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an Tone 10 發表於 March 2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5, 2007 這是在下第一次嘗試發表很少寫文真是害羞有很多不通順的文句段落還請見諒以後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ˇ=(L) 1. 『那麼,現在妳最想見誰?』2.女孩將自己整個人縮在椅子上,就如往常一樣。CD音響中流洩出戴米恩的9 CRIMES,喇叭讓他原本滄桑的聲音隔了一層膜。"Leave me out with the wasteThis is not what I doIt's the wrong kind of placeTo be cheating on you....."該死的便宜貨,女孩想,要不是整個晚上都在補習班補帶,耳朵痛的要死,她應該會拿出耳機才是。可是她現在迫切地想聽到他的聲音,那個樂團1976的阿凱在專欄裡提到的戴米恩。手中新買的吉本芭娜娜還未翻到三分之二,思緒卻被輕柔的吉他間奏勾去,女孩挑起眉,看了看音響。突然地,沒錯,是突然地,她想起了那個男人。那個拿著花連中文都說的支離破碎的男人。女孩伸手將音量轉小,夜深了,就算他釋放的只是單純的溫柔音符,想念一個人也不該大聲。而且,重要的是而且,女孩只是突然地想到他而已‧‧‧可惜里歐說的對,艷紅色的玫瑰自始至終都只適合黑色的西裝,更別說一台深藍色的野狼。很不搭,那晚女孩就這麼覺得。白天和里歐聊天的時候,她花了好多時間去回憶那天,他究竟穿了什麼來接她。「我想起來了!牛仔褲加淺色POLO衫。」『那麼就不對了。』「俗了?」『對,俗了。』那,如果是粉色的玫瑰呢?或僅僅是一朵小小的鮮紅色朱瑾?『很危險妳知道嗎?』「我知道呀,這樣人生地不熟的,就算真的被怎麼樣了也不會有人發現。」『對呀,所以妳剛剛跟我說的時候,我還在想妳怎麼這麼不小心‧‧‧』「嘿,你知道為什麼我這樣相信他嗎?」里歐低下頭,搖了搖:『不知道。』3.女孩迷惘了,那個大街,繁華的洋人街,根本根本與那個國家是兩個世界。白天女孩在城裏看到的那些貧窮、那些飢餓,跟這條如墾丁的大街似乎沒有一丁點的關係。太繁華了,那裡的洋人讓人覺得自己身在離海邊不遠的小島,夜晚。那晚女孩穿著帆布鞋和牛仔褲,如果是在台灣,她絕不會穿的這樣隨便與一個男人出門,她想著。可是偏偏,這次旅遊是她的脫逃。逃到一個沒有人認識她的地方,放下所有繁雜的心情,到一個單純的城市。逃的很倉皇。前一天才忙完所有的事,當晚就收拾行李,隔天一大早天還沒亮就到了機場。雖然是早就計畫好的,但她就是覺得那是一種逃避。所以,那晚她並沒有盛裝,嚴格來說她根本沒有打扮,洗個臉她就從飯店房間出來了。捧著一大束的玫瑰花女孩只好用另一隻手摟著男人的腰,跨坐在機車後座的她突然覺得窘。為什麼我會坐在這裡?女孩問著自己。她應該躺在飯店裡柔軟的床上,也許才舒服地泡過澡,正看著HBO等待自己睏了才睡覺。又或者,用飯店裡提供的Hotel paper寫封信,寄回台灣。可是,要寄給誰呢?女孩想著。這是她的脫逃呀!好不容易喘了口氣,終於呼吸到自由的空氣,為什麼還要惦念著誰呢?這片暖而乾的空氣,過兩天就吸不到了,接著要面對的,是台灣濕冷的冬天,還有始終令人緊張的步伐‧‧‧對,女孩喜歡這哩,暖的空氣,緩的步伐,每個人每件事都有他不急不徐的從容。她是熱愛這裡的,噢,也許是羨慕。夜晚的風緩緩吹過女孩的臉,男人載著她經過那條燈光炫目的街,驚訝的發現身前的這個男人並沒有想像中的消瘦。與這個國家的人們不一樣,她想。究竟導遊這個工作是需要投資的,最最起碼要會說英文,男人這麼跟她說過。可是男人也說過,在這裡的年輕人若是要學外國語言,一個月要花上兩三百塊美金。可是女孩知道,在這個國家哩,一塊錢美金就足夠全家人飽餐一頓‧‧‧這也是男人說的。男人的腰並沒有女孩想像中的結實,這個工作,比起一般人究竟還是優渥很多吧!女孩想著,那一瞬間她突然地厭惡起身前的這個人。為什麼,他可以忍心看著那些孩子在路邊要錢,忍受那些孩子承受飢餓承受髒亂?當那些人窮的沒東西吃時,他竟然還可以花一堆錢買一大束玫瑰花‧‧‧4.『妳超狠的,怎麼可以就這樣拒絕他?』「你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呀,十歲耶!我十七歲,他二十七歲耶!」『我知道呀,可是你也太直接了吧。』「不然還要怎麼辦,留在那裡幫他當翻譯嗎?他的中文我聽了都累了‧‧‧」里歐笑了,雖然說這些話的時候從頭到尾都看著桌上的物理講義,不過他用女孩熟悉的手勢扶正他的眼鏡。『你們有去哪裡嗎?』「他騎車帶我去吃飯,和他的一群朋友,全都是導遊喔!很酷!吃當地人平常吃的菜,喝啤酒。海尼根耶,那裡也有海尼根喔。然後我就叫他載我回飯店。」『噢,妳居然還喝啤酒,真是危險‧‧‧』「嘿,你知道為什麼我這樣相信他嗎?」依舊搖了搖頭:『不知道,妳剛剛問過了。』「那幾天有好多次整個團在吃飯的時候,我看到他不停的講電話,問了之後才知道,他每一餐都會打電話回家給媽媽。」『還好你碰到的是老實人。不然真的很危險。』像洩了氣的皮球,里歐無奈的說。5.女孩闔起手中的書,她拿起村上春樹的《尋羊冒險記》,找她最喜歡的那個耳朵很美的女人,她熟悉地翻開那個章節,溫習那些對話。戴米恩繼續唱著,她發誓她從沒聽過,這麼深情的──髒話。對,那是戴米恩。那次旅行之前,女孩記得他對一個男孩說過,今年的情人節她又可以躲起來。哈哈,她喜歡躲起來這個說法。男孩問她為什麼,她沒有回答。怎麼知道二月十四這一天,她終究躲不了,這個落後的熱帶國家也被世界新興潮流浸淫了,她不喜歡這樣。整條街上與河畔,充滿了賣花的小販還有情侶,她終究收了那束花,還坐上了那台摩托車‧‧‧他載著她回飯店了路上,女孩才感到害怕了起來,這是個陌生的城市,她想,陌生的國家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男人。她怎麼會這麼沒有警覺性就出來了?算了,那晚機車後座看到的天空,離地面好近,每個星座都變的好大、好亮。6."Sleep don't weepMy sweet loveMy face it's all wet'Cause my day was rough..."音樂停了,女孩把視線從書本中移向CD音響,沒有聲音的夜裡突然靜的教人空虛。她突然明白了,那個答案,音樂的空白排開了所有,只剩下那他站在眼前。那晚她沒有回答沒有回頭留下滿臉疑惑與懇求的男人的問句,她突然明白了。現在的她連男人的面容都模糊不清,只依稀記得男人該有一身黝黑的皮膚,還有很深很深的雙眼皮,那裡的男人都擁有一雙很深很深的雙眼皮。算了,女孩想,那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終於知道為什麼了,沒有音樂,那幾天都沒有音樂!7.『那麼,現在妳最想見誰?』8.女孩沒有回頭,回程的時候開始知道害怕了,雖然她在飯店的門口。有好多雙眼睛在看著他們,但她還是害怕。捧著花走到了二樓她猶豫著,她不能就這樣回房間,室友一定會問她那束花從何而來。於是,她轉了身走向二樓樓梯口的大廳,沒有服務生,很好,她想。輕巧地把那束花放在桌上,轉‧身‧離‧去。對,豔紅色的玫瑰,終究只適合一套正式的西裝。9.『那麼,現在妳最想見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