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關於星期一和星期四早上八點之後的學校大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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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不算吧....

校規也沒規定不可以"想要"遲到啊~~~

這位高三同學是不是有點太過敏了啊~~

不過學弟啊...1.4最好還是去朝會

遲到的話還是給教官抓一下吧(除非你跟風幹有很好的默契)

勞動服務完了之後可以銷曠課喔?

(基本上通常都會去升旗,只是有時候事情比較多或者是想睡懶覺就不想去升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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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的話只要放學要去聽那啥鬼的咚咚(司令台旁)

就OK了 曠課的話.....其實只要不要太多次好像都會自動消失掉@@

討厭的是要浪費30分鐘左右打掃...

曠課會自動消失?!真的假的???(太好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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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啊

不然你覺得有誰會去打掃 = =""

學長阿

聽我們教官說最近抓的比較嚴 好像不去就直接變警告Orz

然後上次上軍訓課的時候 教官還特別把星期一和星期四早上八點之後的學校大門口ㄧ堆人的事情說了一大串

講的好像剛被校長盯完 要來盯我們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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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和星期四八點後從大門進去也不用擔心被抓
嚴禁「鼓勵」違反校規之討論串。

如果版主認為這樣指出何時遲到不會被登記的文章,

沒有「可能鼓勵」遲到現象的增加的話,那也無妨

學生手冊中

學生教室規則

第一條:上課下課悉按鐘聲,不得遲到早退。

台北市建國高級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

第九條第十二項: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勸阻無效。(記警告)

第十條第七項:無故不參加集會(記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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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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