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cessary 10 發表於 March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1, 2007 當我驚醒的時候,早已不可自拔的愛上了她,喜歡她的好心情,和藍色眼眸中淡淡的一抹憂鬱,風吹動的木麻黃樹林,沙沙沙地響,嫩綠的天人菊佈滿的沙灘,遺留著她的足跡,今天,我又遇見了「海」…… 記得我跟她的第一次見面,車子在濱海公路上奔馳,打開的車窗,灌入了涼爽的風,吹亂了髮絲,也吹亂了心,公路柵欄外的一片湛藍,沒有盡頭,天空是無雲的好天氣,天空和海的藍,是當時我從未見過的漸層,空氣的味道是如此的好聞,多想打包帶走,我也是在那時從父母口中得知了她的芳名。 「海!」我交錯的興奮大喊,我是個愛上她的小孩。 為了她,我去各地遊玩的時候,一定會去漁港。沿岸邊的釣客,靜靜等待浮標下沉水面波瀾興起的時刻,沿著防波堤行走,空氣中淡淡的鹹味,挑醒了閒情逸致,熱鬧的碼頭,滿是新鮮的漁獲,漁夫和遊客打成了一片,講價聲此起彼落,港口的船隻攏靠在一起,集體慶祝今天的豐收,無波的海面隨著風,出現了漣漪,各地似乎都沒有什麼不同。 但是我知道,不同的地方,她會有不同的心情,看著飄在海面上的垃圾和油污,我不由自主為她心痛,那是玷污了她啊!雨天她的身影,是灰濛的,哭泣和憤怒,獨自一人發洩在礁岩上,那些浪花,是她的淚水,那些浪聲,是她的怒吼。隔天,又是風平浪靜,海灘上的是她還給人類的棄物,那些本就不該屬於她的,忍受許久的怨恨,又回歸了,然而就算被無情的對待,大半時間,還是美麗的微笑,這讓我好慚愧,但她還是用溫暖的雙臂圍抱著我,耳語邊的溫柔,是寬恕的。 年紀隨著歲月增加,我從小孩變成了少年,她還是如此的美麗,沒有留下一絲蒼老的痕跡,而我呢?除了茁壯的身軀和增添些許小智慧,還是之前擁有的那些,在她的面前,我除了純真的心,還能在她面前展示什麼?但是僅僅這些,就很足夠了,這是她說的話。 今天的我,偶遇了她,港口的下午,漁夫們休息著,風迎面吹來,帶來記憶中的鹹味,璘光閃閃的水面,映出好久不見了臉,天空的雲彩是討喜的紅橘色,夕陽下我的影子拉的好長,長到可以分一半給她帶回細細收藏,久違了!海,她喃喃的細語,訴說我的不是,實在是太久沒看她了,我做了承諾,不久,我會將兒啼時的風箏攜來,再一次在防波堤上和她放風箏,輕佛臉頰的髮絲,是和她肩並肩坐著時候發生的事,聽到此,她笑了。 讓我今天,再看一次她畫的淡妝,海鳥的啼聲,圍繞著她打轉,潔白的手臂,上面停著海鳥,銀鈴般的笑聲,打從心裡暖和起來,落日的餘暉,照耀著橘紅色的海面閃閃發光,腳觸碰著沙攤的餘溫,尾隨追逐她,白色的洋裝,真的很適合她,草帽下的眼眸,隱藏著憂鬱,不過今天,快樂傾瀉而出,讓人快感覺不到哀愁,這是對她好久不見的我,給的禮物嗎?這大概是我一生中,收過最美、最好的禮物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恨情歌 10 發表於 March 15,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5, 2007 做作的和真實的情感只有一線之隔,而究竟是何者只有你自己最清楚。既然都覺得自己的文章做作,那這樣的詠物就毫無意義。散文講求的是真切的情感。(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necessary 10 發表於 March 16,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07 做作的和真實的情感只有一線之隔,而究竟是何者只有你自己最清楚。既然都覺得自己的文章做作,那這樣的詠物就毫無意義。散文講求的是真切的情感。(茶)唉,好悲哀,好像真的寫了不該寫的作品,只是有件事情是很確定的,我喜歡海!非常喜歡!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赤鈴 10 發表於 March 1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07 有人的感情像夏宇那樣有趣也有人的感情像徐志摩那樣濃烈讀者能判定的,只有讀者自己是否「喜歡」、「接受」那樣的抒情但是並不能知道那是不是做作的而我不認為「做作」或「不做作」是能判定一篇文章價值的標準當你決定將文章發表,就已經確立了會有兩個以上讀者的前提,我覺得只要是人,很難從情感中去判定「是否自己很真切」,而且也無從判定那大部分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真切」或是「自己覺得自己做作」至少就這部分我覺得應該將「作者覺不覺得自己做作」和文章本身分開來回到這篇文章,事實上作為課堂作文的話我會覺得這是篇中上程度的作文至少在我迅速瀏覽過一遍,能夠馬上感受到作者對於海的喜愛就算作者有些誇大、不真好了,但是這在我的接受範圍內有些感情是能夠見到的但是同時,我不會覺得這是一篇優秀的散文因為這樣的情感有些表面,實際上是可以更深入去探究你對海的喜愛不要只是從海的景象、外表,用擬人或譬喻這樣簡單的方式就完成整篇文章有些時候寫散文,除了要有感性的熱情外,要對這樣的感情作理性的思考與辨析你才能更掌握這種感情的原貌,才會將更內在深沉的東西呈現出來如果都只寫表面的熱烈的感情,那是很迅速就會消退的真正能讓人感動的,是情感的本質,深沉而濃烈的,才會久久盤據在心供參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恨情歌 10 發表於 March 1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07 有人的感情像夏宇那樣有趣也有人的感情像徐志摩那樣濃烈讀者能判定的,只有讀者自己是否「喜歡」、「接受」那樣的抒情但是並不能知道那是不是做作的而我不認為「做作」或「不做作」是能判定一篇文章價值的標準當你決定將文章發表,就已經確立了會有兩個以上讀者的前提,我覺得只要是人,很難從情感中去判定「是否自己很真切」,而且也無從判定那大部分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真切」或是「自己覺得自己做作」至少就這部分我覺得應該將「作者覺不覺得自己做作」和文章本身分開來受教。就我而言,我讀散文喜歡直接觸碰到情感的感覺,像讀《迷路的詩》。所以老實說自己讀這篇文章的時候就頗有成見。既然是散文,就該是「實」的東西、很直接的東西,想到什麼思考什麼,就是什麼,就寫出什麼。而不該像中華一番那樣,任何食物都會發出奇怪的光,而且還常常跑出籠來。對我而已,東西好吃就是好吃。不過就閱讀者的角度來評斷,我的觀念的確有誤。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oger7386 10 發表於 March 1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07 最後一段多說了最後一句那樣的表達讓力道就弱了因為從敘述中就知道那是一種美好了可以不必再補充說一個較結論式的結尾又我不建議作者就自行認定自己寫得做作云云如果先有這樣的假設在有可能讀者在將來看你的文章前會先多所考慮讀者所希望的是"意外而又美好的閱讀"作者說他是做作的,自然讀者閱讀心態多少會受到一些影響既然發表出來,想讓大家閱讀或討論就不要輕易把自己的作品說成做作吧因為寫文章發表文章的過程就要對自己負責如果自己都覺得可能對不起讀者,還是暫且不要發表較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peedghoul 10 發表於 March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1, 2007 “而不該像中華一番那樣,任何食物都會發出奇怪的光,而且還常常跑出籠來。對我而已,東西好吃就是好吃。” ————真经典……话说平淡其实比浓妆艳抹更高一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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