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wine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出獄不到半年 跳蛋性侵女童 累犯狼重判10年中時 更新日期:2007/09/04 04:3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有性侵前科的男子陳明峰,出獄不到半年又誘騙女童性侵得逞,但陳某辯稱,他有勃起障礙並未插入,僅以跳蛋、陽具「在外」磨蹭;法官審理時則發現,女童處女膜雖未破裂,卻有充血跡象,認定陳明峰確曾以跳蛋插入女童下體構成性侵,並據此將這匹惡狼重判10年徒刑。35歲男子陳明峰曾在九十一年間將網路認識的少女帶至住處猥褻,並因此遭法院判處4年徒刑,但他在九十五年十月執行完畢後惡性不改,又性侵女童。今年三月間,陳明峰在蘆洲仁愛廣場看到正在玩耍的6歲女童「小琪」長得可愛,居然動起歪念將他誘騙到民義街住處性侵得逞,女童回家告知遭到惡狼魔爪,家屬才根據「小琪」描述逮獲了還在現場附近騎車閒逛的陳明峰。陳明峰庭訊時辯稱,他有勃起障礙,案發當時以跳蛋、舌頭在女童附近磨蹭,雖然曾經一度勃起,但並沒能長驅直入。為探究陳明峰能否勃起並犯下性侵惡行,合議庭也委託台大醫院鑑定,台大方面卻以「男性能否勃起可靠意志力決定」,表示無法鑑定陳明峰勃起能力。承審法官從驗傷照片發現,女童處女膜雖未破裂,下體卻有充血現象,判斷陳某雖可能未將陽具插入,但還是有利用跳蛋侵入女童生殖器。由於陳明峰否認犯罪、態度不佳,且對女童造成心理陰影,板橋地院昨日審結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這匹惡狼重判10年徒刑。減刑減刑.....................最近減刑犯才出獄沒幾個月就發生一堆社會問題.我個人是反對減刑.台灣減刑造成一堆問題別說什麼人權這種話了看看這種減刑犯事件就越看越火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bshencbsil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減刑一開始理由就十分遷強...只是那篇報導也太.....感覺像a書會出現的內容>//////<我會覺得現在政治人物很喜歡把"民主""人權"加在自己的頭上總喜歡說自己的一舉一動無非為了民主而行讓我想到古代皇帝總愛說自己仁義兼備福澤犛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宏~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台灣再犯率太高處罰不夠嚴但是每次出大事情都先怪警察做不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五度 10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7 減刑是啥東西會悔過的話早就悔過了甚至還有人想廢除死刑, 這也太誇張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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