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 Hong 10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開版辦法:班版需同班 10 人以上連署,版名格是為「= 屆別班級 - 副標題 =」,副標題、描述自訂 (例: = ck56th122 - 深藍建站班 =)。社團版之申請單位需為校方認可之社團,申請者需為該社團之權責幹部(或委託人),版名為該社團正式名稱,描述自訂。新版請在「意見反應與開版連署」討論區發起連署。所申請板是否開板,由論壇管理團隊審查決定。反對申請亦同。申請 / 關閉連署期限為 20 天,超過連署期限,管理團隊有權駁回申請。相同討論版申請間隔不得小於 30 天。申請人即為該版之首任版主,故申請人須符合版主申請資格。申請書格式如下:主題【班版/社版】XXXX版申請連署內文討論板部分1. 討論版名稱:2. 討論版描述:並請於同一篇發起投票,選項為「連署」與「反對」廢版辦法:討論版一個月無廣告以外文章(非主題)發表者將於該版發佈警告,警告後兩星期仍無新文章者刪除,已畢業不在此限。版主於該討論版發起廢版連署,連署時間一個月。班版超過同班 15 人贊同,社版超過贊同者超過反對者,經該版版主提報建中版版主後准許廢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江鳥 10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版主這篇也在連署區放一下至頂吧~不然應該會有人沒看到,剛剛有個衝動想要直接發,但覺得很奇怪。所以就找到這來了。話說文章分類沒有連署可選。要比照連署版辦理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關於分類的部份會處理@@請先用修改文章的方式更改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im2212001 10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社團板的部分不需要連署標題還需要設定成連署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kmarkhsu 7 發表於 September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7, 2007 修改聯屬辦法2. 社團版之申請單位需為校方認可之社團,申請者需為該社團之權責幹部(或委託人),版名為該社團正式名稱,描述自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麻薯 10 發表於 September 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9, 2007 我是現在124班的學弟:E班版連署的門檻是10個人以上,但本班情況特殊= ="別班只需不到四分之一,而本班必須超過二分之一的人數= ='是否懇請法外開恩,降低本班甚至是224,125,126,225,226等人數較少的班級之開板門檻限制:)以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September 9,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9, 2007 最新修定是針對慈幼嗎?0_o修訂之前就已經是限定校方認可之社團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茉莉花香NO。1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8, 2007 我是現在124班的學弟:E班版連署的門檻是10個人以上,但本班情況特殊= ="別班只需不到四分之一,而本班必須超過二分之一的人數= ='是否懇請法外開恩,降低本班甚至是224,125,126,225,226等人數較少的班級之開板門檻限制:)以上216也差不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lberttung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9, 2007 請問一下社團版的申請人可以是前任社長嗎?我們現任社長沒有在這個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9,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9, 2007 請問一下社團版的申請人可以是前任社長嗎?我們現任社長沒有在這個站。基本上要現職幹部如果要開老人版的話,可能需要再討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江鳥 10 發表於 October 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9, 2008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8728七、任命 1. 論壇第二職等(含)以下管理團隊成員,發文數須大於 50 篇,且於深藍註冊超過一個月,且無未過期之違規紀錄,已有違規紀錄不得逾三次 2. 論壇第三職等(含)以上管理團隊成員,發文數須大於 150 篇,且於深藍註冊超過三個月,且無未過期之違規紀錄,已有違規紀錄不得逾兩次 3. 論壇第二職等(含)以下管理團隊成員採任期制,半年一任,任期更換時版主可優先申請續任,無連任次數限制,出缺由站務部負責公開徵選,監察部審核。 4. 論壇第三職等(含)以上管理團隊成員採任期制,一年一任,原任者可優先申請續任,無連任次數限制,出缺由該部部長辦理甄選以補足缺額。 5. 論壇第四職等(含)以上管理團隊成員必須先前擔任過論壇管理人員始可擔任 6. 於任期中提出之版主申請由監察部負責審核,行政組任命。 7. 副版主須向該版版主申請,由版主代為向管理群提出,監察部、站務部審核任命 8. 管理群對不適任之申請具駁回之權力,駁回同時會加註駁回理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蘇聖蘇審 10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SO班板要開是要符合哪一項啊?二等職?看來我還要再多多努力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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