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有關於動員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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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61屆上班代之ㄧ,恩~最近才註冊~所以之前這個題目可能有學長討論過了,如果有重複,抱歉~

先重討論開始說吧,從選舉人資格、到投票率,我承認投票率要高才有"代表"的意義,但是近幾年來,建中投票率不超過3成,這是選委當時查過去幾年來的資料,所以他定了蠻低的門檻,雖然我也覺得有點不妥,所以也贊同了提高,但卻不贊同學長的50%,因為這實在太難了....所以後來還是有提高啦~恩要說到重點了~

後來在投票的時候,不但時間點定在星期一(沒有在一次廣播通知大家說要投票)所以我覺得以後投票可以在星期五或星期二,這樣在朝會上班聯會主席就可以"提醒"大家

總而言之,投票率是不夠了,所以在班代大會吵的很兇,結果發生了很囧的事

因為紀錄並沒有明確的記下說是投票人的20%(吧)還是高一高二20%,再加上當初擬定這條法案就出現很大的紕漏

就是沒有明確規定修改本辦法的人數(平常法案都會寫班代出席人數達幾分之幾,經出席人幾分之幾的同意下才可決定修改),也就是不能修改(囧)

而本法案上明確規定接下來後續處理辦法要班代大會2/3人出席......

如果是班代都知道班代的性質根本就被曲解了,全部都以為他要辦聯誼,以致於,我們每次出席人數要超過1/2就該偷笑了

動員!?我承認我有動員,但是請搞清楚動員的意義,我的動員是當初會開到一半,終場休息,從舊建青社辦衝回明道樓,一個班級一個班級去通知所有沒到的人,跟他們說如果不到人數不夠可能班聯會就沒了,而電欣和社團聯展也就沒了,請他們去,這就是我的"動員"

或許學長認為說投票率沒到就是沒到,或許有些同學認為那些活動自己不會參加有與沒有沒差,但對我來說,這都是很重要的,我沒有支持某一組,我只"支持有班聯會",而那些被我叫來的同學,我也說到了場你自己決定吧,只為了湊出那神秘的47人。

我不認為學長錯,也不認為自己錯,每個人都有他的觀點,這是後來大家決定的不是嗎。

我承認到後來我們使用民主暴力是不足以外人道,不過學長也趁休息結束大家還沒有全部到期就先提出休會,而後來提出的向外發表說誰同意這項法案的名子,我才了解學長的苦心,之前一度認為有些學長很!@#$%^&,但後來才發現他們有他們的主張,所以我覺得大家都沒有錯,個人觀點,別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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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動員不是人數不足那次呢。

我只是對一些平常來都不來,一到討論選舉無效的時候就忽然出現,外加一些忽然出現的同團體的代班代,組成一群利用人數優勢的投票部隊感到不滿。那次可真是黑暗極了。

再說,行政部門不是班聯會的全部。沒有了行政部門,還有班代大會,組個行政委員會一樣可以推展會務。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非得為了弄出一個行政部門,硬是把一組支持度極低的候選人推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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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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