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200000012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7 你知道公司電腦安裝的軟體是否為盜版嗎?如果不知道,那你可得小心了!因為從10月中旬起,軟體反盜版查緝行動又將進入高峰期,軟體著作權人將與檢警單位合作,針對企業進行密集查緝行動,如果在公司電腦自行灌裝或下載盜版軟體,將構成非法行為。根據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調查,目前台灣有高達56%的企業,為了省錢會使用盜版軟體。換而言之,超過五成的企業暴露在使用盜版軟體,而可能遭檢警查緝的經營風險下。台灣商業軟體聯盟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企業軟體套數不足的問題一直持續存在,這不僅增加企業經營的風險,對於員工來說,也是沒有保障,而面對這樣的風險,上班族卻往往容易忽略,因為普遍員工的心態總以為,電腦不是自己的,如果犯法,也不會被拖累。但宋紅媞卻指出,過去檢警查緝時,許多企業主會將公司使用盜版軟體的問題,推諉員工個人行為,使得員工連帶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因此除了自己在工作場所中不要下載非法的軟體外,上班族們千萬不能以為軟體著作權,只是老闆的責任,自己恐怕也得十分注意。不過身為「人微言輕」的小員工,雖然想用正版軟體自保,但卻無法勸進高高在上的老闆怎麼辦?因此台灣商業軟體聯盟發起「上班族自保行動」,透過網站幫助上班族採取適合自己的三個自保行動。第一就是上班族如發現公司內部使用盜版軟體,但不知如何規勸老闆時,可以將老闆的姓名、電子郵件提供給台灣商業軟體聯盟,由他們向老闆寄出通知信,使老闆瞭解問題嚴重性;其次就是,如果不知該如何跟老闆爭取預算的IT主管,也可以到網站下載申請範本,呈報公司購足軟體授權套數。最後一點,如果上班族多次與老闆溝通無效,認為企業使用盜版軟體的狀況嚴重,可以直接網路上檢舉,降低被當成共犯的風險,還可能有機會獲得檢舉獎金30萬元。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行銷經理賴秀雯指出,每年四波的企業軟體反盜版查緝行動裡,今年光第三波就收到400多件檢舉案,而目前成案的已經約210件,其中不乏知名企業、上市櫃公司等,可見台灣企業對於軟體著作權相當輕忽。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使用盜版軟體會同時受刑法與民法的懲處,除了可能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可能付出高額民事賠償金。賴秀雯表示,就曾經有企業遭判賠 2、3千萬,因此不論是個人或企業都不能掉以輕心。因此賴秀雯呼籲,「上班族自保行動」網站已經開跑,員工們應趕緊採取自保行動,千萬不可置身事外。不過,雖然上班族可以透過網站發出暱名檢舉信,並賺取檢舉獎金,但是心裡恐怕還是會擔心落入「吃裡扒外」的罪名中。轉載自 卡優新聞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eta 10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7 政府別查了吧!先去查查政府自己機關內部使用盜版的情況吧,還去查企業?裝模作樣,我都不想講而已,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織田伊右衛門 10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4, 2007 政府別查了吧!先去查查政府自己機關內部使用盜版的情況吧,還去查企業?裝模作樣,我都不想講而已,哼!非常同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afale9108 10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07 政府別查了吧!先去查查政府自己機關內部使用盜版的情況吧,還去查企業?裝模作樣,我都不想講而已,哼!同意 +1光靠學校就不知道多少是用盜版的了 =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EFF-SU 10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2, 2007 警察局當初都有人用foxy連比錄都流出去了把這些也查一查吧指會說我們用P2P違法自己警察單位還不是一樣而且foxy還是智障再用的P2P阿(恕我直言 抱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eta 10 發表於 December 2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5, 2007 警察局當初都有人用foxy連比錄都流出去了把這些也查一查吧指會說我們用P2P違法自己警察單位還不是一樣而且foxy還是智障再用的P2P阿(恕我直言 抱歉很多警察單位不是灌Foxy就是線上遊戲,或是兩者同時有,公用電腦是給他們這樣搞的啊?電子筆錄的密碼就這麼百毒不侵啊?每次看到這樣時就想問他們,原來筆錄會流出去的事情基層警員都沒在怕的喔?筆錄流出去是誰的錯?電腦的錯?某種動物的錯?還是根本就是我的錯?我不該問的?這樣不中毒都難,下次看到警員個資整個都被分享出去時,其實也沒什麼好驚訝的了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黑暗神仙 10 發表於 January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6, 2008 政府別查了吧!先去查查政府自己機關內部使用盜版的情況吧,還去查企業?裝模作樣,我都不想講而已,哼! 這樣是不可能抓到所有的盜版使用者的!因為每天都有人在使用盜版的!:E要查盜版使用者? 別笑死人了!每天都有人在使用盜版軟體。要查的話先看看自己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eta 10 發表於 January 1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6, 2008 指會說我們用P2P違法,自己警察單位還不是一樣遺憾的是,連縣市政府也一樣。要是真的取締,縣市政府的員工大概有超過三分之一都要馬上走路回家喝西北風,搞不好還吃官司,到時連政府公文的承辦人員都被警察抓走了,這還怎麼玩下去?政府與警政單位要禁,首先必須斷絕非法軟體來源,第一步就是各大論壇的軟體分享區,但是光第一步就不可能做得到,抄的完嗎?第二步就是取締手中已經持有破解版的人,但是誰有破解版軟體這麼好查嗎?大量燒錄的話一天複製五百份都沒問題,軟體到處流來流去,永遠抓不完。所以老實說這根本就是政府異想天開的舉動,別看那幾百件案子好像很多,其實很少;台灣有多少企業?多少公家機關?多少行政單位?全台灣被取締的全部加起來也不過就那幾百件?誰願意冒這麼大的風險去舉發頂頭上司,得到獎金,然後接著被解雇,保護當事人也是有風險,消息總是會傳出來的,誰這麼傻拿自己的穩定工作開玩笑?政府要做的應該是把經濟搞起來,讓大家資金都充裕,使用盜版的企業自然就不會這麼多;政府把經濟搞垮了,大家買不起正版,政府又拼命抓,這種情形我覺得真的很可笑,這只會讓業界更糟糕而已,到時業界連軟體都沒得用了,還發展什麼知識經濟?產業還升什麼級?人民拼命挽救國家經濟,政府拼命搞垮國家經濟,這真的是本世紀台灣最大的笑話。所以有時候這種呆頭政府我根本連鳥都不想鳥了,別把我搞垮就行,還管你什麼合法不合法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宏~ 10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8 上面大家都說的很有理我也不反對與其宣佈查緝盜版不如推動使用免費軟體,這樣還來的比較有實用性例如使用linux、open office....等台灣在資訊教育這一部份,還需要多多改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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