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明月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8, 2007 推定的意思就是既有的認定,也就是我們對於事物原本的想法,凡是違反推定者,就必須負起舉證責任來說明為何可以推翻這個推定。例如我們知道96年9月18日台北市放颱風假,如果你想推翻這個推定告訴大家其實沒有放,那就必須舉出各種證據,像是台北市長新發布的行政命令等。而到底是誰違反推定進而須負起舉證責任,在辯論實際進行時,是有可能影響整場比賽的勝負的,因此,推定是正反兩方都會積極爭取的,事實上,奇襲中的「倒推舉證責任」,就是一種利用搶推定來奇襲對手的方式。在我們瞭解推定的力量後,那到底哪些東西會在辯論比賽中被視為推定呢?一般來說,舉凡經驗法則、常識都可以被當作推定,不過這兩者的不確定性很大,因為大家的生活經驗都不盡相同,也會因年齡或環境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像是大學生會認為上學很自由,但高中生也許不會這麼想;像法律系本科的人可能會認為「一行為不二罰」是常識,但一般人可能根本不瞭這是什麼鬼。因此,到底哪些經驗法則是大家能接受的、可以在場上被視為推定的,實在是眾說紛紜,有一種說法是認為普通15歲的人所知道的稱為常識(因為義務教育到國中),但究竟有多少人肯認這種說法也不得而知,至少我就覺得這種說法不太對勁,但越普世、越多人知道的東西可被視為經驗法則或常識大致上是沒問題的。另一種被視為推定的是現狀。相信很多人曾在聽評審講評時聽到「因為正方未證明成功該改變現狀,故基於推定判論點分一點給反方」的說法,這也是一般所謂推定利益的一種說法。我個人認為,推定利益就是根據推定而獲得的利益,但到底這個推定帶來的利益有多強大,端看我們認為要推翻這個推定所需付出的成本有多大。其中一種說法是根據法庭的無罪推定而來,無罪推定中,未被認定為有罪者一概無罪,倘若要證明被告是有罪的,須負擔到能直接且一般人都可判斷其為有罪(打過陪審團的應該就知道我在講什麼,有一種正方改採陪審團的說法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換到辯論之中,就是認為現狀無虞且良善,正方想變動現狀就必須負很大的舉證責任,這也誕生了一種反方很輕鬆的打法,就是純粹的質疑正方自己不提任何理由。但我個人所認知的推定利益跟這個不太一樣,因為我認為,辯論場不是法庭,法庭中的無罪推定,是因為起訴者為檢察官,他能運用公權力,因此其舉證能力與一般升斗小民有天壤之別,為保護人民的權益,故苛與其極大的舉證責任,但在辯論場上,正反雙方的舉證能力其實根本沒差多少,所以我不認為該對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如此大的舉證責任,我所認為的推定僅在於如果沒理由,一般人不會想做改變的想法,所以只要正方能告訴我原因且成立,我就認為可以推翻我的推定,而反方如果純粹質疑,我認為只是在可能性上削弱,且我根本不清楚反方到底是想捍衛現狀還是純粹上來跟正方聊天,所以我不認為這時反方有推定利益,但如果反方是積極證明正方說法錯誤或沒可行性,那我認為反方式有要積極捍衛現狀,故推定利益成立。(這個部分我自己目前學未專精,所以可能很多部分還不夠成熟,有興趣的人可以多去看看一些學長們的網誌,例如溫朗東學長、張哲耀學長等,裡面或多或少都有提及這個部分)最後一種也是辯論場上威力最大的一種推定,就是雙方達成的共識。對我來說,雙方的共識,基於場上優先原則,是可以大過我自己的認知的,例如我認為地球繞太陽動,但只要雙方能達成共識告訴我是太陽繞地球,那我在這場比賽的認知就是太陽繞地球,因此,共識是威力最強大的一種推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8, 2007 好久不見的教學文,我看的都要哭了。(默)在法庭無罪推定的概念部分,也許我們還可以把不自證己罪也帶進來思考。嗯....可不可以請哪個法律系的來講解。 = =+推定帶來的利益有多強大,端看我們認為要推翻這個推定所需付出的成本有多大是原罪。(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9, 2007 好久不見的教學文,我看的都要哭了。(默)在法庭無罪推定的概念部分,也許我們還可以把不自證己罪也帶進來思考。嗯....可不可以請哪個法律系的來講解。 = =+是原罪。(笑)我不太清楚推定利益的程度和變動成本有什麼關係,如果另有想法可否詳述?個人所認知的「利益大小」產生,必須提供聽眾一種價值選項,告訴他們何謂利益,然後再提供一種價值判準,告訴他們大小程度如何區別。很多公共政策的利益弊害掙扎,和價值選擇有很大的關係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9, 2007 那一句是醉明月寫的你怎麼不問他反而引用我的一句玩笑話來問我呢(笑)據我的理解「推定的意思就是既有的認定,也就是我們對於事物原本的想法,凡是違反推定者,就必須負起舉證責任來說明為何可以推翻這個推定。」所以如果一個推定愈難被推翻,也就是違反推定一方在推翻推定上必需付出愈多成本,享有推定利益的一方就愈有優勢,利益即愈大。我覺得我只是把字弄得更多來說明我的理解而已,因為我也不知道你不太清楚什麼地方,如果是哪些用詞或是術語的定義你覺得使用不妥還希望你指出。也就是在文中「推定帶來的利益有多強大,端看我們認為要推翻這個推定所需付出的成本有多大」裡說的「利益」指的是「享有推定」這個優勢能為辯士帶來多少利益,而不是「推定」的內容本身能帶來的在論點上的利益。我不清楚「推定利益」這個詞的正確指涉是述說哪個層面,不過如果能真的讓人看懂文中要表達的內容,明白享有推定的優勢等等,那這篇教學文就不算白發了。(醉明月好像很忙的樣子,沒什麼看他上來="=,那個用詞問題該給你們這些現役辯士去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7 我不太清楚推定利益的程度和變動成本有什麼關係,如果另有想法可否詳述?我個人的意思是當享有推定時,他所獲得的利益到底有多大。我自己對於現狀是一種推定的想法,是在於一般人會認為要付出變動成本,必須要有足夠的理由,即需付出與變動成本相當的舉證責任來說明為何該改變,也就是說,當變動成本越少時,我需負擔的舉證責任就越少,而另一方若變動成本較大,就要負擔更大的舉證責任,當我跟他方負單的舉證責任差距愈大,相對的就是我可以更輕鬆,這是我自己對推定利益的想法,主要是跟反方修正現狀到底還想不享有推定利益有關,我是覺得還是有,但變動越多就會隨之遞減。以上只是我個人粗淺的想法,還很不成熟,希望我以後能夠想的更透徹。個人所認知的「利益大小」產生,必須提供聽眾一種價值選項,告訴他們何謂利益,然後再提供一種價值判準,告訴他們大小程度如何區別。很多公共政策的利益弊害掙扎,和價值選擇有很大的關係吧。我很同意這樣的想法,所以推定利益在我眼中,只是負擔舉證責任比較少,並不代表他的價值就是好的,所以如果我評比賽最後得靠推定利益判的話,就代表我覺得雙方在價值或其他利益都無法比較出優劣,那我最後就只好看誰花費的成本比較少來判。各種政策價值的確是有很多在互相抗衡,所以我也不認為有哪種價值在政策制定中是一定要擺第一順位,除非辯士能比較得出來,即便是在法條中「一行為不二罰」的概念,在罰超速的狀況中也並不適用。以上僅代表個人的意見,在更高深的部分我也無法回答,可能得找辯論圈的前輩詢問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7 那一句是醉明月寫的你怎麼不問他反而引用我的一句玩笑話來問我呢(笑)那個,抱歉,我引用錯誤了,語法還不太會用....我個人的意思是當享有推定時,他所獲得的利益到底有多大。我自己對於現狀是一種推定的想法,是在於一般人會認為要付出變動成本,必須要有足夠的理由,即需付出與變動成本相當的舉證責任來說明為何該改變,也就是說,當變動成本越少時,我需負擔的舉證責任就越少,而另一方若變動成本較大,就要負擔更大的舉證責任,當我跟他方負單的舉證責任差距愈大,相對的就是我可以更輕鬆,這是我自己對推定利益的想法,主要是跟反方修正現狀到底還想不享有推定利益有關,我是覺得還是有,但變動越多就會隨之遞減。以上只是我個人粗淺的想法,還很不成熟,希望我以後能夠想的更透徹。其實舉證的「責任」,和舉證的難度是有差異的,責任的判斷標準就如同你說的沒錯,但舉證的難度得看單一事項的屬性,這我倒是認為輕鬆與否和責任程度不相干的地方。不過這樣的討論我們可以清楚明白,後辯次做損益比的功用為提供裁判判準,而實際的實行細節,其中之一為提供價值事項供聽眾思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123483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1, 2007 嗯...學長說實在的,我和同學這幾天在討論"新生盃該不該判推定"我對推定的想法也是"不能證明現狀須改變>>>現狀不需改變"而我們爭論的主要問題在於若在新生盃判推定利益是否會喪失公平性有說法是由於正方先開始說話,因此主導權於正方,反方推定利益合理享有(一如圍棋黑子讓五目半)而同學的意見則是說如果正方不說話,反方也不說話,為何就是反方贏?這邊主要是我們雙方的認知啦...學長們認為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1, 2007 有說法是由於正方先開始說話,因此主導權於正方,反方推定利益合理享有(一如圍棋黑子讓五目半)這跟圍棋是兩回事,一個先手可以差五到七目,一個先發言容易被反駁。正方的先發言似乎也沒什麼主導優勢。甚者,雖然不多,不過並不是所有題目的通定利益都在反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2,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2, 2007 正方先發言算不算是個優勢,我不得而知,但我是有聽過正方先發言因而處於劣勢的說法,所以要讓它也成為本場比賽最後發言者以修正這種狀況,這就是為什麼有些比賽規定反方先行結辯。我認為,倘若反方並未讓我意識到他們有想保持現狀或正方到推舉證責任成功,反方自然就不享有推定利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123483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3, 2007 嗯,我記得現在辯論版的賽制就是正方後結不過新生盃應該也不太會出現修正現況或是相抗計畫的打法因此反方多數是存有推定利益的(我記得看新生盃好多都判推定利益得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伸卡球阿淵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3, 2007 嗯,我記得現在辯論版的賽制就是正方後結不過新生盃應該也不太會出現修正現況或是相抗計畫的打法因此反方多數是存有推定利益的(我記得看新生盃好多都判推定利益得分@@)要請新生杯的學弟、妹將正方操作好是十分困難的新生杯我通常正方初步成立就算反方沒有推定存在了但我不知道這樣做是否正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5,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5, 2007 對我來說,正方初步方案成立的意思,就是指它成功推翻我原先的推定,這時,推定自然就到了正方,一場比賽,就某種層面來說,就是推定的轉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5, 2007 舉證責任的轉移吧?推定單指原始對於現狀的安全認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沁* 10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9, 2007 各位學長姊好,我是剛加入演辯圈圈的小高一~ 如果下面問的問題沒內容就見諒啦~最近打了一場練習賽,在對方辯友首質我方正一時有和我們做"共識",但是這個名詞是我們在幾場比賽下第一次聽到的,所以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就莫名的達成了所謂的共識= =...關於"共識",是要在首質就提出呢?還是等到雙方一變都申論完才做呢?還有當雙方辨識都達成了這個共識,接下來的討論就不能再脫離"它"了??煩請經驗豐富的學長姊們給個解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7 現役辯士都不出來回答是怎樣 = ="其實很多名詞你都可以不用想的那麼複雜,共識如字面上的,就是一個雙方都認同的說法或命題。其實質詢時或申論的任何階段都可以片面的表示我們雙方已達共識(當然正一申論是不太可能),否認不否認就看對方。假如雙方論點中都承認或不否認某項說法(如「誤判的不可回復性根屬於死刑」),如果你是正方就可以在質詢時問對方這是否達成共識,或是在申論時片面表示已達共識,反正對方在此點也無法駁斥。假如已經雙方同意達成共識,那後面再否認肯定會被質疑,所以最好不要做出違背前面論點的論述。但如果前面只有對方片面的在說有共識,那種自己喊了爽的如果攻的破就攻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0, 2007 關於"共識",是要在首質就提出呢?還是等到雙方一變都申論完才做呢?不一定,但如果是對這場比賽重要的共識,越早提出越好,通常重要的共識是指這場比賽所使用的判準。還有當雙方辨識都達成了這個共識,接下來的討論就不能再脫離"它"了??可以討論共識之外,但不能違反之,不然就得負舉證責任來說明為何要違反(共識也是推定的一種),通常很難說明成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水泮居 10 發表於 February 2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6, 2008 學長,我想請問一下:價值性命題中,有所謂的推定嗎?然後是,倒推舉證責任適用於價值性命題嗎?最後,不論是政策性或價值性命題,倒推舉證責任是可以破解的嗎?(我覺得那篇練習賽中,我似乎無法證明推定在反方......)這個方法通常是正方使用的嗎? 謝謝學長,麻煩解答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r. Hsing 10 發表於 February 26,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6, 2008 看到你想證明推定在哪一方就知道你們討論的方向一定有問題任何只要變動現狀的一方都有舉證責任,無論正反因此在價值性命題中,通常是沒有辦法說清楚現狀到底是什麼的建議,不要去想說如何推這個責任,或破解什麼舉證責任你應該是要證明自己的論點給裁判聽,才是正面積極的態度除非對方根本沒搞清楚現況是什麼例如:太陽就是從東方升起的,他硬要叫你舉證否則在討論攻防時,就應該要清楚自己哪裡需要證明,哪裡不需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8 學長,我想請問一下:價值性命題中,有所謂的推定嗎?然後是,倒推舉證責任適用於價值性命題嗎?最後,不論是政策性或價值性命題,倒推舉證責任是可以破解的嗎?(我覺得那篇練習賽中,我似乎無法證明推定在反方......)這個方法通常是正方使用的嗎? 謝謝學長,麻煩解答喔!!價值性命題當然有推定,例如共識推定,我猜你是想問名校盃成功正方的操作方式,我個人認為,那種操作,用倒推舉證責任來稱呼是不精確的,因為反方本來就沒有整體推定,又何來倒推之說?他那種操作,是透過說明己之價值本應追求,故舉證應在反方的課舉證責任打法,是跟倒推舉證責任概念一樣,破解方法也很簡單,就是去討論他所要追求的價值為何是該追求的,這在政策性命題中的效果,是規避制度與實然面的討論,只討論價值面,至於正方是否能成功搶到推定,當然得看正方的論述與場上討論,所以基本上這招在價值性命題中,用了等於沒有用,因為我們本來就是要來討論價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123483 10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8 不過這樣的打法後來輸中二了(汗)進來也對推定有蠻多問題的主要疑惑是關於"現狀"與"變動成本"兩部份如果是變動成本的話既然正方沒有提出改變制度後的利益(EX:廢除死刑後增加人權)此利益便不存在那麼為何反方沒有提出"不改變制度就不需增加如此成本"此利益卻仍然存在呢?如果是"現況為良善"的話這可能緣自於無罪推定的概念但是我還在想這樣的概念究竟是否適用於辯論場"未能舉證犯罪 罪刑不成立"可以保護很多人民但"未能舉證制度良好 故論點判為反方" 能不能對辯論賽有好的幫助就不得而知了以上幾點是最近的想法 淺見若有冒犯學長敬請見諒(我未來可能從比賽辯士便成討論賽制論點的辯士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8 不過這樣的打法後來輸中二了(汗)進來也對推定有蠻多問題的主要疑惑是關於"現狀"與"變動成本"兩部份如果是變動成本的話既然正方沒有提出改變制度後的利益(EX:廢除死刑後增加人權)此利益便不存在那麼為何反方沒有提出"不改變制度就不需增加如此成本"此利益卻仍然存在呢?如果是"現況為良善"的話這可能緣自於無罪推定的概念但是我還在想這樣的概念究竟是否適用於辯論場"未能舉證犯罪 罪刑不成立"可以保護很多人民但"未能舉證制度良好 故論點判為反方" 能不能對辯論賽有好的幫助就不得而知了以上幾點是最近的想法 淺見若有冒犯學長敬請見諒(我未來可能從比賽辯士便成討論賽制論點的辯士吧)這些想法很不錯啊,這涉及到你對於辯論的觀點,不打比賽之後,鑽研辯論理論也挺好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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