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心情 10 發表於 January 2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7, 2007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絕不是說 撿起來就好了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 →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 規費 200 元 3. 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 金資中心 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 ,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 /補 /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原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 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夢緣似起 10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7 你太晚發這篇文了ˊˋ我1月中旬遺失吧= =我還去知識+看看身分證遺失辦法結果知識+ 一堆都是騙人的ˋˊ而且也很多回答都是重複的複製、貼上人人都會=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土司麵包 10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7 你太晚發這篇文了ˊˋ我1月中旬遺失吧= =我還去知識+看看身分證遺失辦法結果知識+ 一堆都是騙人的ˋˊ而且也很多回答都是重複的複製、貼上人人都會= =知識+本來就很多真誠的謊言:E 網路本來就是很沒根據的工具證據需要3個才成立 找到三種相近的方法才會更接近事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閻武極疾迅 10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7 純推不下...阿不是還有補充一點如果有申請自然人憑證的可以先上網掛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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