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her Chang 10 發表於 April 2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3, 2007 如果說你上了1/3的課而因為老師時間調不攏一直變來變去而最後,老師敲定的日子剛好與你其他補習衝到...所以要求退費...你覺得是該以補習班說...你上到1/3所以只能退一半還是覺得因為是老師的問題所以可以要求到2/3並請說明理由請說明可以嘛?...補教界規定為什麼沒有前提??如果沒有前提那我罷課跟我很想去上課而不能退費是一樣的??還是這中間本來就有漏洞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下巴 10 發表於 April 2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4, 2007 2/3本來說要分成兩班減少人數現在又合班...一堆人又要擠在一起錢都繳交了..跟當初說的不一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404172000 10 發表於 April 2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4, 2007 當初說好哪個時間上課就得那個時間衝突到學生的時間應以學生的學習為主退錢是彌補學生的損失 少不得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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