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的鯨魚 11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因為此版沒有版主所以問問有沒有人有意願擔任版主管理權力1. 版主/副版主對所轄之討論版文章進行必要之管理。2. 版主需提名副版主,經管理員審查後任命之。3. 版主/副版主應維護精華區。4. 版主/副版主有權力導向討論版風氣。 5. 版主/副版主需警告違反版規之會員。6. 版主可制定討論版規定,無須該版會員同意,惟不可與總規牴觸,牴觸者無效。7. 版規之制定與修改需於該版以新文章公告,並於公告後三日實施,違規條文不朔及既往。8. 限制文章內容之規範均須在總則位階方具效力,唯文章格式與文章發表程序之規範不在此限。9. 軟刪除違反規定之文章,須註記理由。版主/副版主責任1. 版主/副版主有義務維護精華區。2. 版主/副版主有義務導向討論版風氣。3. 版主有義務訂定版規。4. 版主/副版主超過 5 天未上站,經風紀組發信提醒後,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直得直接解除職務。5. 版主需依照相關辦法繳交管理報告。任免辦法1. 會員於每任版主任期開始前填寫版主申請單;版主任期開始後,若欲申請既有版版主至「深藍會員服務窗口」提出申請。2. 申請人之發文數需超過 50 篇,加入時間須超過 15 天。3. 每人至多擔任兩版主職務。4. 版主需提名副版主,管理員審核後任命之,其任期與版主同。5. 會員可依辦法連署提案聲請撤銷特定版主之版主資格,實施細則以辦法定之。6. 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版主可優先申請續任;無連任次數限制,每年 12/1、6/1 舉行徵選,細則公告定之。7. 版主違反下列規定者,首次警告,累犯者得撤銷其職務,惟情節重大者可直接公告撤銷。 A. 未盡版主責任。 B. 未能有效管理所轄討論版。 C. 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或影響論壇名譽者。 D. 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E. 濫用版主權力者。 F. 其他經管理員會議決議者有任何問題歡迎在此回覆或PM給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k60thjeff 10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3, 2007 提醒樓上...申請人之發文數需超過 50 篇你趕快去發剩下的34篇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gigiii1134 10 發表於 November 1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6, 2007 認真參予深藍,很快就會破了重點是你有沒有那個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晴風 10 發表於 December 1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3, 2007 專業知識不足的可以報名嘛-3-?我好想玩科展QQ可是都沒人陪我......我很笨的ˊˋ可是我滿想當的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色的鯨魚 11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5, 2007 專業知識不足的可以報名嘛-3-?我好想玩科展QQ可是都沒人陪我......我很笨的ˊˋ可是我滿想當的XD有熱誠就可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e8154 10 發表於 February 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6, 2008 4. 版主/副版主超過 5 天未上站,經風紀組發信提醒後,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直得直接解除職務。是告知吧?自己上站時間不是很穩定(開學後)也未滿15天..再說囉~開學後就會決定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igarette S.J. 10 發表於 March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2, 2008 3. 每人至多擔任兩版主職務。這是什麼意識一個人最多當兩個版主,加副版主不超過三個以上站務部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能摸的屁屁 10 發表於 March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3, 2008 一個人最多當兩個版主,加副版主不超過三個以上站務部長可是我「耳聞」在深藍 有兩個人是掛三個版的版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晴天 10 發表於 March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3, 2008 可是我「耳聞」在深藍 有兩個人是掛三個版的版主怎麼可能快點從實招來 是誰一個人只能擔任三個版的職務 最多兩個版的版主 其他一個可以是副版主應該是這樣算三個版的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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