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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語說女人漂亮,叫做「水」。

  第一個在我的大腦辭彙庫中成型,專門形容女人「不水」的特殊名詞,似乎是「醜女」,也就這麼單刀直入、主觀而不需有什麼理由;網路發達以後,此類名詞爆炸性地囂張起來,「恐龍妹」、「技安妹」、「超級雙頻(指身材)」;「阿姑」成為大嘴女生的代名詞,更別說古人怎想得到「花木蘭」、「太平公主」會有貶義?被歸為此類的女生若有很漂亮的背影,就再被多封一個「背殺」的稱號,一長列的標準規格,奇怪還是有那麼多人大嘆這個世界「鬧乾旱」。

  其實他們只要去買一個芭比娃娃就可以了。

  從自己開始會對街上的人多注意兩眼,直到現在最大的感想是:

  第一,這個世界的人其實天生長得都好看;或者換一個說法:長這麼大我仍然不曉得世界衡量「好看」與「不好看」的標準是什麼?電視上的人可以專評論某人的漂亮,口沫橫飛,卻從來沒有人多花心思去研究「為什麼不漂亮」?

  第二,男人和女人最大的外觀差別在於,男人到了一定年紀,長相就會變得非常--「可有可無」--即使他一分鐘內來來回回打妳眼前走過好幾次,大概也等於沒有。而女人頭髮如何花白,身形如何佝僂,眼裡總仍有那麼一些水靈氣,彷彿深井裡波光盪漾,遙遠,深不可測。妳看著,覺得自己在這樣的眼神裡又是個蹦蹦跳跳的孩子,哪個孩子在井邊不要探頭瞧瞧?揣想,漆黑裡不時閃著的水光,像鑽石那樣耀眼,童話故事裡的尋寶情節在黑洞向妳招手......

  下雨了,路上的坑坑疤疤很快就積起水窪。因為空氣污染,雨在空降過程中會吸附灰塵、毒素、髒東西什麼的,聽說最乾淨的水,一是剛從雲裡飄出來的雨滴,一是水窪裡沉澱過後的水。

  記得以前大伯母帶我們一群孩子到附近的公園,可以看見很多阿公、阿媽,有時候他們就只是坐在一旁,眼神不像流浪漢那樣空洞得可怕,但也就是待著。孩子們玩瘋了,帶小孩來的歐巴桑歐吉桑自會聚在一塊兒扯東扯西,這些安靜老人的存在卻不突兀,那麼理所當然,很自然地坐著,很自然地被忽略。會注意到他們,是一次和同伴吵架,我落單;這些老人不運動也不交談--我覺得,他們是在看小孩,一大群陌生的小孩。偶一對上眼,他們會輕輕地露出微笑,蝕刻在他們臉上的,是肉體走過的歲月,而那眼神卻因一路上頻頻顧盼,腳步早已與現實脫節,如後人站在歷經滄桑的古蹟裡追想遙遠的過去,眼裡剎那也有古老智慧的光芒。對著他們淡色眼裡映著的那個小孩微笑,妳就會在他們缺了牙齒的笑容裡,想起那個掉了兩顆門牙、好久不見的玩伴。

  小孩擁有的所有特徵,都是對時間的最大嘲諷,他們就有了這麼一樣特權,任何美醜價值的判定全在他們身上失效。

  國中畢業那年搬家以前,在三重長大,分布頗廣的三和夜市就在附近,國中常常一個人可以溜到街上逛很久,每次出門帶兩百塊就綽綽有餘,除了糖葫蘆一支三十元是必要的開銷,最多再加一杯珍珠奶茶。衣飾香水化妝品我一點興趣也沒有,當這些東西以各種不同形式配在(通常是)女人身上時對我才有吸引力。現在正流行什麼、什麼又剛剛過了時,夜市走三分鐘路程就很清楚;地攤大方擺出衣物有如展覽,店面的陳列架也不客氣從門口直傾吐四、五步遠,站在同一個地方不動就能同時觀望兩個店面的衣服,走進其中一家,老闆站在櫃檯裡望妳一眼,點頭意思意思笑了一下,玩手指始終沒停;客人問價時才懶洋洋把目光移出迷你電視的螢幕。

  這些東西要映在女人沉思的眼底才有光采。

  有一回看蔣勳上談話節目,他說自己嘴上成天談美,真曾有人找他當選美比賽的評審,他考慮了一天,然後拒絕。「選美是要給人打分數,是有個標準在那裡的;但每個人的美都不一樣,要看見不同的美才算數,可是就不知道這樣要怎麼選第一名出來?」

  轟隆隆的流行音樂和滿街的宣傳海報有如蝗蟲過境、那種「一窩蜂」的熱鬧,朝妳正前進的方向急急飛去,令妳眼花撩亂,昏頭昏腦的;人顯得渺小,不知不覺被凌空架起,跟著它的節拍行進。妳不小心撞了幾個在地攤上揀選東西的女孩,道歉,她恍若未聞,妳不以為意,妳知道自己也是在這交錯的許多小宇宙中的其中一個。

  越長大,同伴們漸漸無法滿足夜市的便宜行頭,每隔一陣子便結伴帶著要買的清單跑西門町、跑台北車站,走在全台灣的重要流行集散地,大台北坦蕩蕩的四線馬路很乾淨,很單純,來來去去,都不會有其他方向,潮水只能瘋狂湧入兩旁的排水孔;一些人消失在幾個招牌下,又一些人提著大包小包從招牌底下鑽出來,再往另一個招牌走去,就連路人的穿搭妝扮都可以是流行指標,驚嘆聲在幾個小女生耳間用超音速穿梭,只差沒做筆記,每一次輕呼都讓她們越來越相像,完整複製倒映在眼裡的一切,直到她們現在也終於成為那指標的其中之一--今年流行的靴子今年流行的包包今年流行的短外套,流行的褲子流行的腰帶流行的墨鏡和帽子......服飾設計當然也有其藝術的美;但要是整個美術館的藝術品都用<蒙娜麗莎>、<最後的晚餐>、<創世紀>去拼湊,妳也會想跑。台北刻意的空氣,總離人有段距離,不斷包裝最原始的面目,感覺永遠陌生,引得無數虔誠信徒追逐,成分都一樣,一片混濁的潮水襲來,壓迫,妳發現自己竟然快要沒頂了......

  黃昏的台北街頭不怎麼浪漫,車和人是不變的風景,選擇下一秒的方向,或是下一個去處、下一樣目標......商店外斗大斗大標著「做自己」的廣告看板在夕陽多變的光影交錯中,妳看見那人物的眼竟會閃爍,嘴角上揚的幅度剛巧足夠嘲諷整條街的人,路上的行人太匆忙,沒人有時間多瞥妳一眼,那些架在布條或立牌上的人物卻盯得妳背脊發涼;天色暗下來,五光十色的霓虹燈太炫目,恍惚間分不清上一秒和這一秒分別從兩旁與妳擦身而過的人有什麼不一樣--駭客任務的「史密斯(電腦人)」傾巢而出,我只有逃跑。

  坐在二二八公園旁,懷寧街上的小咖啡店裡,毛毛雨轟隆隆隆變成大雨,雨點打在外頭遮雨棚上,然後滴.滴.兜.兜、滴滴兜兜落進坑洞裡,要過一陣子積起水,才浮得出一圈圈的漣漪;妳跟著某首西洋老歌的節奏想起老電影年輕男女跳過的華爾滋--「Listen to the rhythm of the falling rain. Telling me just what a fool I've been...」(<雨中的旋律>,「The Cascades」原唱)

  都說女人是水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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