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首先學校是公眾場合只要不悖於法律上所謂的善良風俗 (註一)愛接吻愛擁抱完全是個人自由其餘人不得置喙 也無權干涉當然也無關道德不然你在路上看到有人接吻衝向前去不管是罵:幹 野雞 還是:欸欸!!你這樣違反善良風俗你的下場會怎樣也不用多說了至於可以在公共場合的公車站牌或廣場接吻擁抱那同樣是公共場合的學校為何不行別拿你還不夠大或這裡是學校來反咬首先沒人規定幾歲可以親吻或擁抱假如是規定說16歲以上才能接吻擁抱那你爸媽早就被抓去關了況且不夠大是你在定義唷那"這裡是學校的論調"呢?看上面吧但情侶當然可以因應一些學生的困擾或抗議來調整以免招致民怨但當然也可以來個相應不理 因為又沒礙到你不過抗議別人不可以接吻是不是侵犯到人身自由則有待商榷不過話又說回來別人在學校接吻關你屁事你有什麼權力去干涉別人當然啦有些人會扯到尷尬問題尷尬問題見仁見智 況且尷尬問題太主觀了有許有人覺得不尷尬阿 (像我見到有情侶在校內或外面熱吻或擁抱 笑一笑就過去了)你怎麼可以拿你自己會尷尬的理由來叫別人不准接吻擁抱呢最後一句 關你屁事 少管閒事 因為這是 我的自由註一:民法第 72 條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刑法第 234 條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78785478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首先學校是公眾場合只要不悖於法律上所謂的善良風俗 (註一)愛接吻愛擁抱完全是個人自由其餘人不得置喙 也無權干涉當然也無關道德不然你在路上看到有人接吻衝向前去不管是罵:幹 野雞 還是:欸欸!!你這樣違反善良風俗你的下場會怎樣也不用多說了至於可以在公共場合的公車站牌或廣場接吻擁抱那同樣是公共場合的學校為何不行別拿你還不夠大或這裡是學校來反咬首先沒人規定幾歲可以親吻或擁抱假如是規定說16歲以上才能接吻擁抱那你爸媽早就被抓去關了況且不夠大是你在定義唷那"這裡是學校的論調"呢?看上面吧但情侶當然可以因應一些學生的困擾或抗議來調整以免招致民怨但當然也可以來個相應不理 因為又沒礙到你不過抗議別人不可以接吻是不是侵犯到人身自由則有待商榷不過話又說回來別人在學校接吻關你屁事你有什麼權力去干涉別人當然啦有些人會扯到尷尬問題尷尬問題見仁見智 況且尷尬問題太主觀了有許有人覺得不尷尬阿 (像我見到有情侶在校內或外面熱吻或擁抱 笑一笑就過去了)你怎麼可以拿你自己會尷尬的理由來叫別人不准接吻擁抱呢最後一句 關你屁事 少管閒事 因為這是 我的自由註一:民法第 72 條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刑法第 234 條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耶 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酵母菌海綿 10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1, 2007 以上論戰到此結束。請勿在此繼續發表任何會挑起爭端的回覆。不遵守者刪文處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taphinening 10 發表於 October 2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2, 2007 開這篇文的人態度很囂張 忘記上面誰說的 最後一句加個道歉無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78785478 10 發表於 October 2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4, 2007 這件事情 教官現在也知道了大家別吵了雖的人不是你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政附黑暗駙馬 10 發表於 October 2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4, 2007 That's enough!強烈建議版主直接鎖掉這篇因為這樣只會造成不同價值觀之間的筆戰而已這篇文章從頭到尾都很沒有意義價值觀問題什麼的不要在版上討論好不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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