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台客」註冊商標 亂用可能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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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06/4/icoj.html

「台客」兩個字別亂用,否則可能吃上侵權官司!「台客」是當今流行文化熱門用語,但許多人不知道,「台客」兩個字的商標權,之前已被一家公司悄悄註冊,未來只要商品、書籍或雜誌商標提到「台客」,都可能觸犯商標侵權。

如果台客二字已經成為社會共同使用的詞彙,王美花認為,它的使用權就不該讓一人獨享,中子創新擁有「台客」二字商標權,可能還是得讓步。

王美花表示,語言隨著時代不斷演繹,先前城邦集團將年輕族群常用的「orz」火星文註冊商標,結果遭同業檢舉,「orz」是從日本傳過來的詞彙,並非城邦所創造,因此該商標後來就遭到取消。

台客派對 被迫改名

花蓮八月二日至五日舉辦「東岸酷熱搖滾音樂節」,其中一個主題式音樂派對,因為名稱包含「台客」二字,侵犯「英屬維京群島中子創新股分有限公司」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登記註冊的「台客」商標權,導致必須修改活動名稱,並回收大量文宣品,讓「台客」商標已被註冊一事曝光。

林淑芬表示,據她瞭解,這家中子創新公司用「台客」兩個字共註冊了十一個案子,每一個案子涵蓋商品從二十幾種到上百種,總計約有二百多種,幾乎任何商品使用「台客」兩個字當商標,就可能侵權。

這不是跟上次Orz的案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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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新聞分類好爛

新聞首頁 >藝文 >藝術展覽 <===藝術展覽??

對我來說沒什麼內容的新聞........

而且這種名詞又不是自己創造的,有什麼好註冊的啊.....

次文化族群是冒犯到他們嗎?? 唉唉~~ 真搞不懂他們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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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笑]那我抱一本研究中文用的大型字典去註冊,

不是賺翻了?這樣以後大家都別想用中文啦[真正的去中國化XDDD好啦~只是搞笑]~

如此一來,簽個名、寫篇文章、甚至是牆上塗個"X"都要問我啦!

沒意義的公司商標~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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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更讓我看不過去的是明明註冊了卻不用,只會等別人不小心用到後才在那邊提告。

嗯,先低調一陣子,在用打官司這種方法宣告財產權,還有媒體幫打免費新聞,算的很精嘛。

話說回來,無論如何註冊慣用語都是很荒謬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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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你用別人的商標

只要不觸犯到 "商業行為"

都是在允許範圍

另外一提 音樂 也可以註冊商標

像: 綠油金的音樂 大同的音樂

英特爾 諾起亞 摩托羅拉 的音樂

如果拿來混音 或KUSO

他無法告你 因為你沒觸犯到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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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有這樣的新聞啦

中子:註冊的是「台客搖滾」

台灣庶民文化關鍵字「台客」被註冊為商標,衍生侵權爭議?舉辦「台客搖滾嘉年華」而打出名氣的中子創新股份公司昨表示,中子公司是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登記註冊「台客搖滾」及「台客搖滾嘉年華」兩種名稱,並非只註冊「台客」兩字。

八月二日至五日在花蓮舉辦的「東岸酷熱搖滾音樂節」,原定在八月四日舉行「台客搖滾音樂會」,昨傳出該音樂會因侵犯商標權而被迫改為「東岸搖滾之夜」。對此,中子公司特別提出澄清,指「台客搖滾」是個明確的音樂品牌,也有特定時間及風格,不希望任何人擅用,當初得知對方以「台客搖滾」為名,就發出存證信函告知,因創意產業最重要的就是品牌產業及名稱,不希望誤導任何一位消費者。但是該公司並未以「台客」申請商標,因此立委或其他公司要告,他們問心無愧。

立委林淑芬質疑「台客」及「台客搖滾嘉年華」不應被核准為商標一事,中子提出三大回應,分別是希望林淑芬立委能徹底了解狀況、也要了解智慧財產權的用法及主辦單位辦活動應以自我創意為主。

中子公司表示,台客搖滾是歌手伍佰及台客搖滾大會主席倪重華兩人的創意發想,有鑒於當時「台客」是被誤解的字眼,但卻是台灣人生活的真實面表徵,也涵蓋許多台客美學,因此,取名為「台客搖滾」就是希望能表達台灣創新的力量。

中子公司表示,二○○五年在台中舉辦第一屆台客搖滾嘉年華後,始塑造出品牌並奠定該音樂品牌名氣,並於前年年底在有計畫發展該品牌及台客搖滾的周邊商品後,展開上百種商品的註冊工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06/4/ico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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