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讓 10 發表於 June 2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8, 2007 臺中縣市國立高級中學96學年度聯合轉學考壹、參加學校招考年級及類組 (打ˇ部分係接受轉學生部分)招收年級類組學校名稱 高 三 高 二 一類 二類 三類 一類 二類 三類 國立臺中二中 ˇ※ ˇ 限男生 國立豐原高中 ˇ ˇ ˇ ˇ ˇ ˇ 國立臺中文華高中 ˇ ˇ ˇ 國立清水高中 ˇ ˇ ˇ 國立大里高中 ˇ ˇ ˇ ˇ 備註一:加註※者,採男女生分別排序,分男女生名額擇優錄取。備註二:無註記者,男女兼收,依總分排序擇優錄取。報名資格一、考生資格1. 新近一年內自境外來臺持有入境證件及規定學歷證件(教育部認定之相當我國學歷證明文件)者,得報考相銜接之年級。2. 公私立高級中學修畢二年級課程,並取得110學分(含)以上,且各學期學業平均及德行成績均及格者,得報考相銜接之年級。3. 公私立高級中學修畢一年級課程,並取得55學分(含)以上者,且各學期學業平均及德行成績均及格者,得報考相銜接之年級。4. 公私立綜合高中修畢一年級課程或五年制專科學校修畢一、二年級課程,並取得55學分(含)以上,且各學期學業平均及德行成績均及格者,得報考二年級。5. 考生錄取後若因課程銜接或必修學分數不足,入學後應自行設法補足。二、繳交證件1. 國立台中第二高級中學、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國立豐原高級中學、國立清水高級中學以及國立大里高級中學等5校在學學生,不得報考本轉學考試,惟持有轉出證明書者除外。2. 其餘地區及學校之學生繳交修業證明書。三、考生年齡1. 95學年度第二學期修業期滿學生,報考相銜接之年級者,不論年齡大小一律准予報名。2. 其餘考生在民國77年8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准予報考高三。考生在民國78年8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准予報考高二。參、報名一、時間:96年7月6日(星期五) 上午09:00~12:00及下午01:00~03:00。二、地點:國立清水高級中學 (台中縣清水鎮中山路90號) 二樓會議室電話:(04)26222116轉241三、手續(一)繳驗證件 (※未帶正本者不受理,影印本請自備。)1. 新近一年內自境外來臺者,繳驗入境證件及學歷證件(教育部認定之相當我國學歷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收繳。2. 國立台中第二高級中學、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國立豐原高級中學、國立清水高級中學以及國立大里高級中學等5校學生(1)轉出證明書。(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收繳)(2)修業證明書。(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收繳)(3)國民身分證。(不需要影印本)。3. 其餘考生繳驗(1)修業證明書。(正本驗後發還,影印本收繳)(2)國民身分證。(不需要影印本)。(二)檢查報名表1. 報名表內各欄須用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填寫清楚,蓋家長私章,並在報名表及准考證上貼最近三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同式相片各一張。2. 須報考銜接之年級,不得自願降級錄取。3. 須就第一、二、三類組中自行選定一組報名。4. 經錄取後,該學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改組。5. 考生不得填選原轉出之就讀學校。(三)繳納報名費1. 報名費每人700元(含限時掛號郵資32元)。2. 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由網路下載使用,或向國立清水高中教務處索取(恕不郵寄)。下載網址:http://www.cshs.tcc.edu.tw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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