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高中第八堂輔導課 教部:此已違法


Recommended Posts

不想交錢也可以上第八節吧……

那位電腦老師不但人長得帥,

作風也很帥。(我不是他派來的……)

人長的帥...哈哈...是啊

不過學校很...

把校刊費跟課後輔導費放在一起

擺明就要繳= =

但我目前還是沒繳...( 註:我學費已經繳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看個人吧...喜歡自己讀書的當然喜歡沒第八節...相對回家環境不好的會想要有第八節

...還是彈性比較好一點吧??

比較世界而言..我們上課時間已經多滿多了...應該要正視的是學生回家的時間利用

和自動自發..有上第八節...許多人還是跑補習班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4 weeks later...

我非常好奇別班有多少個人抵制?後來情況怎樣?13班的(應該沒記錯,抵制人數最多的)最後怎樣?因為最近很忙才隔那麼久,那天我還看到有人臨陣脫逃,我們班只有我一個抵抗到底,最後和他們妥協了,人太少了,為什麼大家不能團結起來抵制?有一百個人參與,情況就會差很多,只有我一個能做什麼?大家都怕麻煩!沒有人搞運動,沒有人領導,像一盤散沙,為什麼我們不能反抗到底?我看見教務處的有勾起來的的不超過10個,一堆怕事的膽小鬼,只敢講不敢做到底,我錯估了他們的勇氣,我真後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4 weeks later...

沒注意看過四聯單.....可是好像是從5字頭高一開始吧

現在他們都是4點放學 只有週三第八節是社課

這時候不禁想罵教育部腦殘

明知道大部分學校二年級自然科的內容都上不完

2上拖到2下 2下拖到暑假輔導課才上完

為何不乾脆內容編排方式改正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本校,台北縣立樹林高中。

高三強制第九節,也就是上到5:50。

考上的同學想先走也不行,要等到畢業考完才能4點走。

大家對於此事看法如何?

既然都考上了

學校也沒什麼好留戀的了

就衝出校門吧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我非常好奇別班有多少個人抵制?後來情況怎樣?13班的(應該沒記錯,抵制人數最多的)最後怎樣?因為最近很忙才隔那麼久,那天我還看到有人臨陣脫逃,我們班只有我一個抵抗到底,最後和他們妥協了,人太少了,為什麼大家不能團結起來抵制?有一百個人參與,情況就會差很多,只有我一個能做什麼?大家都怕麻煩!沒有人搞運動,沒有人領導,像一盤散沙,為什麼我們不能反抗到底?我看見教務處的有勾起來的的不超過10個,一堆怕事的膽小鬼,只敢講不敢做到底,我錯估了他們的勇氣,我真後悔

學弟有領導革命的人格特質

可惜這個世界上 尤其是板中

總是會嘴炮的人多 真正會做事的人很少

先培養一班真正的「勢力」再說吧~

人多好辦事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學弟有領導革命的人格特質

可惜這個世界上 尤其是板中

總是會嘴炮的人多 真正會做事的人很少

先培養一班真正的「勢力」再說吧~

人多好辦事xd

.

唔..話說以前都不會這樣的說,要搞運動都很團結

現在怎會這樣ˊˋ"

是哪邊出問題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想上第八的課的話請家長開證明就好啦..不過我認為啦..連上第八堂課有時都趕課啦何況不上的話....如果不想的話...當初填志願就該打聽清楚各校的制度八

不過對於校刊費就覺得非常無理...畢竟那個東西做的實在不怎樣..又一定要強迫不喜歡的人拿一本重的要死廢紙回家 又是雙面印刷 連當計算紙的價值都沒有>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不過對於校刊費就覺得非常無理...畢竟那個東西做的實在不怎樣..又一定要強迫不喜歡的人拿一本重的要死廢紙回家 又是雙面印刷 連當計算紙的價值都沒有> <

這是聯合報的報導 請參考看看

代收學生活動費 彰師大挨告

2007/05/15 【聯合報/記者何烱榮、簡慧珍/彰化縣報導】

f_68169_1.jpg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認為學校未在繳費單上註明學生活動費可自由繳交,害他們每學期都繳了二百元學生活動費,一狀告進地檢署,指校方涉嫌詐欺,彰化地檢署已發函要彰師大說明收費方式和用途。

據了解,彰師大學生控告學校詐欺前,二月曾投書教育部長信箱,檢舉學校違法代收學生活動費。教育部調查後雖認為「並無不當」,但彰師大仍決定下學年起,在學生活動費收費單上,註記這項費用「自由繳交」;未料新措施還未實施,學生在上月先提出告訴。

學生在訴狀中說,依規定「學生活動費」是自由繳交,但彰師大繳費單未註明,絕大多數學生不知情,以為是學雜費的一部分而乖乖繳交,學校故意模糊資訊,不清楚告知,有詐欺之嫌。

對於學生提告,校方覺得很倒楣,因為多數大學都是這麼做,彰師大雖然沒有在繳費單上註明,但一些作法已達告知效果,沒想到被學生告。

彰師大校長張惠博指出,上學年起即將學雜費、學生活動費繳費單分開列印,目的就在告訴學生,學生活動費是附加的,只要繳了學雜費就完成註冊程序。至於為何不在繳費單上註明「自由繳交」,是因在「學生自治團體設置及輔導辦法」有說明:學生活動費「以學生意願自由繳交為原則」,學校網站都看得到。

張惠博說,依大學法第卅三條,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再將代收費用交給學生自治會,教育部調查後也說「並無不當」。

彰師大學生自治會長林紓錯認為,該校學生並非不知道學生活動費是自由繳交,他指出,過去學校併入學雜費一起收取時,繳交率百分之百,自繳費單分開列印後,繳交率只有百分之八十八,顯然學生也知道這是自由繳交的費用。

對學生到地檢署告學校,張惠博雖肯定學生有高度法律素養,但也表示遺憾,如果學生能直接向學校反映,讓學校有機會充分說明,事情可以更圓緩些。

台大:自由繳 可退費

【記者李名揚/台北報導】

台大學生會長高閩琳表示,他們以前是在註冊處擺攤位,招收會員並收費;去年大學法修正後,他們委託校方代收,是在註冊費繳費單中,另夾一張繳費單,註明「自由繳交」。

高閩琳說,台大學生會一年收費一百五十元,以前擺攤位收費時,大約有兩千人繳費,今年改為校方代收後,增加為五千人左右;有人繳註冊費時繳一次,在學生會攤位再繳一次,也有人繳了之後後悔,學生會也都同意退費。 【2007/05/15 聯合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