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misfish 10 發表於 June 2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3, 2007 這是屬於個人的淺見,歡迎批評指教。 如果撇開裁判素質不談的話(我也不適合談),裁判的個人準則,似乎可供參賽選手作為取得勝利參考之用。一個裁判會有什麼準則,出自於該裁判對於辯論比賽的直關想法,由是乎,認為政策辯論應嚴謹,選手為站在政策制定者角色的裁判,自然多會對正方的核心議題(需、根、解、損)有所積極的要求。那把辯論比賽,視為一種區分選手能力、素質優劣遊戲的裁判,認為辯論比賽是雙方相互「比較」的過程,對於正方的程序正義不過太過苛責,只要不要鑽漏洞,利用最後一輪交鋒拋出論點,讓對方無法回應即是最低底線,而裁判也採取相對中立的原則,個人學識、過往經驗,不會主動干預場上比賽的進行,非不得已,不介入個人心證,以求公平。而第三種裁判,則是以科學家假設檢驗的方式,來檢視正方所提出的假說,正方若能證明假說的「概然性」成立,即可獲得比賽之勝利,反方則可用多種立場駁斥。 只是不論從何觀點去看待比賽,一場比賽,應該在題目持平的情況下,正反雙方在程序責任上,都應該是公平的,否則一場不公平的比賽,輸贏畢竟也只是抽籤的運氣?更尤其在現今各大比賽,政策性命提不一定持平的情況下,總是會出現特別難以成立全盤方案的正方,所以個人認為,在上述這幾種判決系統中,應該進行一些細微的修正,好維持比賽的公平性。 首先,關於假設檢驗判準的判決系統,個人認為應該此「驗證論說成立與否」的方式,矮化至「場上論證的接受」,而不是「全盤架構的接受」。畢竟一個背負政策性成立方案責任的正方,還得接受反方以不同立場(跳動立場?)的方式挑戰,實在太過嚴苛。雖然有句話是:「好的政策經的起各方的挑戰以及考驗」,但是好的政策不是人人都能夠有能力構思、創造,雖然所有準備政策性命題的選手,也要確實以此目標前進,不過在此判準下,還是極有可能出現正方往往吞敗的情況,或許會出現的情況,可能是正方的某一種架構,只經的起反方一種立場的考驗,而要是反方採取不同立場予駁斥,那存在某種程度上瑕疵的正方,必然經不起考驗。而將此方法沿用於檢驗場上論證的成立與否,可提高組成架構所須之論證的素質。一個論證的出現,必然經由觀察某種事實現象導論而出,而假設雙方以不同角度檢驗此事實現象作為成立論證前提的話,將大大有助於論證結果的客觀性以及嚴謹性。反之將其擴大為判決系統,正方責任太大,不會是一場公平的辯論比賽(雖然我們知道,今天是一位官員提出政策,就應該如此)。 而白紙典範的裁判,雖然採取「比較」的態度看待一場辯論比賽,但有時可能會發生無法達成舉辦辯論比賽的「目的」,原因在於,雙方如果皆處在準備不足、混淆視聽的情況下,任一方都有可能在「比較」結果下勝出,雖然我們都明白,一場辯論比賽至此,雙方都應該是落敗的那一方。辯論比賽的「目的」,雖然百家各有看法,但歸咎於一般通論而言,不外乎為帶有濃厚教育性的遊戲、訓練理性辯論的能力和素養、保有競賽活動的競爭性以及競賽精神之養成,倘若裁判無法由判決系統監督提醒選手上述目標的重要性,那個人認為,事後的講評再給予批評,也已經為時已晚。所以採用白紙典範的判決系統的裁判,對於何時應該介入心證,具有相當程度的討論空間。(個人智識以及比賽經驗淺薄,尚未能提供創見) 最後則是政策制定典範的「推定」所在。新制奧瑞岡辯論比賽,承襲英美法庭辯論模式而立定,在法庭上的「無罪推定原則」,則沿襲辯論場上為「推定利益」;換句話說,正方必須證明現況下有改變必要(有罪),否則反方將以無罪釋放(既有利益存在,正方如果變動即負擔成本,相對利益限縮)。而明白擁有此一優勢的反方,經常在場上採取以「純粹拆解」的戰略擊倒正方,證明正方沒有變動現況的必要,則反方論點獲勝。但在政策制定典範之下,雙方皆以「支持某一項正政策」為前提,換句話說,反方不可以憑藉「純粹拆解」的無立場(為反對而反對)方式作為比賽的戰略,反方必須表明所屬立場(維持既定利益、修改部分現狀以解決弊害、提出相抗政策),方可進行比賽。但個人認為這並無不可,反方如果採取純粹反對立場成功將正方所有核心議題駁斥(核心議題:需、根、解、損),最後卻按照政策制定典範抨擊反方不應為勝方,這將會導致一種荒謬,因為場上沒有勝利者。所以個人以為,若反方採取純粹反對立場,必須將正方所有核心議題駁斥,正方無法證明題目,自然落敗,而反方贏得論點的理由不應該是「推定利益」,因為假使從頭到尾反方皆無立場,到了決勝評判時,更不可能會出現任何立場的選擇(推定利益為維持既有政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June 2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5, 2007 感謝學長的分享!基於本篇對於辯論教學之影響,故設為教學區精華文章。改天我也來寫一下個人的裁判準則好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June 2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7, 2007 嗯......反正去比賽時都是碰到男的叫學長,碰到女的叫學姊,稱呼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hooperg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你們這樣定義出來的辯論實在是沒有什麼實際的效力. 以法院作為辯論競賽的借鏡實在不是個好主意. 如果你有當過陪審團, 你會知道...法庭的運作方式並不是靠推論或是演譯來達到結論, 反而是利用因果關係, 人身/名譽攻擊來取得陪審團/法官的支持.辯論一詞並沒有一個絕對的定義. 如台灣選總統時的"辯論"以及聯合國的會議完全沒有邏輯結構與論據可言. ---1.正方立論 2.反方立論 3.正方第一次盤問 反方答問4.反方第一次盤問 正方答問5.正方第二次盤問 反方答問6.反方第二次盤問 正方答問7.反方作結8.正方作結 9.線上講評 10.發問與討論時間---看你們這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12895辯論還要有一個"立場"勝出?...看樣子你們腦中的"辯論"不是在求知而是在競技, 前者是為了增進雙方對同一議題的認知, 後者則只是為了辯論與辯論, 其實不論在格式還是動機上都沒比鄉民叫囂好上多少.上面那種...大概是國高中生在用的模擬辯論, 如果你只是專注於辯論的流程而不注重內容, 一段討論有沒有結論是鑒於討論的內容以及推論, 與流程無關 - 限制其流程甚至會造成反效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嗯.....我不太確定hooperg小姐這篇的用意是對辯論版走向的不同意,還是對fdmisfish先生評審準則的疑問,就內容看來我覺得比較像是對整個辯論圈的辯論概念之質疑,如果48小時內原po沒有出面澄清,本文及相關討論將移往「對版務之建議」討論串。不知你是否看過辯論版大多數的文章,就我而言辯論本來就是競技,如果真的是要求知也就不必要由比賽主辦大會來隨機決定各參加隊伍的持方了。辯論不是討論,至少辯論版的辯論是以在網路平台模擬一個如同一般所謂學術上、或辯論社團裡的,大專或高中職都有的正式比賽型態。一般正式辯論比賽的賽制的確多是新加坡制及奧瑞岡制,不知你是否有真實參與過一般狹義的正規辯論。如你所說,辯論的價值不在絕對能討論出什麼有利用價值的真理,而是在磨練彼此的技巧。這些技巧有助益的不光是正規辯論賽本身,對思考邏輯跟其他方面的討論技巧都多有幫助。如果你有當過陪審團, 你會知道...法庭的運作方式並不是靠推論或是演譯來達到結論, 反而是利用因果關係, 人身/名譽攻擊來取得陪審團/法官的支持.我想你提的並不是個正面的例子,辯論比賽能避免「利用因果關係, 人身/名譽攻擊」來決定勝負我想是好事。辯論一詞並沒有一個絕對的定義. 如台灣選總統時的"辯論"以及聯合國的會議完全沒有邏輯結構與論據可言. 就像你說的,任何人都可以宣稱他說的才是真正的辯論。你說的可能是你認為的廣義辯論,但辯論版使用的是狹義正規辯論社團的辯論概念。總統選舉的政見辯論也是有其規範的,而聯合國會議我並不認為他們在討論表決之餘,還有進行辯論的行為,當然你有你的定義,你要說有我也沒有辦法。不過名詞的使用是為了溝通方便,我想現在許多高中大專院校都有辯論社團,他們也都會同意我們是用的辯論一詞應該是以狹義為主流。辯論還要有一個"立場"勝出?...看樣子你們腦中的"辯論"不是在求知而是在競技, 前者是為了增進雙方對同一議題的認知, 後者則只是為了辯論與辯論, 其實不論在格式還是動機上都沒比鄉民叫囂好上多少.一場比賽本來就會有一方勝出,雖然在辯論版目前的比賽設計我們並沒有要求評審去做一個評出分數及判定勝負的動作。辯論比賽本來就是競技行為,或說「比賽」的概念本來就都是競技的行為。討論只需要在意內容,辯論則還要擁有技巧,這是磨練表達力跟說服力、臨場反應等等的方式。跟鄉民叫囂相比,辯論絕對擁有很大的不同,深藍人文版已經算是管理比較完善的討論版,但請注意那也不過是討論版,裡面的東西也只會是討論而非辯論。上面那種...大概是國高中生在用的模擬辯論, 如果你只是專注於辯論的流程而不注重內容, 一段討論有沒有結論是鑒於討論的內容以及推論, 與流程無關 - 限制其流程甚至會造成反效果.造成鄉民叫囂風氣的是打打嘴砲就好的完全自由討論,這種情況更好發於其他論壇。辯論規則是要把辯論處理成一種比賽的必要程序,如果您比較喜愛自由的討論空間,那麼整個論壇都是這樣的。不同主題有不同主題的討論版,辯論版的型態與之不同,我們不認為有太大問題。如果對我的說明還有疑問歡迎提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醉明月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首先感謝您提出自己的見解,但是因為本篇文章是fdmisfish先生個人的裁判準則分享,敝人覺得本篇討論主題,並非關於fdmisfish先生個人的裁判準則之內容,不知是否能另起一篇新主題討論,以示對本篇主題原作者fdmisfish先生的尊重。你們這樣定義出來的辯論實在是沒有什麼實際的效力. 以法院作為辯論競賽的借鏡實在不是個好主意. 如果你有當過陪審團, 你會知道...法庭的運作方式並不是靠推論或是演譯來達到結論, 反而是利用因果關係, 人身/名譽攻擊來取得陪審團/法官的支持.關於以法院形式做為辯論比賽之借鏡是否恰當,我個人不是很理解您指的是法庭的流程、法庭的基本概念抑或是指現今法庭辯論實際產生之狀況不適合做為辯論競賽之借鏡並非恰當。照您後面的敘述似乎是指當前英美法系中法庭辯論產生的一些問題,諸如人身/名譽攻擊來取得陪審團/法官的支持等行為不值得我們參考,個人的想法是:就算我們說要學習民主的概念,也絕對不是指要學習例如現況選舉中所出現的利用省籍情節分化人民的手段,因此,當今法庭所產生的問題跟辯論比賽以法院形式做為借鏡恰當與否,似乎沒太大的關聯,另外,因果關係會有什麼不良影響,其實我不太清楚。辯論一詞並沒有一個絕對的定義. 如台灣選總統時的"辯論"以及聯合國的會議完全沒有邏輯結構與論據可言.辯論到底有無絶對的定義,或更精確的說,是否有一公定之呈現形式,我個人認為應該是沒有。至於台灣選總統時的"辯論"以及聯合國的會議完全沒有邏輯結構與論據可言,我想應該也不是因為其呈現的形式,而是參與者本身的問題。辯論還要有一個"立場"勝出?...看樣子你們腦中的"辯論"不是在求知而是在競技, 前者是為了增進雙方對同一議題的認知, 後者則只是為了辯論與辯論, 其實不論在格式還是動機上都沒比鄉民叫囂好上多少.辯論跟辯論比賽,我認為是有其差異的,至少,在競賽中,雖不能說是最重要的但至少佔有一定份量的,就是勝負。辯論本身對我來說算是一種工具,其作用借用一位我所及尊崇的辯論前輩─黃執中先生所言,可分為求知、解決衝突,以及決策三種功能。另外,我以為您想說的不是為辯論而辯論,而是為輸贏而辯論。到底為輸贏而辯論有何弊害,我目前是不太清楚,但個人覺得,辯論本身就是種工具,是為了追求某目的的手段,可能是對於某事件所應採取的行動,或者是解決紛爭,那輸贏勝負是否是個不該追求的東西,或許那說好聽些是光榮,說難聽些是虛榮,但應該沒有到罪大惡極人神共憤天理不容的地步。上面那種...大概是國高中生在用的模擬辯論, 如果你只是專注於辯論的流程而不注重內容, 一段討論有沒有結論是鑒於討論的內容以及推論, 與流程無關 - 限制其流程甚至會造成反效果.只專注於流程設計而忽略內容,我也覺得不可取。但限制其流程甚至會造成反效果,我覺得其實並無根屬關係,意即內容空泛是否是由於限制其流程甚所導致,我想這並無直接之關聯,也就是說,兩者應該不是必然衝突的關係。如果您對我的發言有所疑問或不滿,抑或是我對您的發言有所誤會,都懇請您能提出,最後,再次感謝您對本版的關注與指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August 13,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3, 2007 以深涉其中的觀點去看待辯論比賽這項活動,和您以外人觀點去看待所導致的結果自然有所差異。我以為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如果您對這項活動的本質多有微辭,那深入了解再進行批判將會是你的下一步。很期待您能真正的明白,我們所體會的辯論本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港的飛機 10 發表於 August 1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9, 2007 我覺得~在法庭式辯論裡~論點比儀態重要不過在奧瑞岡裡~儀態應該要比論點重要.不過儀態的分數(滿分)都很少.我曾經評過幾場學弟妹的比賽,要是在場上靠"大聲公","站都站不好","眼神亂飄(沒看裁判,或堆方辯有)"......我都給很低的分數,甚至0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anyuchn 10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我不懂為甚麼奧瑞岡式辯論裡儀態的重要性竟然大過論點那麼我們每一次的討論是甚麼 每一次為了盃賽四處蒐集的資料是甚麼每一次鍛鍊攻防 研究需根解損 用心構築架構的努力是甚麼我比較同意的是 儀態是基本但是更重要的是每一位辯士都要有一顆敏銳而思緒清晰的頭腦如果儀態比論點重要的話那乾脆去報明星光大道好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這樣一講,以電視轉播為主要目的的新加坡制才是真正需要「儀態」的吧。=w=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我不懂為甚麼奧瑞岡式辯論裡儀態的重要性竟然大過論點那麼我們每一次的討論是甚麼 每一次為了盃賽四處蒐集的資料是甚麼每一次鍛鍊攻防 研究需根解損 用心構築架構的努力是甚麼我比較同意的是 儀態是基本但是更重要的是每一位辯士都要有一顆敏銳而思緒清晰的頭腦如果儀態比論點重要的話那乾脆去報明星光大道好了無限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六師弟 10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我覺得~在法庭式辯論裡~論點比儀態重要不過在奧瑞岡裡~儀態應該要比論點重要.不過儀態的分數(滿分)都很少.我曾經評過幾場學弟妹的比賽,要是在場上靠"大聲公","站都站不好","眼神亂飄(沒看裁判,或堆方辯有)"......我都給很低的分數,甚至0分(笑)那下次打盃賽妳們設計一個超破論點但是儀態超好跟接近流氓但是有腦袋論點強的對方辯友打打看...會被順拆吧...怎會是儀態比論點重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3, 2007 是怎樣,有人開嗆就全部冒出來跟著潑嗎= = "無限推請在三日內編輯補上更多東西,至少不要只打一行,否則恕刪。我想小港同學說的重要應該不是指以此做為整體勝負的最大判準,當然那是他個人的想法,不管如何別人都沒有置喙餘地。也許可以請小港同學更詳細的談談自己得評審準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港的飛機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大家不認為一泰跟論點的分數相差蠻大的嗎?大致而言高中應該是接觸辯論的第一個階段吧?若起步學習時儀態就亂七八糟的話相信對方也會覺得不爽吧?甚至嚴重會影響到社團間的氣氛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起步學習的重點,和比賽的評判標準與否,其實沒有絕對關係,少有比賽因為儀態不佳而輸比賽,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儀態的重要性,那對傳播者的說服力仍有相當程度的影響,接受與否,是裁判的喜好。久了你會認識到,辯論比賽是意識主導的競技,若儀態可以決定比賽的勝負,其實裁判的判準的討論空間也就沒有那麼大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4, 2007 那我打兩行無限推會被刪嗎?如果心裡面只想講這三個字怎麼辦,白色恐怖,去你媽的,你上面也只打一行沒對自己雞雞歪歪。如果你只有要講這樣的三個字那你可以不要發那篇文。這樣的一句話有表意與否我想是很容易判斷的,並請你修正部分用語,不然一樣在三日後刪除。本版本人之版務管理行為皆在深藍論壇總則要求之下,如果你認為我的管理有問題請向版主或更上級之總版主申訴。大家不認為一泰跟論點的分數相差蠻大的嗎?大致而言高中應該是接觸辯論的第一個階段吧?若起步學習時儀態就亂七八糟的話相信對方也會覺得不爽吧?甚至嚴重會影響到社團間的氣氛耶.這樣說來似乎不能單說是儀態,反而比較接近於辯論時的修養或態度之類。不過似乎也鮮少看到一個出色的辯士在場上辯論時會態度極為糟糕、口出穢言等等,我想一個優秀的辯士說出來的話或是表現出來的態度多是有其自己的格調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我不懂為甚麼奧瑞岡式辯論裡儀態的重要性竟然大過論點那麼我們每一次的討論是甚麼 每一次為了盃賽四處蒐集的資料是甚麼每一次鍛鍊攻防 研究需根解損 用心構築架構的努力是甚麼我比較同意的是 儀態是基本但是更重要的是每一位辯士都要有一顆敏銳而思緒清晰的頭腦如果儀態比論點重要的話那乾脆去報明星光大道好了儀態那一欄也有處罰機制的作用,畢竟我們都不希望有人好好的辯論不打,在場上忽然就這個樣子那我打兩行無限推會被刪嗎?如果心裡面只想講這三個字怎麼辦,白色恐怖,去你媽的,你上面也只打一行沒對自己雞雞歪歪。順便一提,如果白色恐怖只是禁止黨外人士發表內容貧乏的一行文,我覺得那一點也不恐怖=w=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anyuchn 10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6, 2007 我覺得~在法庭式辯論裡~論點比儀態重要不過在奧瑞岡裡~儀態應該要比論點重要.不過儀態的分數(滿分)都很少.我曾經評過幾場學弟妹的比賽,要是在場上靠"大聲公","站都站不好","眼神亂飄(沒看裁判,或堆方辯有)"......我都給很低的分數,甚至0分大家不認為一泰跟論點的分數相差蠻大的嗎?大致而言高中應該是接觸辯論的第一個階段吧?若起步學習時儀態就亂七八糟的話相信對方也會覺得不爽吧?甚至嚴重會影響到社團間的氣氛耶.後面那篇回應完全不根屬前面那篇請解釋為甚麼"奧瑞岡式"辯論的儀態會比論點重要而不是"高中"辯論的儀態比論點重要再者我說過了 "基本"與"重要"實際上是不一樣的東西我可不希望進了辯論社三年只在學怎麼當個體面的演說者而完全喪失頭皮下的東西──理性思考的能力那樣的話 只是一個"耍嘴皮子"的辯士而已而我相信用這樣的"儀態至上"的理念帶領的團隊是不可能在盃賽中混到一點甚麼的言重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September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7, 2007 身為一個管理者,我不會因為個人的喜惡或是因為覺得某人的態度像是網路小白就把他的文章刪掉。此外,前面已經軟刪的「無限推」以及如果再不修改部分用語在今天下午7:08之後也會軟刪除處理的那一篇,那樣的東西在深藍是不被允許的,不是辯論版或我個人的管理模式而已,特此說明。本篇主題實屬個人裁判準則之發表,有供閱讀參考及學習之價值,本人沒有刪除理由。附帶一提,深藍規定發文者是沒有要求刪除自己已經發佈文章的權限的,在此先做提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r. Hsing 10 發表於 November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9, 2007 只要高二以上就可以當裁判意思就是說無業老遊民也可以當法官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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