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轉貼】【轉貼】網遊----無名{感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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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次遇見他,是在一座破敗的城門邊。所謂城門,只剩下斷壁殘垣了。斑斑駁駁的石灰鬆鬆的附著在殘破的磚塊上,搖搖欲墜。我不關心這裡是叫市還是叫鎮。據我看,這裡只是一段廢墟、一段舊城門的屍體。

不過廢墟也有廢墟的價值。任何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都可以沿著傾斜的斷坡輕輕鬆鬆地走上去,站在上面眺望遠方。假如它是一座完好的城門,沒有相當的武力和裝備是無法站在它的頂端的。

我正是醉心於這樣的廢墟。剛才一通狂掃,我自已都記不清PK掉了多少人。跟每天一樣,今天的計劃肯定已經超額完成了。我隨便瞟了一眼已經看不出是多少位的錢數,又飛快地算了算收穫的武器護具大概能賣多少錢,然後信步走到城門邊。

每次我大規模地PK以後都會找一處空曠無人的地方獨自靜靜地呆一會兒,看一眼落日再下線。

落日,是這個遊戲的名字。

天氣:陰。背景的天空顯一片暗紅色的灰調,給人一種鬱結不開的感覺。每次我等待落日的時候,天空都是這種灰濛濛的顏色,太陽像個青白的吊死鬼一樣掛在那裡,襯得天地一片愁雲慘淡。

我決不相信在我手下冤死或不冤死的亡魂會聚集成強大的怨念陰魂不散地跟著我。他們現在都應該在各個復活點掙扎著復活。當然其中的一些也許會選擇離開。這是他們的自由。遊戲就是遊戲,輸不起的話儘管不來好了。我見多了,每天都有大批人黯然離去,每天也有大批人蜂擁著進來。

在這裡我的名字叫菲菲魯。很可愛很卡通的小姑娘的名字。可現在這樣美麗的三個字卻被染成一片血紅,觸目驚心地懸在那個一臉天真無邪的小女孩的頭頂上。在遊戲中,我是人見人怕的職業PKer。

當我百無聊賴悻悻地走下城牆時遇見了他。他的名字叫燈火闌珊,從衣著上看不出他的身份。也就是說,他的級別相當低。我只能辨認出一些高級別的角色,因為那才是我下手的目標。

城門邊兩個勉強夠得上當我目標的劍客正在捉對廝殺--應該叫捉對PK。我不知道事情的起因,也不關心。在這個以男性玩家為主的遊戲中,PK不需要理由。

兩位劍客顯然都已殺紅了眼,否則,有經驗的Pker是不會在有低級玩家在場的情況下還繼續同級PK。原因很簡單,有一些新手就像食腐動物,專等高手PK得兩敗俱傷之後撿屍體上的東西。

我靜靜地站在一邊,注視著同樣站在一邊觀戰的燈火闌珊。作為我的目標他還遠遠不夠格,可是待會兒只要他膽敢翻撿屍體,那他就破格升級了。我恨那些全身散發著腐味的傢伙。

同每次一樣,一位劍客倒地宣告了這次PK的結束。活下來的那個先是狂補了一通血,又急忙跑上去在屍體上搜刮一陣。等他忙完,站起來向著觀戰的我和燈火闌珊搖頭晃腦地炫耀了一番。看得出他的精神因PK勝利而極度亢奮,就像一隻剛剛吸過血的吸血鬼。

我心中冷笑著,正想離開,那吸血鬼突然對我叫了句:「hi,美女!小妞!……」後面的話裡中和著輕慢和猥褻。這隻豬!我一言不發地走過去,揚起手中的雨切。刷刷幾聲之後,腳邊伏下了一具屍體。我彎下腰,從容地在他身上翻撿著,收穫還算可以。只是我的心情極其不快,不是因為剛才那句髒話,在此地混久了再髒的話也不能擾亂我的心情。對付它們只要拿刀當掃帚一樣掃開就行。我在意的是旁邊的目光。燈火闌珊的目光。

我煩燥起來。我只是在清掃垃圾,順便拿我應得的報酬。可是旁邊那兩道目光卻攪得我平添出一種罪惡感。就像要急於甩開那兩道目光一樣,我迅速做完手中的事,頭也不回地快步走開。不想頻道中卻跳出這樣一句話--

〔燈火闌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嗎?

停下腳步,他正朝著我追過來。我沉著臉回了一句--

〔菲菲魯〕再說一遍給我聽聽。

片刻,他回答了--

〔燈火闌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嗎?你們這樣是在玩遊戲還是在被遊戲玩?

有種!我登時血往上湧,舉起雨切就朝他頭上劈下去。他連哼一聲的時間都沒有,就那樣直倒下去,耳機裡傳來「撲」的一聲悶響。我的氣還沒消,恨不得在他的屍體上再揮上兩刀,王八蛋,吃撐了。呆了一呆,趁著他的屍體還沒有消失,我飛快地敲出一行字--

〔菲菲魯〕送你兩個字:離開。這是為你好。

***

直到下線,我一直在心中不住地暗罵。TNND,居然碰上這號鳥人。這裡是什麼地方,是落日,是遊戲!我們上這兒幹嗎來了?還不就是享受幻覺、滿足慾望!在這裡,你可以做江洋大盜,猖狂大笑;也可以做一代大俠,秋風掃落葉一般殺得壞人屁滾尿流;在這裡,唯一不變的真理就是力量。在這裡你可以肆無忌憚地放縱自己,可以陰險狡詐狹隘無情;可只有一件事不能做,你不可以世人皆醉我獨醒。遊戲裡的每個人都是在追尋幻覺;或者說,是在集體嗑迷幻藥,你他媽邊嗑藥邊疾呼你他媽神經病!有什麼可清高的?現實中清高的人不都過著寡淡如水的日子,小隱隱於野大隱隱於市去了嗎?你清高你上這兒幹嗎來了?

推開轉椅站起身伸個懶腰晃晃脖子,踱到櫃檯邊要了杯水。老闆急忙抓住我耳語了幾句,又小心地向著深處的角落指了指。我不耐煩地嘖了一聲,看看老闆的臉,請求的面具後面是一派不容拒絕的威嚴。

那人還在。大約一個月前,他來我們網吧買了張包月上網卡,然後就在這兒住下了,一個月裡沒出過網吧的門。餓了就叫網管--也就是我了--給他泡碗方便麵,渴了要支礦泉水,開始一段時間幾天幾夜沒下過機,我幾乎以為他的屁股焊在椅子上了。後來困得實在撐不住了,就在旁邊的長凳上打個盹,起來一揉眼睛接著再玩。一個月,沒洗過澡沒刷過牙沒梳過頭沒換過衣裳。在這樣酷熱的暑假裡,網吧中再強勁的空調也不能保證每個人不出汗。現在他還坐在屏幕前面,頭髮被油垢糊在一起亂七八糟地支楞著,身上散發著一陣陣刺鼻的汗餿味兒,死魚一樣半張著的嘴裡像噴射毒液一樣不斷吐著臭氣。經過他身邊的時候,人人屏息側目,他卻渾然不覺,就像佛教所稱的那樣,坐在那裡的不過是一堆臭肉,他的精神早就鴻飛冥冥了。

我曾受老闆指使,委婉地提醒他回家休息休息,他一邊噴著毒氣一邊說,又不少你網費。我只得掩鼻離開。最近一兩天,那股臭氣實在太過濃烈,以至於他身邊總留出五六張空位。這下老闆扛不住了,逼我把他給請出去。

我深吸一口氣,然後屏住呼吸走了過去。右手下意識地向上提了提,彷彿在摸一把看不見的刀。

「朋友,你不累啊?回家歇一天吧。」我說著警惕地盯著他的嘴。

謝天謝地他沒理我。

我小心地用一個手指頭捅捅他:「我說,麻煩你回家洗洗再來好不好?」

「幹什麼?又不少你網費!」

「你是不少了,可就因為你在,別人都不敢來了!」

他一怒之下站了起來,可是沒站穩,搖搖晃晃的。幾天沒下機他站不穩。

老闆眼看要出事忙趕了過來,好言勸道:「也回去看看吧,免得家裡人擔心。下回來我給你多加五天的網時總可以了吧?」我趁機拽住他的衣袖往門外拖。

他一臉怒氣地瞪著我,眼角邊掛著兩粒碩大的眼屎。我也寸步不讓地和他對視。過了一會,他疲憊地眨了眨眼睛,在我的推拉之下,就像吸過毒一樣,一臉朦朧,步履不穩地走了出去。

網吧外面,是漚熱卻新鮮的空氣,馬路上灰塵瀰漫,人聲嘈雜;回到網吧,迎面一陣陳腐的冷氣,「網管,泡碗麵!」「網管,來瓶鮮橙多!」「網管,耳機沒聲音!」「網管,煙灰缸倒一下!」「網管……」叫喚聲摻在沉腐的空氣中,此起彼伏。他們從口袋中搜出一點骯髒的零錢,看也不看就扔在鼠標旁,神情緊張而又木然地盯著顯示器。我則像卑微的店小二一樣端面送水跑前跑後,心中直納悶,他們明明沒有數錢,可為什麼給的卻分文不多呢?一排排電腦後面,是一張張年輕的、專注的、亢奮的、麻木的、癡呆的臉。一時間我忽然只想把這兒所有的人都轟出去,通通給我滾,你們這群殭屍!

你們他媽的是在玩遊戲還是在被遊戲玩?

這句話突然從腦海中冒出來,嚇了我一跳。說這種的話的人,應該不會也長著眼前這樣一種形容憔悴神態怪異的臉吧。燈火闌珊,一個被我PK掉的人,可我居然還記得他的名字。

看來是我多餘。網絡、遊戲、角色扮演,你可以扮英雄可以扮野獸可以扮美女可以扮情聖,而燈火闌珊似乎就在扮演著蘇格拉底,在雅典的廣場上演說著誰也聽不懂的智慧,等待他的死刑。

而我居然愚蠢到去充當那個行刑人。

第二章

我漫無目的地閒逛了幾天,居然在險惡谷的山口又看到了燈火闌珊。他一見我掉頭就往谷裡逃,我拔腿就追。一路上只看見他不住地補體力,心裡直好笑。論體力他根本不是我的對手。最後他認命似的停了下來,轉身定定地站著等我走過去。

〔菲菲魯〕蘇格拉底先生,怎麼不逃了?

〔燈火闌珊〕你又想殺我一次?

〔菲菲魯〕你當我是殺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盜?

〔燈火闌珊〕有一點。我還是第一次被MM殺。^ ^

他在後面打出的那個^ ^讓我很喜歡。已經很長時間沒人對我做這樣的笑臉了。

〔菲菲魯〕是你先拿話嗆我的。

〔燈火闌珊〕那是因為我第一次看見MM殺人,太吃驚了。

〔菲菲魯〕你被殺過很多次嗎?

〔燈火闌珊〕是啊,都記不得有多少次了。

〔菲菲魯〕都是因為問了那句話?

〔燈火闌珊〕不全是。被殺過很多次之後才開始這樣問的。然後每問一次就被殺一次。^ ^

我樂壞了。

〔菲菲魯〕被殺了那麼多次還要玩?

〔燈火闌珊〕那天被你殺了以後看見你叫我離開,想走來著,可是又不甘心,你讓走就走啊?

〔菲菲魯〕不走想報仇嗎?

〔燈火闌珊〕我不是你的對手啊。而且要報仇的話也報不過來了,殺過我的人數都數不清。不過從沒見過你這麼厲害的女殺手,你的裝備武器我都不認識,看不出你是多少級。^ ^

〔菲菲魯〕我純武,162級。你練的是什麼?多少級?

〔燈火闌珊〕我是裁縫,才45級。

裁縫就是專門給人做衣服的人,也包括做鎧甲。我對技師法師魔族一類的職業通通沒興趣。打從一開始我就只想做個純粹的武士。

〔菲菲魯〕要不要我帶你?

〔燈火闌珊〕太好了,3Q。沒想到你是個好人,好人也PK?

〔菲菲魯〕^ ^

看到自己打出的那個^^,我不禁吃了一驚。我怎麼也……?

真是沒想到,很久以前那種打怪練級的日子又回來了。其實我也被人殺過很多次,也交過不少朋友,跟別人組隊去遠征,下過龍宮,探過紫霞洞。現在的初級玩家正在經歷著的一切,我都經歷過。後來,大家都散了。我的很多朋友就像跟絕大多數玩家一樣,躊躇滿志地進來,黯然神傷地離去。我不想一一回憶那些片斷。與其說我是成功者,不如說我是倖存者。我倖存下來,成了接近封頂級別的寂寞高手。

跟燈火闌珊在一起的時間很快樂。我帶著他直闖一些對他來說非常危險的地方,遇到厲害的怪物時只讓他打第一下,其餘就交給我。有我帶著,他升得很快,開始時大約十分鐘升一級,後來就基本保持在三十分鐘左右一級的水平。裝備方面更是全面豐收,打出來的不算,所有覬覦我們打出的東西的玩家都被我殺掉了,我也毫不客氣地搜走他們身上的東西,這叫惡有惡報。這一天我們一起打了將四個多小時,分手時他問我能不能把我添為好友,我說再說吧。

***

下線後我下班,坐車來到另一家規模很大的網吧。一進門,長著一對瞇縫眼的老闆就衝我點頭直笑,態度比我自己的老闆要好得多。我大模大樣地對他說:「方天畫戟,一千二,不還價。」

「點點吧。」一個厚厚的牛皮紙信封交到我手裡。

我點過錢,兩人找了兩台挨在一起的機子坐下來,分別登錄,很快就在遊戲中接上了頭。我的菲菲魯把一支方天畫戟交給他。

收過貨,老闆又追著說:「上次說的村正和彩虹,有人急著要呢。還有人要一套龍骨戰袍,一卷無字天書。」

「急什麼?你以為那麼容易啊?等著吧。」

不到十分鐘,我揣著錢走出了網吧。沒錯兒,這是我的第二職業,專賣遊戲道具。幹這個掙的錢比我當網管掙的多多了。不過當網管也有好處,可以長時間泡在網吧裡面。這家網吧是本市一個很大的遊戲道具買賣場所。老闆以網吧本身作信譽擔保,做起了中介。買賣雙方在這裡發佈信息,由老闆牽線,約定價錢,然後買家直接錢交老闆,賣家拿到錢後當場在遊戲中把物品交給老闆,再由老闆交給買家。這樣買賣雙方互不見面,巧妙地避免了欺詐和糾紛。

我從不在自己的店裡透露這些,甚至沒人知道我在遊戲中的身份。而且我並不是只玩落日這一個遊戲。只不過落日是我最大的賣點。

拿了錢自然要慶祝一番。我照舊拐到附近的麥當勞。平時我吃喝都在網吧裡,跟所有那些面對顯示器發癡發呆的玩家一樣,方便面加礦泉水,想補充營養時就外加一根火腿腸。只有在拿到錢的日子,我才去麥當勞打打牙祭。說實話這洋垃圾的味道實在不咋地,可是我也想不出吃什麼才好。我能想出的大餐也就麥當勞了。反正吃飯只是為了填飽肚子,填飽以後再去上機打遊戲。我到底在幹什麼?是為生活而遊戲還是為遊戲而生活?早就糊塗了。

還有比我更糊塗的。有人居然會拿著現實的貨幣去買一件虛無的兵器或戰袍,在外人看來實在荒唐透頂,但我可以理解。這就像是普通人花錢買票看一場虛幻的電影,聽一卷無可捉摸的磁帶。無非是想買一點更加多層面的精神。

我也說不出網游有多大妙處,別看名目繁多光怪錄離,真正進去之後就會發現,其實都差不多。每天不過是打怪練功升級、買更高級的裝備、擺攤賣掉舊裝備,然後再去打更高級的怪物,再升級,再換裝,週而復始。等升到一定級數,有了一點力量,因為不爽某些人的某些做法,就開始PK;漸漸地那種讓人望風而逃的感覺上了癮,朋友越來越少,殺人越來越多,自己變得越來越孤獨,越來越沉默。在遊戲中能夠堅持下來的鳳毛麟角,落敗者都帶著或多或少的傷害黯然出局。要說也真是一點意思都沒有。好在對我來說網游是在替我掙錢而不是花錢。只是而那些掏出沉甸甸的現鈔買遊戲裝備的玩家,知不知道自己正在朝著一條什麼樣的路在走?

***

今晚我當班,有風聲說派出所要來查網吧。遊戲是不能認真玩了,可我仍舊忍不住登錄進去。沒有給自己定下明確的指標,也不想在亂哄哄的人群或怪物中擠來擠去,我繞了很遠的路來到一座危機四伏的荒山。這山有個很長很拗口的外文名字,而我給它取名叫狼居胥峰。

這裡絕少有人來。正因為如此才成為我的最愛。從技術角度分析,這遊戲的美工非常出色。這座山的山腳下濃蔭蔽日,山頂上卻寸草不生,赤裸的岩石呈一種鐵銹紅色,把天空也映射出一片紅光。在正午時間,太陽是白色的,又小又遠,像一顆只毫無感情的冷冰冰的眼睛,到日暮時分,太陽突然變得又大又紅,彷彿抗拒時間的流逝一般,掙扎著立在地平線上,把最後的光和熱灑向大地,裡面裝滿無言的慈悲。我坐在山頂看著一天中最後的太陽,天地間彷彿只剩下一個我,獨自面對著血色落日。

我只是一個小網吧的小網管,成天遭人呼來喝去,可是又有誰知道,在另一片地裡,我孤獨地坐在絕嶺之巔,與太陽分享著獨在高處的寂寞、蒼涼與壯烈。

就是這樣的境界,我說不清是福是禍,是喜是悲;可我知道,很多人花費大量時間與心血,砸掉大把大把的銀子,也許就只想如我一般體驗一回。

***

就這樣不知過了多久,頻道上突然跳出一行字:菲菲魯,你好。

我吃驚地站起來。居然是燈火闌珊。除我之外,已經很久沒有人光顧過此地了。

他在離我還有一段距離的時候停住了,而我也意識到了尷尬。我身上沒穿鎧甲,空手赤腳,身上只有一套分成兩截的緊身內衣。誇張的女性胴體玲瓏畢現地展示在他面前。雖然屏幕上只是一個故作瀟灑的3D造型,可我仍能感覺到他的臉漲紅了。

在狼居胥峰頂,我向來都會收起鎧甲手套戰靴以及兵器。也許是因為這些裝備太過厚重,也許是因為它們上面沾染了太多的血,也許只是因為我變態,只想在天地之間放蕩地坦露一下完美無缺的身體。一時間我猶豫著是否應該先穿上衣服,而在下一瞬我又打消了這個念頭。

這是我的自由。

好在他很快就穩住了心神,走到我身邊,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燈火闌珊〕我一直在找你,到處都找不到。你提到過這地方兩次,我就想過來試試看。

〔菲菲魯〕又想我帶你練級?

〔燈火闌珊〕想是想,不過不是為了這個。那天分手後突然想起來,你叫我蘇格拉底先生,為什麼?

〔菲菲魯〕你說呢?問那種說哲學不哲學說白癡不白癡的問題,明擺著伸著脖子等著給人砍,不是蘇格拉底麼?

〔燈火闌珊〕哈哈,我發現你很聰明。真想不到Pker中間還有這麼冰雪聰明的MM。^ ^

〔菲菲魯〕這是表揚還是挖苦?

〔燈火闌珊〕是事實。^ ^

我沉默了片刻,換了個話題。

〔菲菲魯〕來這裡一趟不容易吧?

〔燈火闌珊〕這已經是第四趟了。前三趟都壯烈了。這次也以為上不來了呢。要不是那天你帶我連升了那麼多級,又打出了這套裝備,肯定上不來。當然我自己又練了幾天。我把東西全賣了,口袋裡全部裝滿了蘋果和西瓜,走到現在只剩下4只蘋果了。

在遊戲裡,水果是用來補血的。想到在那麼大的口袋欄裡全部裝滿水果,我心中湧起一陣感動。

〔菲菲魯〕不錯啊!能夠看一眼狼居胥峰的落日,就多算死幾次也值啊。

〔燈火闌珊〕狼居胥峰?又是你自己起的名字?

〔菲菲魯〕第一次來的時候突然間就想到了這個名字。我見多了,在網上殺來殺去,最後也只落得個「贏得倉皇北顧。」

〔燈火闌珊〕PFPF!你總是讓我吃驚。可是你還在PK。

〔菲菲魯〕所謂回頭無岸啊。PK已經成了我在網上的生存方式了,喜歡也好,厭惡也好,都只有繼續PK下去。

〔燈火闌珊〕菲菲魯這名字給我的感覺是一個看著卡通片的小女孩,可一出口卻是滿嘴的深沉哲理。

我不知如何回答。魯菲菲是我的小學同學,一個很乖巧很害羞的女孩子,我跟她甚至連話也沒說過。可是很多年過去了,她的名字卻一直留在我心裡。也許這就所謂的朦朧初戀。

一陣異樣的喧鬧,我驚覺民警來了,老闆正大呼小叫地讓我過去招呼。上網的客人們一個個不情願地放下鼠標,掏出身份證放在桌上,我也連忙向燈火闌珊說有急事要退出,然後把身上所有的血瓶都掏給他。臨走時他再次要求加我為好友,以便可以隨時找到我。我稍稍遲疑了一會,最終答應了。

第三章

「放心吧不會的,我們家向來手續齊全,依法經營。」老闆和我兩個前呼後擁地圍著片警,不住點頭哈腰,遞煙點火。因為有所準備,總算還順利,滿大廳中只有兩個女孩沒帶身份證,而她們倆一看就不是壞人,而且已經成年。片警也沒過份為難。

「總之以後規矩點兒。」

「是是是。我們一直很規矩的。」

片警轉頭盯了我一眼,面孔一板,壓低聲音問:「還規矩呢,你怎麼還在這兒?」掉過頭去對老闆說:「你們自己在門口寫著不許未成年人進網吧,卻弄來個未成年人當網管,好大膽子!」

老闆忙賠笑臉:「只差幾個月了。其實他在我這兒反倒好了,不然沒上學,跑到社會上瞎混,還不知道會出什麼事呢。」

我強壓著滿心的不痛快,像小雞琢米一樣頻頻點頭。我沒滿十八歲怎麼了?我退了學又怎麼了?我國的民法通則上說了,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我是成年人。

我在心裡暗罵著,嘴上卻一字不吭。跟他們說也沒用。無知者無畏。你要一爭辯反過來他們叫得比你還響。別說跑到網吧上網的小孩子多,像我這種自身不滿十八歲的網管也不算太少,要是較起真來,尷尬的恐怕是法律本身吧。

我愛讀書,卻不愛上學。具體地說,我感興趣的東西都不考,考的淨是一些我不屑一顧的東西。高二時因為跟校外仇家打架,惹得全校不得安寧,只好退學。不過也好,我在電腦城打了幾天工,轉頭來這裡做了網管。

打發走了片警,老闆用腳尖踢著櫃檯下面一隻紙盒對我說:「你什麼時候去換哪?這次買回的三十張網卡才幾天就壞了十六張,還有這些鼠標,你是不是買了水貨?」

我滿不在乎地說:「這屋裡的機子哪台不是水貨?不是水貨的你買得起嗎?買的時候要便宜,用的時候要穩定,哪有這種好事!」

「那就這樣讓它一直壞?」

「我明天去換還不行?」

***

回到遊戲中,發現燈火闌珊已經呼了我好幾遍了。我懶懶地應了一聲,告訴他我的位置。我在中心廣場上擺了個攤,把在現實中賣不出人民幣的裝備拿到這裡換落日幣。這個世界裡的囤積居奇通貨膨脹已經到了神話般的境界,不過也正因為此,才顯得特別刺激。擺好攤我就起身去給客人端茶倒水。一個客人暴跳如雷地大叫什麼破網吧,機子怎麼突然熄了,一檢查差點氣死,他把接線開關給踢關掉了。

回到顯示器前,燈火闌珊已經到了,正圍著我的小攤亂轉,並不住對我喊話,我連忙答應。一看我擺的攤,東西早被搶購一空。

〔菲菲魯〕下山的時候血瓶夠用嗎?

〔燈火闌珊〕一個都沒用,我全留著呢。下山還補什麼血,給怪物一碰一下就飛回城了。

〔菲菲魯〕你可真會搭死亡便車啊!那經驗值怎麼辦?

〔燈火闌珊〕反正我再練也升不上去,不如有效利用。一起再去吧。^ ^

〔菲菲魯〕不怕再死?

〔燈火闌珊〕有你在死不了。

〔菲菲魯〕你說這話有點兒像吃軟飯的哦。

〔燈火闌珊〕有什麼關係?遊戲裡男女平等,GG可以受保護,MM也可以殺人。

我一樂。

〔菲菲魯〕還是先帶你去練級吧。哪天我不在了你也好自己去。

〔燈火闌珊〕你不在了我還上那兒幹嘛?

我啞了。這事有點懸。跟菲菲魯有點不一樣,我不是女的。總的說來,遊戲中的女性角色比較受照顧,所以有一些男人就專扮成MM騙人,借此佔點好處,當然也不排除他們本身有些變態。一些代入感強、喜歡投入的小男生深受其害。網游中專稱為人妖。可我不認為自己是人妖。我從未用菲菲魯的女性身份去欺騙別人,占男玩家的便宜,我只是PK他們。

當初決定角色的時候我選擇了這個一臉無邪的女孩,為她起名菲菲魯。那時的我就像那位最終愛上自己作品的藝術家,滿懷夢想和愛心,對她精雕細刻。我細心地呵護著她,為她高興,也為她傷心,同她一起經歷了遊戲最初的無助的彷徨,看著她一步一步由弱小變得強大。在我心中菲菲魯本應該成為一個純潔的,美麗的,善良的,勇敢的,人見人愛的女孩子,是我心中最好的女孩子。可是我錯了。用遊戲用語來說,我想玩的是育成類遊戲。可惜網游不屬於此類。網游是最典型的角色扮演類,在遊戲的後來會發現你扮演的其實一直就是自己。菲菲魯沒有變成我的夢中情人,卻變成了我自己,一個在天使面具隱藏下的陰暗的我。

***

我執意不肯和燈火闌珊一起再去狼居胥,只是拖著他繼續他的練功之旅。在遊戲中,不練級或PK的話,剩下的就只有聊天了。一男一女最後能聊出什麼結果,誰都清楚。我心裡有個聲音一直在說這樣不行,別理他,甩掉他;可是菲菲魯卻還是執意跟他在一起。菲菲魯似乎已經不再受我控制了。

這次的練級卻不如上次那麼愉快。幫他練級對我來說毫無意義,擊敗這種程度的怪物已經不能再給我增加任何經驗值,我純粹是學雷鋒。而燈火闌珊對自己升級竟然還不如我熱心,他毫無進取心,只想當個散淡閒人。現在的他只是在被我逼著練級。正當兩人的關係漸漸陷入微妙的時候,一次在山洞中打死一隻醜陋的妖怪,它身上竟掉出多達十隻的天使之羽來。燈火闌珊趕緊跑過去撿起來,歡呼道原來這種東西身上掉天使之羽啊!他興奮地對我說,只要湊足999只天使之羽,加上若干金線和珍珠,就能夠編成一件極品的霓裳羽衣。只是眼下他的級別不夠還做不出來,不過他保證說等到收齊999只天使之羽的時候,他一定就夠級別了。

我也不由得動了心。對頂級玩家來說,搜尋極品裝備比PK還要令人興奮。混了這麼久,我也只是在遊戲主頁上看到過一張霓裳羽衣的圖片,遊戲中卻從來沒見過。現在才知道原來做起來如此麻煩。這衣服穿上之後魅力聲望加得最多,魅力一多就會減少被怪物攻擊的次數。而我和所有的PKer一樣,追求的只是最強的攻防。頂著紅名的Pker還要它個魅力幹什麼?雖說如此,我還是當即決定幫他收集齊999只天使之羽。

這件意外的任務挽救了我們的練功之旅。燈火闌珊為了達到能夠制做霓裳羽衣的級別,一反常態地刻苦用功。我們把這種怪物出沒的地方全部搜了一遍,只要遇上,不由分說就打。羽毛收集的進度非常緩慢,首先不是每隻這種怪物身上都會掉出羽毛,其次一隻兩隻地收集,收到999只也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況且我們不能老呆在一個地方打,燈火闌珊還得升級。

當燈火闌珊不在的時候,我就跑到各城市的市場上去收購天使之羽。這個辦法比什麼都快。反正我身上的高級裝備多,一出手有的是錢。大約在三周之後,我問燈火闌珊他的級數夠了沒有,他說級是剛剛夠了,可是羽毛還差很多。我得意地告訴他天使之羽也差不多湊齊了,然後我把買來的三百多隻羽毛一起交給他。燈火闌珊呆立良久,半晌沒出聲,最後對我說,明天晚上八點半,在狼居胥峰頂,一定要等他。說完就下了線。

我呆住了。我再也不能繼續裝傻扮愣下去。這話裡面的意思很清楚,明天在狼居胥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卻還不知道。

第四章

第二天整個白天,我滿腦子都在想著晚上跟燈火闌珊見面的事。他就是那種典型的初入遊戲的小男生,在遊戲裡面碰到了個辣妹PKer,就想當然地以為坐在顯示器後面按鼠標的也是個辣妹。下一步他會做什麼用腳指頭也能想出來。他會像個多情的騎士,甘冒萬死爬上狼居胥的頂峰,去探訪一位美麗又刁鑽的公主;他要抱著一件霓裳羽衣作聘禮,向我--啊不,向菲菲魯求婚,婚後再死纏硬磨地設法與現實中的菲菲魯見面。

那天我為什麼要告訴他我也在H市?現在要命了。

心不在焉的後果就是把十幾張T口的網卡錯換成了RJ45口的,害得我在大太陽底下騎著單車往返電腦城兩次。

***

我坐在電腦前磨蹭了一個多小時,最後還選擇了登錄。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不是存心想要騙人的話,一般都會從遊戲中蒸發一段時間,讓對方那顆發燒發脹的頭腦漸漸冷卻下來,讓一段本不該發生的網戀化作一顆美麗而虛幻的流星。

可我還是想要面對。網絡上也應該有真實。

我見過一個小女孩,甜甜蜜蜜地跟著她的GG一起升級賺錢,不久兩人舉行了盛大的婚禮,結婚那天男孩當眾撒了500萬塊錢,好大一群人蜂擁爭搶,一度造成網塞;婚後他們在河邊造了個小房子住下來,然後在某一天,那男孩突然消失了,一句話也沒留下。在現實中,這應該叫做離家出走。

剩下的女孩,到處找不到丈夫,只好天天在頻道上喊他的名字,求認識他的人幫忙找他,可那男孩就是不出來。後來她又跑到論壇上發帖子找他,發了很長時間,引得無數人關注,也招致不少冷嘲熱諷。最後她發了一張帖子,說等他等到某月某日,到那一天他還不回來的話,她就自殺。

結果,她真的自殺了。

***

八點半,我準時來到了狼居胥峰頂。今天有霧,也許待會兒會下雨。我沒有像往常一樣御下裝備坐下來。我全副武裝地站在峰頂等他。

十幾分鐘後,燈火闌珊氣喘吁吁地跑來了,邊跑邊大叫sorry,他說他從五點就開始往這兒趕,一路上被怪物飛回去了兩次,又特別怕遇到Pker,不是怕被殺,而是怕死了以後被人搶走身上的東西……我一言不發地聽著他滔滔不絕。

他停了一會兒,面對著我,有些緊張地再度開口:

〔燈火闌珊〕霓裳羽衣我做好了,一次成功。以前做件普通的衣服都要試過好幾遍,沒想到這次卻這麼順利。

〔燈火闌珊〕這大概是因為天使之羽是我們兩人歷經了千辛萬苦一起找來的吧,所有的考驗都已經通過了,所以老天沒有再為難我。

〔燈火闌珊〕你看,很漂亮吧,雖然跟我想的有點不太一樣,不過我覺得這個樣子更好。

說著他把霓裳羽衣拿出來放到我面前。

我知道我必須開口了。

〔菲菲魯〕不要隨便把東西拿出來給人看,更不要把武器裝備借給別人試。

〔燈火闌珊〕你說什麼呀?

〔菲菲魯〕我以前的一個朋友,因為另一個好朋友說想借他的妖刀村正試一下,他借了。結果那人一拿到刀就下線跑了,然後就老躲著不出來。為了買那把村正花掉了我朋友幾乎所有的錢。他走了,再也不來玩了。

〔燈火闌珊〕真無恥,還有這種人。祝他不得好死。

〔菲菲魯〕如你所願。我約了幾個朋友到處找那個騙子,一找到就殺他,殺得他最後只好自殺,刀也搶回來了。可是被騙的那個朋友還是不肯再回來。

〔燈火闌珊〕換了我也不會再回來的。

沉默。雨開始下。風中和著細微的雨聲。

〔燈火闌珊〕不說掃興的事了。我是不會隨便拿東西給別人看的,我也沒有別的朋友。而且現在就算你真的搶了也沒關係,這件霓裳羽衣本來就是要送給你的,不然我為什麼做它?

〔菲菲魯〕我不要。

〔燈火闌珊〕?????

〔菲菲魯〕我不是女的。

〔燈火闌珊〕什麼?

〔菲菲魯〕我也是男的。我沒想騙你,要是你還是覺得我騙了你,那麼抱歉。

說完我轉身就走,把燈火闌珊一個人扔在山頂上,慢慢地消化我剛才的話。

***

我仍舊每天上線打遊戲,只是沒有再去狼居胥峰。也曾想過我不該再來,可我還不是那麼多愁善感的人,我也沒做什麼必須要一死以謝天下的壞事。

大約兩周之後我開始接到燈火闌珊給我的留言,說他每晚八點到十點都在狼居胥峰頂等我,我不去他就天天等。開始我沒理他,可是這樣的留言每天都會收到一條,到了第五天,我終於頂不住了,起程趕往山上,一路上我不住地問自己是不是出了什麼毛病。

到了山頂,他果然在那兒。

〔燈火闌珊〕Hi!

〔菲菲魯〕你一直都呆在這裡沒下去?

〔燈火闌珊〕對。

〔菲菲魯〕想幹嘛?

〔燈火闌珊〕沒什麼,我辛辛苦苦做出來的衣服是件女裝,我用不上,還是想送給你。

〔菲菲魯〕我說過了我不要。我也不想跟你結婚。我是男的。

〔燈火闌珊〕笑~~~我早就斷了結婚的念頭了。可是這件霓裳羽衣只有菲菲魯能穿,我想送給她,她總還是個女生吧?

〔菲菲魯〕這裡面的女生不止我一個吧,多少人哭著喊著想要一件羽衣呢。

〔燈火闌珊〕我已經怕了,搞不清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

〔菲菲魯〕都怕了還非要送給我?

〔燈火闌珊〕你是男是女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菲菲魯是個女生。

〔菲菲魯〕我在乎!

〔燈火闌珊〕你至少穿上給我看一看好嗎?我只想看一眼你穿上以後是什麼效果。

〔菲菲魯〕都說了我也是男的,你不覺得噁心?我是不會穿的,別再給我留言了。

說完我轉身就走,心裡直後悔得要死,想不到他是這麼一個黏黏乎乎不清不楚的人。

身後呼的一圈白光閃過,接著從白光的中間一顆小星星拖著長長的光尾騰空而起。燈火闌珊下線了,地上躺著那件五彩斑斕的霓裳羽衣。

***

我把那件價值連城的衣服賣了,不是在遊戲裡,而是實實在在地賣給了網吧老闆,賣了兩千六百塊錢。就這樣我還嫌賣少了。這樣不世而出的極品服裝,再加一千我也不算黑。

心情不爽,極度不爽。那天從下山以後就就跟丟了魂似的。也不知是什麼鬼使神差,我竟然跑去把那衣服撿了起來,撿起來後也沒放到銀行的儲藏櫃裡,而是一路背著它。一件衣服佔了我好大的口袋空間,害得我有好幾件打出來的寶物撿起來卻沒地方放,只好扔在地上便宜別人。我背了一路卻從沒想過要穿在身上試一試。我做不到。

自從撿了那件寶貝衣服,我的心裡就空蕩蕩的。照說我本該是多了點什麼而不是少了點什麼。要不就是這衣服是件不祥之物。

最後我決定賣掉它。不就是件霓裳羽衣嗎?跟我手中的寶刀雨切、身上的赤龍寶甲有什麼兩樣?遊戲道具而已。況且也不是我騙來的,送給我了就是我的,我怎麼用誰也管不著,就連做它的人也管不著。而且我相信我再也不會遇見燈火闌珊了。

這樣對誰都好。這麼大了居然還分不清遊戲和現實。我可不是那種精神上的軟骨病患者,活該陪著他哼哼嘰嘰地發夢話。

而且我相信我問心無愧。我有什麼可愧的?

第五章

再次坐在狼居胥的頂峰,已經不知是多久以後的事情了。在路上我沒有斬瓜切菜一樣消滅攔路的大妖小怪,而是逃命般一路飛奔上了山。又是日暮時分,天空沒有白天那麼明亮耀眼,卻異常溫暖。我就這樣一直坐著,什麼也不幹,柔和的背景音樂中不時傳來一聲鳥鳴蟲唱。周圍的一切都顯得那樣的包容,即使滿身心的疲憊仍舊無法消除,卻能觸摸到一種寧靜和安慰,就像倦鳥歸巢的感覺。我果然還是屬於這裡。

猛然間「砰」的一聲槍響硬闖了進來,從我身上升起一行血紅的數字。那紅色的數字註釋著我所損失掉的血量。我起身回頭,發現岩石背後不知何時已經擠滿了人,黑壓壓的一片。我並不認識他們,我認識的只有槍口、劍鋒、矛尖……無一例外全部指向我。顯然這是有預謀的仇殺。我被偷襲了。

「小妹妹,在等誰啊?」

「想怎麼個死法?GG一定讓你爽到死!」

……

像我這樣的殺手被人設計偷襲並不意外,意外的是這麼大一群算不上高手的嘍囉怎麼能夠爬上這座令無數高手膽寒心裂的狼居胥峰頂。我一動不動,一邊冷靜地等待下文,一邊用鼠標調用著這群烏合之眾的資料。我相信他們應該是有幫派的。果然,他們全都來自一個叫「紅名之狼」的幫派。人如其名,他們每個人頭頂上的名字都是紅色的。這是個清一色的殺手幫派。

我不記得跟這個什麼「紅名之狼」結下過什麼梁子。不過也說不定,我殺人的時候根本不看他是哪幫哪派的。

又是「砰」的一聲槍響,又一行血紅的數字從我身體裡冒了出來。我再也忍耐不住,往人群中直衝過去。反正已經無路可退,周圍全都是敵人,朝哪個方向突圍都是一樣的。真沒想到,剛才我一路逃上山頂,現在又要一路逃下去。可惜我現在面對的是人而不是怪物。怪物只在你入侵它的領地打擾他的安寧時才向你發起攻勢。

無論我怎麼左衝右突,卻發現自己永遠處在敵人的最中心。這些人的級別對我來說都不算高,他們手裡握著的,也不過一些對我來說不足掛齒的凡兵俗鐵。若是在平常,即使遇到這樣的圍攻,我仍有把握突出重圍。可是今天不一樣,一向跟我形影不離的那把削金斷玉的寶刀雨切並不在我手裡,我的武器只有一對空拳。儘管如此,敵人還是一片片地倒下。而令我吃驚的是他們竟然不怕死,一排一排前赴後繼著,踏著同伴的屍體,毫不間斷地向我發動猛攻。那些死者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掉,為後來人騰出戰鬥空間。隨著地面上的屍體越積越多,血紅的數字也不斷發從我的頭頂升起,我的血在一段一段地流失。最要命的是我身上並沒有帶足夠的血瓶。

我奮力戰鬥著,心中卻在暗暗歎息,也許今天真的是在劫難逃。做了這麼久的殺手,我竟然已經忘掉了被人殺死的感覺。我以為在這片江湖中我的對手已經寥若晨星,卻忘掉了「萬蟻蝕象」的古訓。複習一下也不錯,殺手是不可能享受安寧的。

血瓶用盡了,血還在一下又一下地流失著。沒關係,既然他們不都怕死,我也不必在乎。只是一場遊戲而已,輸一場並不等於輸掉全部,死去還可以復活,損失掉無非是一點經驗值和金錢。我會好好記住這群「紅名之狼」的。

我繼續拚命地向四周湧上來的敵人奮力揮動雙拳,同時不住地估算著自己所剩不多的血量還能支撐多久。也許我死後不應該馬上去復活,從他們的作法方式就可以想像出來,現在的復活點周圍一定也擁著成堆的敵人,那些剛剛被我殺掉的敵人。

就在我的生命已經進入倒計時的讀秒階段時,有人大呼了一聲「停!」話音未落,所有的人都收起了武器,儘管我的拳還沒有那麼快地收起。

人群中走出一個人。從他的衣著和武器來看,毫無疑問他就是這群狼的首領。他的頭上同樣頂著一行血紅的名字--燈火闌珊,「紅名之狼」的幫主。

他的出現本身已經足夠讓我吃驚。而我更吃驚的是:這四個字不該是紅色的。

經過跟隨我的兩度歷練,他已然躋身於高手之列,雖然與我還有一段距離。就是有他的一路押陣,這群蝦兵蟹將才得以爬上山頂。

我停住了手,但沒有說話。我在等他先開口。

〔燈火闌珊〕我想找你要回那件霓裳羽衣。

原來如此。我一時間似乎輕鬆了很多。

〔菲菲魯〕對不起,我還不出。我把它賣掉了。

〔燈火闌珊〕果然是你賣的!卑鄙小人!

〔菲菲魯〕事已至此,我無話可說。

說完我把身上的赤龍寶甲一件件御掉,全部扔在地上。他定定地站著沒有動,可他身邊那群小嘍囉在幾秒鐘之後就再也抑制不住他們噴火的慾望,向著地上的價值過億的寶物一擁而上,這些寶物是多少頂極高手傾其所有夢寐以求的終級裝備!混亂中分不清是誰在我已經失去保護、命懸一線的身體上猛地一擊。最後一行紅色的數字帶著我身體中最後的血從頭頂升起,同時我的身體撲向大地。

一陣尖利的呼哮聲劃過,空中落下密如雨絲的牛毛細針。那些剛才還要哄搶著寶物、踐踏著我的身體的小嘍囉頓時死了一地。針雨是燈火闌珊引發的。原來這就是裁縫的必殺絕招。我一直以為裁縫只是給別人做衣服的。

他走向我的屍體,有點不知所措似的轉了個圈,然後點開我的口袋欄。裡面沒有任何一件稱得上寶物的東西,口袋裡面裝得滿滿的是九百九十九隻天使之羽。

***

我記起來了。這是我最近一段時間發瘋似的收集來的天使之羽。我重新走過從前的路,從打死的怪物身上一隻一隻慢慢積攢起來的。就在幾天前,遊戲主頁上發佈活動公告,GM(game master)將以每隻五萬的價格收購玩家手中的天使之羽。遊戲運營商就愛出這種小花招,不時用高價收購一些平常價值很低的小道具,增加遊戲的趣味,也順便豐富一下一些低等級玩家的口袋。這使得這些原本無人問津的小小羽毛一時間身價暴漲,淘羽者也蜂擁而至。我頓時大急,這一下本來就不算多的羽毛變得更難收集了。

於是在收購日前,我整天都在每個城市的市場上轉。我用比GM收購價還要高的價格,每隻五萬五從別人手裡收購。因為數量太大,我的錢很快就用光了,然後我就賣以前收集來的裝備,到最後,我賣掉了在遊戲中有「武林至尊」之稱的寶刀雨切。

今天,當收集完最後一根羽毛之後,我第一次回到了狼居胥。下一步要做些什麼,我並不知道。我只覺得這九百九十九隻羽毛背在身上,心中踏實了許多。

***

燈火闌珊還站在我的身邊,一動不動。他周圍的小嘍囉卻早已一哄而散。我想了想,在頻道上打出一句話:拿走吧,正愁不知怎麼送給你呢。

他仍舊一動不動,就像突然掉了線一樣。但我知道他還在。我很想像他上次所做的一樣,把東西扔在地上然後下線,可是我做不到。我已經死了,不可能做任何事情。我只好再次催促他:算是我還給你的。說完我起身,離開電腦台,走到網吧外,面對外面明亮得令人睜不開眼的陽光,面對滿街的人來人往,點燃一支煙。

***

回到電腦前的時候,屏幕上只剩下菲菲魯的屍體。燈火闌珊走了,也帶走了那些羽毛。菲菲魯躺在地上,血似乎還在流淌,不住地往地下滲透,原本珠玉般晶瑩的肌膚變得暗淡無光。我看了一眼最後的落日,記住那如血般的顏色,然後退出,回到系統菜單。

從菜單中跳出來的菲菲魯還在微笑地看著我,不時向我歪歪腦袋招招手,等待我再次帶著她進行遊戲之旅。沒有了一身堅硬的裝備,她顯得那麼嬌俏可愛,美美的一個小姑娘,一如她初生的時候。就是這個小姑娘,讓我著迷,讓我驕傲,也讓我無可奈何,身不由已。一次又一次,我用她的手殺人,把菲菲魯這個美麗的名字染成紅色。頂著紅名的是她,在背後揮刀卻是我。

夠了。對菲菲魯這樣一個女孩子來說,經歷過夢想,經歷過奮鬥,經歷過迷失,經歷過痛苦,經歷過幻滅……這樣的結局也許未必不算是功德圓滿。

我把鼠標指向刪除鍵,輕輕地點了下去。

刪除人物,玩家稱之為自殺。遊戲中雖然殺戮遍地,但是一個遊戲角色是不可能被別的玩家真正消滅掉的。能夠殺死它的,只有它的主人。

系統一遍又一遍讓我確認著,不住地警告我說刪除人物的後果就是將這個人物的一切資料全部抹掉,這個人物將永遠從遊戲世界裡消失。系統在盡它最大的努力挽救菲菲魯的生命。

「現在開始倒數,倒數過程中按任何一鍵就可以取消刪除。五、四、三、二、一,刪除!」

一瞬間,菲菲魯的身影從屏幕上消失了。我最後記住的,仍是她那張無邪的笑臉。

淚水滑過我的臉頰。對不起菲菲魯,我的一場遊戲是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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