始和董氏基金會推動此一政策,目標針對國中和國小學生。

他認為,主要是因為高中生已有相當能力表達需求,加上他們的營養狀況也和國中、國小學生不同,確實有討論的空間,不妨在提供正確的飲食觀念後,給他們更多的選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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