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840808 10 發表於 June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6, 2007 近日來有許多傳言,指出第46屆的學長楊宗緯將蒞臨此次畢業典禮演出有鑑於各版本流言紛亂,畢籌會認為有必要在此與大家澄清由於楊宗緯學長近日來雜務纏身,通告繁忙雖畢籌會日前有請一位同學代表去"超級星光大道"參與學長的錄影並正式提出了張校長簽章審核過的邀請函且學長也表示有意願來參與但造化弄人,由於諸多複雜的因素楊學長應是不能與各位畢業生共襄盛舉但畢籌會仍會繼續嘗試努力同時謝謝大家對於畢籌會的支持,感激之情難以言表請各位同學好好期待此次畢籌會盡心為大家準備的最後一刻吧!以上 畢籌會總召 代表致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xam3000f 10 發表於 June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1, 2007 幹麻找個不懂禮貌的人去!!!(不爽什麼啊?你說楊宗緯?喔= =?是指去參加星光大道錄影的學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nel 10 發表於 June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1, 2007 什麼啊?你說楊宗緯?喔= =?是指去參加星光大道錄影的學長?我說那個直接拿上去的女人那樣很沒禮貌她不懂麼?我們的好事被她壞掉一大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zi 10 發表於 June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2, 2007 除了她還有誰在那邊我不明白其他人懂多少 為什麼要這樣說別人很多很多都是謠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840808 10 發表於 June 12,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2, 2007 恩。。基本上我們試了至少三種管道去請學長但是皆以失敗告終沒有請到是我們畢籌的責任,但請不要怪罪於那位同學基本上他肯幫忙我們就感激不盡了而且應該沒有人實際知道當天的情況吧?所以別妄加評論了,污衊了一個熱心的同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reezy_fantasy 10 發表於 June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5, 2007 = =我說的是禮貌的問題......不要扭曲我亓亓亓 ← 要怎麼唸??雙雙有跟我說妳跟他講的那是真的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nel 10 發表於 June 1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6, 2007 亓 ← 要怎麼唸??雙雙有跟我說妳跟他講的那是真的嗎?亓→「奇」的音是真的呀,瑜君總不會騙人吧!就問問畢籌的人都會知道的=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zi 10 發表於 June 1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8, 2007 我是畢籌的人阿我卻並不認為他沒禮貌或許是瑜君聽錯了或許是我口氣差了因為是我跟瑜君講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遨遊a楓 10 發表於 June 2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7 唉呀!你們總該考量到楊學長阿雖然沒來是會有遺憾...但你們換個角度想..楊學長來之後壢中會怎樣..來畢典的是家長還是記者.歌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nel 10 發表於 June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1, 2007 反正,對於同樣的事情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的但是我個人是這樣覺得我不影響別人的看法,只是講出自己的感覺---其實這樣也對啦如果宗緯來了情況大概很難控制X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840808 10 發表於 June 22,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2, 2007 反正,對於同樣的事情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的但是我個人是這樣覺得我不影響別人的看法,只是講出自己的感覺---其實這樣也對啦如果宗緯來了情況大概很難控制XDD我同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與見解,更同意所有人都有"說"的權利,但,當一個人的說詞有可能侵犯到他人名聲,甚至於到"污衊"(請原諒我用這麼激烈的詞)他人的程度時。再加上沒有真憑實據單只是道聽途說便在一個公開場合為一個人戴上"不禮貌"的大帽子我想我是會忍不住跳出來說話的。就算是這位同學所述一切都為事實,但不論下了什麼形容詞,都只是妳的"感覺"不是嗎?如果只是個人觀感,而這份感覺又涉及攻擊到他人,我想在這公開的論壇上是不能隨意發表的,心裡放放即可。也許pinnel同學覺得這三個字不算嚴重,抑或是單純只是措辭不當,但,事實上這句話是給某些人帶來了傷害!當然,我或許真的言重了,在網路的世界上可能不必這麼嚴肅,但,希望還是能給大家一個基本的尊重。也許那位同學看不到,更或許她根本不知道這件事但希望妳能夠做出道歉。還她一份尊重,也給自己留份自重,這樣,壢中學生才會被人敬重吧;-) 最後的最後,還是要感謝那位熱心的同學,雖然這邊發生了些不愉快,但是在畢籌忙得焦頭爛額的時候,還能有人伸出手幫忙的感覺,真的很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nel 10 發表於 June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07 但,事實上這句話是給某些人帶來了傷害!當然,我或許真的言重了,在網路的世界上可能不必這麼嚴肅,但,希望還是能給大家一個基本的尊重。也許那位同學看不到,更或許她根本不知道這件事但希望妳能夠做出道歉。還她一份尊重,也給自己留份自重,這樣,壢中學生才會被人敬重吧;-) 對於你說的我不認同請你想想,我會有這種感覺的起因是為什麼?我會這麼感覺是因為聽到了你認為的謠言如果這些是謠言而不是事實那為何當初畢籌的人要這麼說?你們不該想想嗎?是很辛苦沒錯但是既然當初決定參與,你們自己內部就應該整合好你認為這些話不妥,就應該請說的人解釋你認為我不尊重他,請問是為什麼讓我們會有這樣的感覺?如果你覺得這些話不妥,你為何不傳私人訊息給我?我認為你的話也傷害了我?是這樣說的麼?壢中的人該是怎樣?如果你覺得我道歉才是尊重他,自重自己那麼也請最初講這些"謠言"的人出來給我們一個道歉今天不是要跟你討論尊重自重的問題畢竟每個人的認知太多歧見你們的出發點是為了大家,我的出發點是表達我們心聲我不認同你說的,但我接受你的意見那你們呢?誰不知道你們很辛苦?可是這件事情並不是很單純就是你或是他或者畢籌的事情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zi 10 發表於 June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07 阿阿...我覺得提到我了這麼說好了 其實呢 關於楊學長的後期邀請是我在處理的然後阿 我也都沒有跟其他人講情況阿 是到外面什麼話都出來了 好比說 主任有親自接見學長啦 校長親自發邀請啦 去邀請的人自己做邀請函啦 之類之類的而且ㄧ開始連還沒有提案要請學長來 就已經有人以為學長要來了咧可是阿 在我們什麼都還沒說的時候 外面傳什麼畢籌應該不用負責任吧是傳到一個不行的時候 才會跳出來講阿 看看樓主XD然後我就把大略情況給畢籌知道那麼 其實我不知道亂放消息給你的是誰 照上面看起來是瑜君吧(是我猜的啦)那這樣的話 是她要道歉嗎? 很奇怪也話說 總召想請你道歉的原因 是因為在上面公開說"幹麻找個不懂禮貌的人去""我說那個直接拿上去的女人 那樣很沒禮貌她不懂麼" 這樣不太好的以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xam3000f 10 發表於 June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9, 2007 我覺得學姊太激動了事情應該應該應該應該沒有這麼嚴重吧反正都過去了而且他不來也不是意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ioalzard 10 發表於 July 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7 事情已經過了(是嗎!?).....不過...對我們這屆是個永遠的遺憾吧!!雖然以後可以去看演唱會(他一定會紅!!),不過,要以"壢中"畢業生的身分在畢典聽楊宗緯學長唱歌,永遠不可能了(真的超不甘心.....本來可以實現說...)謠言!! 謠言!! 謠言!! ~~版本真的很多啊!! 壢中學生造謠的功力真的超強,上次"救護車事件"什麼奇怪的都有<學生打教官啦..老師跟老師打架...被練習打靶的打中(明明是練瞄,哪來的子彈..鉛筆嗎!?> 好像扯遠了...跳一下!! 回主題~~畢籌的人很辛苦是沒錯...不過,會有那麼多人不爽,也是畢籌錯的多啊!(我認為)<一開始就跳出來講楚就好了!! 就不會有之後的事了~~為了圓一個謊,需要更多的謊>彰師畢典這太爛了....又不是那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ioalzard 10 發表於 July 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7 我說那個直接拿上去的女人那樣很沒禮貌她不懂麼?我們的好事被她壞掉一大半!她會懂才奇怪吧~~~大小姐做事就是這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ioalzard 10 發表於 July 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7 我同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與見解,更同意所有人都有"說"的權利,但,當一個人的說詞有可能侵犯到他人名聲,甚至於到"污衊"(請原諒我用這麼激烈的詞)他人的程度時。再加上沒有真憑實據單只是道聽途說便在一個公開場合為一個人戴上"不禮貌"的大帽子我想我是會忍不住跳出來說話的。就算是這位同學所述一切都為事實,但不論下了什麼形容詞,都只是妳的"感覺"不是嗎?如果只是個人觀感,而這份感覺又涉及攻擊到他人,我想在這公開的論壇上是不能隨意發表的,心裡放放即可。也許pinnel同學覺得這三個字不算嚴重,抑或是單純只是措辭不當,但,事實上這句話是給某些人帶來了傷害!當然,我或許真的言重了,在網路的世界上可能不必這麼嚴肅,但,希望還是能給大家一個基本的尊重。也許那位同學看不到,更或許她根本不知道這件事但希望妳能夠做出道歉。還她一份尊重,也給自己留份自重,這樣,壢中學生才會被人敬重吧;-) 最後的最後,還是要感謝那位熱心的同學,雖然這邊發生了些不愉快,但是在畢籌忙得焦頭爛額的時候,還能有人伸出手幫忙的感覺,真的很好!醉翁之意不在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ioalzard 10 發表於 July 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7 是被陶子看到拿上去的是陶子跟她拿的並不是直接拿上去帶去就是個錯誤....人家又不是沒有經濟公司!! 這是起碼的尊重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zi 10 發表於 July 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7 在他還沒退出前是不能有經紀公司的他在比唱歌比賽然後那個時候是他還沒退出比賽前之前也有打過電話給中視給星光大道並不是沒打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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