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 11 發表於 April 21, 2005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1, 2005 深藍人文版專用網路論壇論相關禮儀A、寫在前面辯論是一項很好的活動,不但可以增強語言表達能力,而且可以訓練邏輯和批判能力。深藍是一個很好的地方,有自由的空間讓同學們暢所欲言。不過…我今天不打算論述在網路上打辯論的優點云云,反正我當初也只是覺得「這樣好像很有趣」,再和同學討論了一下後,就擬起了大綱…辯論是一項到處都有的運動。可是在網路上,有一定規則的辯論比賽,卻無前例可循。而因為網路平台與面對面比賽之間的巨大差異,一般的辯論規則勢必經過修改甚至重新設計,才能適應論壇上有別於真實世界裡的獨特的溝通方式。由於這一切都只是嘗試,因此我初步擬定比賽為挑戰者制,或許在比賽測試到一定程度,規則修改成熟之後,會發起較正式的友誼賽或循環賽。以下,我先簡述比賽的流程,再附上初步決定的規則,以及名詞解釋。最後...把它PO上來就是因為不確定是否有規則缺陷或不合理處...希望在大家的討論及試驗之下可以將這套規則漸趨完整...也希望勇於嘗試的朋友可以以發起新主題的方式召開比賽...順便測試規則...肆、各家說法品評在比賽結束之後,進入百家爭鳴時間,每一位對比賽題目、內容、論點、交鋒、辯士表現有意見的網友皆可發言,唯發言需兼顧禮節且不可言之無物。反方完成第四次申論之後,比賽結束,開放觀眾及原正反方參與評論、討論,由於不是正式比賽,也沒有裁判,故無勝負之分。b、比賽禮儀:原則上每次申論不可超過三千字。申論宜簡潔、完整。申論者可以提問,對方也可以選擇不予回答。原則上在雙方的最後一次申論中,不宜提出新論點。不論比賽中的申論或賽後的評論,都禁止謾罵與人身攻擊。為顧及比賽公平,不可在申論中貼上其他連結網址。c、名詞解釋:題目:辯論比賽題目為肯定命題或否定命題,不得為疑問句。(正確範例:『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真愛一生只有一次』;錯誤範例:『我國高中職教育應取消學分制嗎?』)若有需要,可以採用雙題制。(範例:『正方:我國應改採內閣制;反方:我國應改採總統制』)持方:即比賽中所持立場,有正方與反方兩種。在挑戰者制中,為了比賽方便,將決定權給予發起人,其他人則有比賽參加與否的選擇權,如果認為自己偏愛的持方與樓主相同,也可另起新主題。(不過為了顧及比賽公平,並不鼓勵兩場題目相同的比賽同時舉行…)在單題制中(『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正方必須合題(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反方必須不合題(我國普通刑法不應廢除死刑)在雙題制中(『正方:我國應改採內閣制;反方:我國應改採總統制』),雙方各持一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April 21, 2005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1, 2005 我覺得關於速度的問題...雖然不像正式辯論比賽你來我往...還可以在質詢的時候玩劇情做雙刀...可是網路討論的特色就在於因為非即時制...所以可以給予參加者足夠時間做出完整的回應和交鋒...至於有人不能每天上網...方法是人想的...就主辦人而言或許可以在開比賽約定每回合的時間....就挑戰者而言也可以和主辦人協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April 24, 2005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4, 2005 嗯...關於辯論比賽...已經由版主接手...至於勝負的問題...是因為缺少有公信力的人做判準...所以沒有絕對的勝負...在比賽結束之後的各家品評中...大家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也可以表態支持正反方...我想...辯論比賽的目的本來就不是解決問題或提出結論...就像我們平常打的友誼賽...每一個裁判都會公開宣布自己論點分數的落點是正方或反方...可是主席會說"因為是友誼賽..所以不公佈比賽結果.."...一場辯論比賽...有交鋒...有你來我往的攻防...就是精采的比賽了...勝負..至少我不會把他放在心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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