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晨星 10 發表於 January 1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3, 2007 咳...根據版規第九條:9.開放轉貼文章,但是請註明來源以及可信度,再轉貼後也請發表一些你自己的看法,不要只說"你們覺得呢?"。請於一個禮拜內做修正,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來真的了喔!0_o版主先生,上面那篇文章是我寫的,不是轉貼的= =我只有引用小篇幅的世界新聞報(汗)如果您真的認真的讀完我所寫的內容,就會發現裡頭的一些議題爭論,是針對這個討論串而說明的。以後或許還會有像我這類的人,對於一問題願意花時間寫專題的版友,希望您在判定上可以細心且謹慎些。否則可能會傷到某些人的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幻影‧晨星 10 發表於 January 1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3, 2007 那就請註明哪些是"你寫的"哪些是"引用的"。我再聲明一次,我全篇內容只有引用世界新聞報的一段話,而且收尾處我有寫上引用出處。我不知道您是否曾寫過小論文或者專題報告,但是請您告訴我,我的這篇內容到底哪裡有問題 如果有人要提出「傳統社會以和為貴,希望雙方能長久圓滿」、「傳統社會對女性的歧視,使得普羅大眾仍潛意識的偏袒離婚的男性」的見解,我們再來看看世界新聞報的一項資料:美國的高離婚率是舉世皆知,更何況美國對離婚的相關程序規定,複雜程度也是名列前矛,報導中如此寫道「辦理離婚所需的法律費用平均為1.5萬至2萬美元,時間一般要歷時1年。而富翁和名人的離婚就更是難上加難了,通常要耗費數百萬美元,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有的辦離婚手續的時間甚至比整個婚姻還要長。」從而助長了網路離婚的興起,只要點幾下滑鼠就可以省去繁雜步驟,直接提出離婚訴訟。紅色字體是我引用的原文,藍色字體以標明我已說明'' 這是引用的 ''除了這部份外,請問您,我哪邊抄襲別人或者引用原文卻無標示的?否則請您立刻刪文,我歡迎大家提出見解和懷疑,進而討論之,但我無法忍受作品不受尊重。請問您真的有讀完我寫的內容嗎?如果沒讀過,請問您以何理由判定我沒註明?我通篇文章明明只引用了這一段話,請問我還要註明什麼?每一段開頭都說「這是我寫的」嗎?言辭偏激了,已經影響這個討論串,真的很抱歉,麻煩請版主您做些事後處理,還要討論我們就私下解決,不然就請您把我那篇文章以及後續的討論串刪除,從今以後我不會再發您覺得有問題我卻看不出來哪邊不妥當的專題報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幻影‧晨星 10 發表於 January 13,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3, 2007 意思是就只有那ㄧ句話是引用的嗎?哎,我只有引用那段原文。簡而概之就如同您說的。不想再多解釋什麼,我還是要說,希望您用心地讀完我的內容,然後再請您向我提出疑問,我絕對很樂意的解釋或者更正錯誤。現在我完全不知道您在質疑些什麼。抱歉。為什麼寫了一篇自己的見解卻必須被高度懷疑非自己所作。我實在覺得有些傷心。我真的很想知道'' 哪裡出問題了 '' ,但是讀完版規的我卻完全看不出來。如果真有錯誤還請您指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cience 10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7 物以稀為貴來自感覺而欲望也是當自己想得到的東西越容易得到就越不珍惜過去人常說愛的力量很大就因為愛是可望的所以他們懂得珍惜而現代人往往不珍惜而濫用感情使愛的力量成為脆弱的力量造成價值觀的改變影響社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23939889 10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7 不夠忠心就容易被當異類不夠孝順就容易被當野孩子不夠仁愛就容易被當冷血不夠義氣就容易被排擠一切都是古人為了某些因素而去亂定義導致現在社會道德觀這麼嚴重媳婦上班站了一整天,回到家沒力煮飯改買便當,也被婆婆罵班上大家很偏袒同學,就你直話直說,最後被孤立的也是你為了自身利益而作了某些事(尚在法律之類內),新聞媒體卻批評的像什麼不過要是沒有道德的力量這社會就垮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秘縱火犯 10 發表於 January 22,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2, 2007 但事實上道德的力量正一天一天的減少當中,這是否代表著未來的世界將充滿著人類的真實面慾望,而道德約束的社會將消失無蹤?基本上,照目前人類文明演化的速度來看,這並不是並無不可能,要如何「適應」(不是預防)這新世界應該也會成為新社會公民的重要課程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January 2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2, 2007 不夠忠心就容易被當異類不夠孝順就容易被當野孩子不夠仁愛就容易被當冷血不夠義氣就容易被排擠一切都是古人為了某些因素而去亂定義導致現在社會道德觀這麼嚴重媳婦上班站了一整天,回到家沒力煮飯改買便當,也被婆婆罵班上大家很偏袒同學,就你直話直說,最後被孤立的也是你為了自身利益而作了某些事(尚在法律之類內),新聞媒體卻批評的像什麼不過要是沒有道德的力量這社會就垮了這些弊病通常都是鄉愿與不成熟假道德之名行惡。第二段的地方似乎有欠思量 而有些事並不是沒違反法律就可以做 特別是公眾人物。畢竟對社會的風氣有些許的導向作用。(法律漏洞其實很好鑽 假若未來法律規定體罰中罰站不能連續30分鐘以上 那老師可不可以叫學生站25分鐘去跑一圈操場再回來站25分鐘?有犯法嗎?)(法律可以是最後準則 但是若什麼都合法就可以的話 二戰納粹便是如此 連屠殺猶太人都合法)最後一段似乎也跟前面相衝突 您真的認為現代正確的道德觀足夠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紫嫣紅 10 發表於 February 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 2007 結婚是一種責任!!!不然幹麻結婚,同居就好啦(= x =?有看過矢澤愛的作品都知道,"結婚不一定是自己的真愛,而是最適合的!!!"話說~雖然我不喜歡他的畫風,但我很愛他故事中的深意o超讚的!(> u < b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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