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J 10 發表於 July 2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7, 2007 你們覺得英文作文依個禮拜寫幾篇比較好包含給人改,檢討我現在一星期兩篇不知道夠不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enHsu 10 發表於 July 2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7 夠多了...關鍵不是寫的多不多而是你國文作文能力好不好然後有沒有辦法用英文表示出來建議就是多看紐約時報之類的英文報紙多看其他文章,培養英文的感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20001110 11 發表於 July 2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7 夠了我高三高四都是寫一篇(模考班)把錯的訂正多看文章(推空英,比較像高中生寫的出來的文章)如果你有模考題更好(因為模考題有很多文章又方便又可以讀文法單字閱讀等等等)當然單字量也是要增加作文要進步的第一步驟是先減少錯誤(這樣可以多加個2到3分)我考95年指考作文13分今年考96年指考作文進步到16分(非選23分)so加油啦!(而且很多人第一次寫英文作文是高三第一次模考)你現在就練習一定可以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ina1203 10 發表於 July 2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7 一個禮拜兩篇就可以了慢慢練習你會發現會越寫越順持續寫作可以訓練文法 單字 和 整體架構記得拿給老師批改 多聽老師的建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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