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巫師 10 發表於 May 1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3, 2007 一旦你把人物化你將視他為一個"東西"一個"屬於你的東西"對於一個東西你不會尊重它吧你把她視為一個屬於你的東西然而,這個東西到底能不能思考?到底擁不擁有自由意志呢?.......<<請繼續閱讀>> http://blog.pixnet.net/bpworld/post/4566780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est La Vie 11 發表於 May 1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4, 2007 物化.........還蠻重要的科目啊.......大學有一門課叫 "物理化學"Physical chemistry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乃菉 10 發表於 May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5, 2007 感情,真的是不能物化的,( 此物化非彼物化,前者是動詞,後者為名詞......它摸不著,看不見,卻還是在心上佔有一塊不小的地方......基本上,很多女生不願意接受一個男生的原因是,男生把她物化了,就算是變成了男女朋友,她還是她,你還是你,都應該保有自己的一片天空,而不是用自己的世界吞噬對方......這是一種錯誤的愛法,一種讓感情窒息的愛法.一直對這個想法有著很深的感覺,只是沒人跟我提起罷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萬山不許一溪奔 10 發表於 May 1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7, 2007 如何是揭人瘡疤了呢??我幫你連到成功版跟北一版再順便請當事人來看,或是搞不好他們早就看到了你就知道什麼叫揭人瘡疤……你的想法跟文筆雖然稚嫩,但我不會因為這樣就批評別人文章裡寫著尊重,但你舉錯例子,顯得你絲毫不懂尊重你有沒有想過當事人的感受?難道我們家學弟一時做錯了事情,你就有資格拿他來舉例更別說成功還在學的學弟,雖然不是在講他們,看了也不舒服哪天中正出了什麼事情,記得通知我,我會好好來評論一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黑巫師 10 發表於 May 19,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9, 2007 原來是我舉的那件事阿我先聲明.我寫這樣的主題絕對跟成功.北一的那個事件無關很抱歉我這樣說讓你感到不舒服我的文筆稚嫩.我承認 我是一個正在學習的人您是學長.任憑你要怎嚜說都好其實這並不完全是我自己一個人的想法這樣的主題也不是我第一個拿來寫了請不要把人"物化"─吳岳的一堂戀愛課 http://www.wretch.cc/blog/wxyz678910&article_id=6644698您認為我不懂得尊重所以才會拿成功殺北一女事件來當例子但這是一件發生有一段時間的社會事件我絕對有資格提出我的看法很遺憾.以上這跟你原有的認知不同這次我無意牽扯到貴校過去所發生過的事件但是我還是不明白為何您說哪天中正出了什麼事情,記得通知我,我會好好來評論一番這應該跟學校間沒有關西吧~應該也不是什麼報復的想法吧..更何況那只是我再文中舉的一個小小的例子何必這樣過度放大.用這樣的方式去檢驗我舉這個例子其中用意為何"我沒有任何用意" 例子就是例子在這裡感謝學長的指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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