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各位成功孩子們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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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連該版連版規都沒有嗎?

我也很好奇那A老師怎麼知道有人在網路訐他?

題外話:學長,您的學校名稱在幾十分鐘前是成功高中,怎麼後面又多了台師大?

一切都是因為申請阿 ~ (天音: 很囂張喔....)

但我並沒有當老師的意思啦~

不要覺得我去念師大的話

就會幫老師打官腔那樣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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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老師我不太熟

我是一類組的

但是一個老師應該心胸得寬容的

這樣跟學生計較不僅沒好處

更容易造成誤解跟反效果

只能說~~

他可能缺少了點當老師的必要特質吧

但是我認為學生不完全沒有錯

至少

老師真的不好當

為了當上老師背後的努力是學生看不到的

如果真的覺得老師有問題不是不能跟老師溝通

只是很少學生會去跟老師當面談

(可能也害怕分數掌握在老師手上

但是如果真的分數有問題~可以上報教務處查

甚至教育局都可以)

學生可以指出老師哪邊有問題

但是不能直接罵

都是文明人~沒什麼不能說的

不過對於順老師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

他有一次監考我們班斷考

在後方空地打太極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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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前校長有說過

師者 所以船到 售貨 解業也

講的好像商人一樣 還解除業障勒

不錯不錯XD

沒有我只是想爆他講錯的料

--

其實

網路本來就是很模糊的東西

尤其人家本來就是訐譙園地

不訐譙你去幹嘛?

但是你指名道姓出來就是不對

至少是用個影射之類的

我看過兩三次部落格沒有指名道姓卻還是被學校關心的例子

那就是說要罵要鎖文?還是部落格要保持乾淨免得別人來看?

這真的很灰色

網路是很方便啦 不過方便自己的時候也記得留給別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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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網路本來就是很模糊的東西

尤其人家本來就是訐譙園地

不訐譙你去幹嘛?

但是你指名道姓出來就是不對

至少是用個影射之類的

這段似乎稍嫌多餘了。

很詭異的邏輯

「殺死他就是不對,打斷他手腳就好。」

影射也是會被告的,別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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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偷偷加姓氏...很詭異...

而且我要告你毀謗,我沒有說什麼,我是在自誇

等下害我被告我就揍你。

學長跟阿淵的對話我聽不懂耶...

回正題吧

我覺得那位老師可能也不是要把學生告到退學告到死

而是利用告訴達成和解,以得到他應有的權利

電影法網邊緣描寫到

民事法庭,或是罪行很輕的刑事法庭

其目標都不是在告倒對方後索取賠償

多半是為了達成和解

讓對方道歉,修復,外加一點賠償...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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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跟阿淵的對話我聽不懂耶...

回正題吧

我覺得那位老師可能也不是要把學生告到退學告到死

而是利用告訴達成和解,以得到他應有的權利

電影法網邊緣描寫到

民事法庭,或是罪行很輕的刑事法庭

其目標都不是在告倒對方後索取賠償

多半是為了達成和解

讓對方道歉,修復,外加一點賠償...什麼的

法網邊緣有提到,通常訴訟不是要打贏對方,而是要跟對方和解。

而在法院上和解,可能可以得到一些賠償金。若沒訴訟而和解的話,可能錢都拿不到。

當然啦~我是不知道那A老師為什麼要這麼做,我也不能隨便下肯定句。

只不過這種小事,法官可能會要求雙方和解。為了這種可以用其他替代方案的案件來浪費社會資源,不智也~

聽說學校要幫這同學打官司,希望這同學能因為有強大的後盾,能早日脫離苦海,我們相信他有悔意,已經知道錯了。A老師,給他個機會,好嗎?

題外話,恭喜御風而翔學長考上了台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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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邊緣有提到,通常訴訟不是要打贏對方,而是要跟對方和解。

而在法院上和解,可能可以得到一些賠償金。若沒訴訟而和解的話,可能錢都拿不到。

當然啦~我是不知道那A老師為什麼要這麼做,我也不能隨便下肯定句。

只不過這種小事,法官可能會要求雙方和解。為了這種可以用其他替代方案的案件來浪費社會資源,不智也~

聽說學校要幫這同學打官司,希望這同學能因為有強大的後盾,能早日脫離苦海,我們相信他有悔意,已經知道錯了。A老師,給他個機會,好嗎?

你真的覺得那個A老師會上深藍?一_一狠

學長跟阿淵的對話我聽不懂耶...

有不尋常的關係???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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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們班現在也對某一位老師很不滿

不過也只能敖過去了= = (還有0.3個學期)

曾經想過

學校有沒有正當管道可以提供學生聲訴的阿?

有的老師真的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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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似乎稍嫌多餘了。

很詭異的邏輯

「殺死他就是不對,打斷他手腳就好。」

影射也是會被告的,別亂教...

我要說的是要宣洩還是可以

但是要拿捏分寸

寫到看的懂的人看的懂 看不懂的人笑一笑

就像殺死他就是不對

但是我可以扎個草人上面貼上我要殺的人的照片

故意畫的很好笑 放在本人看不到的地方

釘幾根釘子 別人看到也是笑笑而以 知道這個人的更是捧腹

這樣 不違規吧

如此而已

要不然黑特之類的板子或討論區就通通關門大吉了

(雖然現在真的很有可能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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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在這裡也看到了

小順子老師是我們班的班導

而事件中的幹譙老師的學生

就是我們班上的同學

相信只要上過那位A老師的課的人

都會對他的教學方式很有意見

就像我們班導說的

一定要跟他對抗到底

希望大家都可以幫我的同學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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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了解許多成功同胞的看法,似乎大家都傾向和事佬的部份

的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是華人一貫有的處事風格,但是從某個角度看來也是陋習

今天網路上真的給人一種:「我在螢幕後面,你能拿我怎樣」假觀念

可是無論是現實或是網路論壇,都應該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更何況是即將成年的人。

姑且企鵝不講那位老師敎的好不好(根本不認識&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那位同學錯了就是錯了,而且倘若他真有po出姓名,那麼從一開始就錯的很徹底。

曾經在高一遇過一位老師,班上某兩位同學在課堂上無意談論黃色笑話,當場罰站到下課+老師自己聲名說保留性騷擾告訴。 這件事情後來不了了之,因為老師被調走了。

有人會說老師小題大作、心胸狹窄,有人會說學生不知檢點。

可是今天只要避嫌,不就不會造成這麼多的誤會。

老師敎的不好,有很多的申訴管道,常常覺得很多學生(包刮我自己)寧願在背後幹譙也不願意採取真正的改善途徑,因為麻煩。

企鵝並不支持任何一方,老師有老師的立場,有他自己的個性跟風格。

相反的那位學生也是,既然已經走向法律途徑,那麼我們剩下能做的應該是避免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而不是單純看事件的發展。

PS.企鵝自己班上的言詞犀利者很多,每當他們口無遮攔的亂嘴砲,自己都要擔心是不是如果哪天某些人忍不住抓狂,企鵝也會蒙受池魚之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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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了解許多成功同胞的看法,似乎大家都傾向和事佬的部份

的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是華人一貫有的處事風格,但是從某個角度看來也是陋習

今天網路上真的給人一種:「我在螢幕後面,你能拿我怎樣」假觀念

可是無論是現實或是網路論壇,都應該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更何況是即將成年的人。

姑且企鵝不講那位老師敎的好不好(根本不認識&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那位同學錯了就是錯了,而且倘若他真有po出姓名,那麼從一開始就錯的很徹底。

曾經在高一遇過一位老師,班上某兩位同學在課堂上無意談論黃色笑話,當場罰站到下課+老師自己聲名說保留性騷擾告訴。 這件事情後來不了了之,因為老師被調走了。

有人會說老師小題大作、心胸狹窄,有人會說學生不知檢點。

可是今天只要避嫌,不就不會造成這麼多的誤會。

老師敎的不好,有很多的申訴管道,常常覺得很多學生(包刮我自己)寧願在背後幹譙也不願意採取真正的改善途徑,因為麻煩。

企鵝並不支持任何一方,老師有老師的立場,有他自己的個性跟風格。

相反的那位學生也是,既然已經走向法律途徑,那麼我們剩下能做的應該是避免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而不是單純看事件的發展。

PS.企鵝自己班上的言詞犀利者很多,每當他們口無遮攔的亂嘴砲,自己都要擔心是不是如果哪天某些人忍不住抓狂,企鵝也會蒙受池魚之殃?

我們不是僅想當個和事佬。

這位同學,他自己所受的處分已經夠了,已經記了過,而且已有悔意,教育的目的達到了,這同學知道不能指名道姓在網路上毀謗他人。

一個老師,他不僅要當個經師,更要當個人師。今天,他可以提告,這沒有錯,但是有其他的替代方案,可以達到相同效果,為什麼一定要出此下策?為何要弄得雙方難堪?

學生處於學習階段,犯錯是難免的。最重要的是,能過悔過,而不再犯。試問這老師,他當學生時,是不是都不會犯錯,而他犯的錯一定每一項都不會觸犯法律?那為什麼他沒事?也不就是因為他的老師肯給他機會嗎?

當然,不能毀謗別人,這是不變的道理。我們相信這同學也學到了這個教訓。已經夠了。

現在,我們對於這老師以法律行動起訴感到不以為然。若天下的老師都像他這麼做,那豈不是有更多的學生、老師要天天上法院。以德服人乃是最尊重人權的方法,這同學也是有理智,也懂事,才會願意悔改,所以校方才會願意幫他打官司。所以,小順子老師才會願意替這學生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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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對於這老師以法律行動起訴感到不以為然。若天下的老師都像他這麼做,那豈不是有更多的學生、老師要天天上法院。以德服人乃是最尊重人權的方法,這同學也是有理智,也懂事,才會願意悔改,所以校方才會願意幫他打官司。所以,小順子老師才會願意替這學生尋求協助。

企鵝不喜歡從旁觀者的角度去判斷究竟一個人犯錯之後所受到的懲罰究竟足不足夠,舉個偏激點的例子來說殺人犯的家屬往往希望從輕,而被害者的家屬卻恨不得死刑,而且還由他們執行。

而從這個案中並不是只有要教育那個同學,是不是今天因為這個case浮上檯面搬上法庭去講對錯我們才會在深藍這個地方討論,如果和大部分的老師一樣包容那當然不會有人在乎。提到替代方案,那該學生對老師不滿的心情不是也有很多替代方案嗎?

幹譙是一種沒錯,但是幹譙內容有很多種表達方法也是很多種替代方案呀。

您說雙方難堪,其實企鵝不覺的老師有什麼難堪的,正如前面有人提到說:「只要有一位學生覺得該老師教學不錯,誹謗就有可能成立。」當然沒有一位老師是人人愛的,為什麼今天他採取法律手段還要覺得難堪?還是說他覺得自己真的......嗯

回到懲罰效果,或許今天這件事情過了幾屆之後會被淡忘也說不定,但是今天正因為這件(普遍被認為微小的)事情被處理到非常手段,所以大家才來討論。殺雞儆猴是不是一個效果?如此以來更多同學不需要悔過而從今天起會收斂許多。而法律本來就是行為的最低標準,如果今天有人犯錯(且每一件都有可能)得論及法律層面是不是誇張了些?

再者您說"給機會",那些老師有些可能不予理會、有些可能已經放棄你了、有些可能根本沒當你存在過......要怎麼界定他是真真正正的包容你、給你機會?

最後我想問您對於"我們"的範圍是怎麼去定義他的,同樣有些老師有些學生的確不以為然(企鵝同樣如此,不過更不以為然的是學生的行為),可是難道每個學生對老師的宣洩途徑都一樣,還是說看著鄰邊的同學今天因為誹謗出庭請假而不懂得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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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企鵝講的也不是沒有道理,只不過,我希望這件事能達到一個目標。那位同學能悔過,不再犯,成功人也不會犯跟他同樣的錯誤。而這老師,也要學到,當一個老師,是要教育學生,啟迪學生的心靈,讓學生從裡而外有完美的品德。雖然不可否認,學生犯錯,必要時必須使用一些比較狠的手段,這手段不一定要對簿公堂,最重要的是,學生能悔過,不再犯。所以,我認為,記過已經算是最嚴重的處分了。這個大過,足以影響這同學未來升學的路途,甚至因而延伸,影響到他的未來也說不定。

再者,我們不知道,法律行動,真的能真正教育到學生嗎?或許有,但這代價與記過相差甚遠。可是,兩者都是要達到上一段所說的相同程度的目的,那為什麼不選比較輕的?況且,打這種官司,需要請律師,雙方都要花錢,還要浪費時間,為這可以其他替代方案來解決的事情對簿公堂。

殺雞儆猴,也有很多種,記大過不就是個好方法嗎?記大過足以殺雞儆猴了吧!大過可不好消呢~

這件事情,企鵝說的好,其實我們可以討論如何以正當管道投訴老師的教學作風。學校也應該將這管道在朝會時間說給全校聽。學生不太可能來鬧,要投訴,也必須要有足夠的人證、事證的。

另外,我來講我親身的例子。

我國中的時候,有一個老師,常常在課堂說有的沒的,還會炫耀自己國中全校第一畢業,建中第一名畢業,台大醫學系...常常雞蛋裡挑骨頭,或是惡整同學,例如:"那老師到講台前,班長喊:"起立..."結果那老師說不用。但第二次,班長沒喊,這老師居然說:"班長,你怎麼沒喊口令?"..."大家對他的怨言不少,他也常跟各班同學發生過衝突。

有一次,他又在隨便亂說話。我看不下去了,我大怒指責了他的不對,也許是我責備的話有些涉及謾罵了吧?那老師拿這當理由,打算記我大過。幸虧,班導師幫我擋了下來,我沒受到校規處分,只有被班導罰當值日生、倒廚餘罷了。之後,我也學到了,指責別人錯誤,應注意語氣以及遣詞用字,我之後也沒跟其他老師起衝突(其他老師也教學滿認真的)。老師給了我機會,我也學到了教訓。這不就證明其實不一定要嚴刑峻罰才能遏止犯罪嗎?

這種雖然是見仁見智,但,我是個慈悲主義者,我不希望這樣處理: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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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為什麼我們一直傾向於聲援那位學弟~~第一點~~他是學生~~學生難免犯錯~~其實很多事情在日常生活中都是犯法的~~只是我們不知道!!就像作弊~~很少有老師會因為學生作弊就移送法辦吧!!再者~~今天提出告訴的~~不是別人~~而是老師~~就他的身分而言~~姑且不論對錯~~他是沒有資格作這件事的~~老師是幹麻的~~不只是教授知識~~更要教育學生~~設學校的目的~~就是要教導學生正確觀念~~不然其實在家念一念就好了~~何必去學校~~今天一位應該是要教育學生的長者~去控告學生~~代表的是什麼~自打嘴巴吧~~我們不是要大事化小~他的身分~~就不該做這件事~~校規不也處罰他了嗎!!回歸到癥結~~他的教法是否真的有問題呢~因為牽涉到自己就不顧身分~~不顧原因而告學生!~~他真的對嗎~~我們真的是想當和事老嗎!!大家心知肚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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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學弟們.....

不是要大家討論怎麼對付老師啦 = =

(好啦我承認我高一的時候把某個其實很強的化學老師的課睡光了)

這...應該是傳說的金章阿伯吧

每個成功的小高一...就是高二以後...才知道睡掉金章伯的課是多麼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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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傳說的金章阿伯吧

每個成功的小高一...就是高二以後...才知道睡掉金章伯的課是多麼可惜.....

聽我英文老師說:本校化學名師陳金章跟歷史名師姜公,上課內容很精采,可是他不會管學生上課有沒有在聽...

看來,我二年級讀一類組時,若姜公還沒退休,剛好又是他教,我一定要專心聽...

以上是題外話

我覺得leo781204學長講得很好。當一個老師弄到要控告學生,不僅是學生有錯,也自打嘴巴,證明自己也是無能嗎?

所以,才會有人說,老師千萬別罵學生畜牲或是豬頭之類的,其實這樣在唱衰自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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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在看過那篇「詰譙」的文章之前我們不應該妄加評斷說那位老師是否有小題大作。

第一頁的小心,不指名道姓一樣可以被告,因為大家都知道你在講誰。

原來順也有研究易經喔?

我還以為只有祥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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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有人說,老師千萬別罵學生畜牲或是豬頭之類的,其實這樣在唱衰自己xd

我聽過有個笑話是有個媽媽罵他小孩 X你娘... 囧

我說學弟們.....

不是要大家討論怎麼對付老師啦 = =

(好啦我承認我高一的時候把某個其實很強的化學老師的課睡光了)

這...應該是傳說的金章阿伯吧

每個成功的小高一...就是高二以後...才知道睡掉金章伯的課是多麼可惜.....

我是沒睡啦...都在做自己的事...

不過還蠻後悔沒聽他講高二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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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科目不適合只用單槍上吧= =

尤其是數物化這幾個

難不成算式要直接寫在布上嗎...= ="

我覺得有些老師根本稱不上老師吧

他們的思想已經不是由衷幫助學生而是純粹混個鐵飯碗而已

尤其在開放教育學程後更明顯了

或許越敎越有心幫助學生

不過這樣前幾年被敎的不就怪可憐了...

有一點真的蠻奇怪的

現在新聞常報導流浪教師多的跟什麼一樣

但每次學校缺人要招考都只有幾個人來

有時甚至沒人來報考或只有一個

所以"如果"不怎麼樣還是得錄取 不然人力不夠

這樣真的很糟糕

我建議很多人都覺得某老師敎的很差

聯合被他敎的班所有人連署並找家長一起向教務處反映吧

不然去打聽看那個班那科老師很會敎

請那班同學幫忙錄音或和他們印講義吧

(這樣做務必不要讓當事的老師知道 以免老師之間的難堪)

有些來成功實習的老師都蠻不錯的

但實習完後沒有留下來通常不多

還蠻可惜的 (好像還有考的樣子...)

希望那個學弟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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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科目不適合只用單槍上吧= =

尤其是數物化這幾個

難不成算式要直接寫在布上嗎...= ="

其實有些教學軟體 裡面附的動畫 真的比較容易了解......

這樣真的很糟糕

我建議很多人都覺得某老師敎的很差

聯合被他敎的班所有人連署並找家長一起向教務處反映吧

這不是私立學校 校方頂多幫他換個班教 沒有權力辭退= ="

不然去打聽看那個班那科老師很會敎

請那班同學幫忙錄音或和他們印講義吧

(這樣做務必不要讓當事的老師知道 以免老師之間的難堪)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自己要做阿 錄音的話可能要講一下 影印...大家很自動吧xd

有些來成功實習的老師都蠻不錯的

但實習完後沒有留下來通常不多

還蠻可惜的 (好像還有考的樣子...)

我們班上學期的英文老師退休 這學期就用上學期的實習老師來上課

不是說他們不用心 可是缺乏經驗 課上起來真的很無力= ='

聽我英文老師說:本校化學名師陳金章跟歷史名師姜公,上課內容很精采,可是他不會管學生上課有沒有在聽...

看來,我二年級讀一類組時,若姜公還沒退休,剛好又是他教,我一定要專心聽...

姜公高二今年只有一個班 而且是二類組的

金章有沒有帶高三班是不清楚 印象裡高二沒有他上課的班

姜公的課一直不像歷史課 像是在聽故事一樣 內容超級豐富: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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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僅想當個和事佬。

這位同學,他自己所受的處分已經夠了,已經記了過,而且已有悔意,教育的目的達到了,這同學知道不能指名道姓在網路上毀謗他人。

一個老師,他不僅要當個經師,更要當個人師。今天,他可以提告,這沒有錯,但是有其他的替代方案,可以達到相同效果,為什麼一定要出此下策?為何要弄得雙方難堪?

學生處於學習階段,犯錯是難免的。最重要的是,能過悔過,而不再犯。試問這老師,他當學生時,是不是都不會犯錯,而他犯的錯一定每一項都不會觸犯法律?那為什麼他沒事?也不就是因為他的老師肯給他機會嗎?

當然,不能毀謗別人,這是不變的道理。我們相信這同學也學到了這個教訓。已經夠了。

現在,我們對於這老師以法律行動起訴感到不以為然。若天下的老師都像他這麼做,那豈不是有更多的學生、老師要天天上法院。以德服人乃是最尊重人權的方法,這同學也是有理智,也懂事,才會願意悔改,所以校方才會願意幫他打官司。所以,小順子老師才會願意替這學生尋求協助。

遇到這種老師,運氣真背= ='

希望他能度過這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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