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 XD 10 發表於 June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6, 2007 一個男生在跟前女友感情淡掉了之後或是可以說他發現他根本不愛這個女生所以提了分手雖然女生不想然後沒多久之後男生跟他最好的知心女生好友在一起了是男生的知心好友提出交往的但是之前他們只是很要好的朋友而已被甩的女生就認為他們是不是早就暗地有問題但事實真的沒有那該怎麼辦呢被甩的女生受了傷那個男生跟女生都被罵到底是誰錯?還是都沒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玉米corn 10 發表於 June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6, 2007 都沒有錯,我是這麼認為啦被甩的要放開點,甩人的要表示點歉意,另一個女生從頭到尾應該是沒有錯的。以上個人觀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哇雞 10 發表於 June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7, 2007 如果照這樣來講的話,那劈腿的人可多了。我個人的觀點是,你沒跟對方說出要分手或是類似的提議就和另一個人在一起,那才是劈腿。但是上述的狀況,男生已經表明要和他分手了,而且是過一陣子之後才和另一個女生在一起的。照理來說應該不算是劈腿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玉米corn 10 發表於 June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7, 2007 被甩的很生氣也很難過那怎嚜挽回?因為一個禮拜內就交新女友]為什麼要挽回呢?分手已經發生,新女朋友也有了,改變不了什麼的男生的心已經不在了,在他提出分手的同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黑糖饅頭←×╳ 10 發表於 June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7, 2007 這根本不算劈腿吧!!!分手就分手阿...為什麼還要回頭去指責對方??愛情這種東西..沒有誰錯誰對的問題...(以我的感覺來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愷x小狼 10 發表於 June 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8, 2007 既然都分手了,那就表示只能算是普通朋友了阿就算一個禮拜之內交女朋友,再怎樣也輪不到她管吧(現實很殘酷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snu45 10 發表於 July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7 如果是發生在你自己身上你會不會覺得是被劈腿我覺得如果愛情在淡掉時或是沒感覺時就結束那麼這個世界根本就不該有夫妻不該有男女朋友每個人只要遊戲人間就好了我覺得剛分手就喜歡上別人多少會跟另外一個人有關係因為他可能覺得跟這個知心朋友在一起會跟他與前女友在一起快樂然後對前女友就越來越不滿越來越沒感覺他當然會說跟她分手不是因為這樣也或許是他自己也沒發現其實是因為慢慢喜歡上另一個人所以才跟她分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竹竿 10 發表於 July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7 樓上+1說得很有道理 ~我覺得這樣不算劈腿啦總之事情過去就過去八也沒什麼好吵的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琴 雨臻* 10 發表於 July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0, 2007 其實我還蠻好奇既然另外一方不愛了,那緊握著還有什麼意義。到最後又可能反目成仇,其實愛情可以單純一點的=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kiRei 10 發表於 July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1, 2007 都沒錯人生如此而已好聚好散, 不要緊抓不放盡然沒感情了, 就不要自討沒趣把心胸放寬, 要不, 連朋友也當不成了, 反而更痛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妞 10 發表於 July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1, 2007 在愛情這條路上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是要捨得放下才會擁有更多既然男生已經沒感覺了為何不放手祝他們幸福只是一味的覺得他們都有錯讓怨恨佔滿心頭最後痛苦的是自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乃菉 10 發表於 July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1, 2007 愛情,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這樣看起來......是被甩的那位女生比較放不開呢!引用一段歌詞:"愛可以不問對錯,至少要喜悅感動,如果他總為別人撐傘,你何苦非為他等在雨中"也不是說男生劈腿,感情淡掉,也許是因為兩個人不夠適合或是疏於經營.試問,天天更新的情意,又是否會有淡去的那天?放不開,只不過是徒增自己的痛苦罷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月*﹎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7 不過很想幫那女生說話...如果換成是各位你很愛的人跟你分手不到一個禮拜他就交了新的男(女)朋友你們不會很難過嗎?不過那女的方法不對是真的畢竟 難過是難過但是...沒有證明的指責很不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anUtd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7 心理的感覺, 遇上這樣子當然會很XX. 不過現實上來說, 這不算劈腿.換個角度想吧. 就感情而言. 感情本來就是要二情相悅. 有一方覺得不想再交往了. 當然另一方也就只能接受. 如果真的在還在一起時就背地裏和別的對象交往. 那的確的沒有什麼能挑出來說的. 畢竟, 想和其他的人交往. 也是正當的分手理由.可以體諒前女友的心理不平. 不過, 沒法子說誰不對. 當然如果男孩子成熟一點, 應該可以不要那麼快就可別人在一起. 如果二人都想交往, 等個一陣子應該比較合適. 這個時間當然不見得一定要很長. 但是一個星期再怎麼說也太短. 不夠尊重前女友, 也不知道要保護自己及新女友的名譽. 讓不必要發生的事情發生. 不能說是誰錯, 但是也許男孩子可以再考慮多一點, 多體貼一點, 學習不要事事都從自己的角度看, 也能設身處地的為人家想一點. 這樣子會比較好. 希望這是這位男生學到的教訓. 如果不想要沾上是非. 要避嫌的地方, 最好避一下. 才不會被人說閒話. 這才是成熟的待人接物之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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