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逼居熊熊 10 發表於 March 24,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4, 2007 從版規制定一直到現在,發覺這條版規對部分主題來說有點過於嚴苛經考慮以後,目前決定暫時放寬第八條版規的違規標準此違規標準由對本版有管理權之人員採主觀認定,若有爭議則另行討論以上版主-嘎逼居熊熊 07-03-24P.S 無管理權之人員請勿回覆此主題,離題者一律刪除文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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