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henchi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閒聊版第一次出現讓我........xxxx(消音).......的文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源念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謝謝你誇獎我不壞︿︿"你是這討論串當中唯一誇獎我的呢︿︿"我好高興︿︿"晚上睡不著囉︿︿"還有回應Zeta深友我覺得沙烏地阿拉伯的國旗真是太帥了!以後就用這當照片了!決定了!本來我看完也很想回覆打你的....xd但是看到這句唔...我笑出來了....:$是我笑點太低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x39988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死刑不是一種復仇 別扭曲原本法律的意義了如果當作是一種復仇的工具那是你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皮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因為你的暱稱是[大韓民國的台灣道],台灣並不是韓國的一個道就算是,照理說應該是太極旗,你卻用了太陽旗~韓國,日本,台灣三合一;或者說是三缺一?。。再來個沙烏地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國旗如何?這樣屌不屌?。。你說你這樣會不會被打?我說.............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是不一樣的國家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lioz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酸文!?看的出來你只是想引人注意的可憐蟲罷了嘴砲!?看的出來你是嫌深藍太和平 所以出來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lioz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我說.............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是不一樣的國家吧well,就算是建中 智商還是有差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我今天終於見到了...............真正的嘴砲!這就是所謂的! :嘴砲若練好.生活沒煩惱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皮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well,就算是建中 智商還是有差的我今天終於見到了...............真正的嘴砲!這就是所謂的! :嘴砲若練好.生活沒煩惱阿!聽不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lioz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聽不懂................這傢伙可能是基測亂猜猜進建中的(不要說沒有可能哦: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把握當下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這一篇文讓我頓時無言..........= =""還有,酸人太嚴重了,噹人就好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rlioz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這篇在閒聊版人氣指數頓時爆高!!!雖然我也中了他陷阱(吸引大家目光)不過白目總該教訓教訓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igarette S.J.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學弟....我想你已經引起了公憤了....還有總則看一下11. 禁止會員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不在此限,違者處[處罰條例第2條]我想這跟你先前的文章大不相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MART SON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謝謝你誇獎我不壞︿︿"你是這討論串當中唯一誇獎我的呢︿︿"我好高興︿︿"晚上睡不著囉︿︿"還有回應Zeta深友我覺得沙烏地阿拉伯的國旗真是太帥了!以後就用這當照片了!決定了!那是在誇你嘛??看不出來!!這樣還能上建中= =沙烏地阿拉伯跟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是不一樣的懂啦嗎學弟聽說還是建中人資的啊!!這就是運氣好吧你上建中也有大書特書吧 還討論國際情勢 你吃屎吧沒被打不代表運氣好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嘎逼居熊熊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主題有點傾向筆戰(圍剿也算筆戰的一種)故主題關閉另外 來自大韓國台灣道 違反總則11. 禁止會員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不在此限,違者處[處罰條例第2條] 警告一次 有任何問題請PM給我或至本區組務版申訴版主-嘎逼居熊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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