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縱火犯 10 發表於 January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6, 2007 最近感受越來越深,不知道是不是新聞看太多的關係,常常看到某某藝人閃電結婚又閃電離婚,然後報紙就會把他們說成是那種反覆無常的人。難道,表現出自己的欲望是錯的嗎?愛自己喜歡的人,離開自己不在喜歡的人,都是錯的嗎?有些人也許會想,在這個時代變遷,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已經不在被重視,思想行為的改革開放,雖然讓大家體會到真正的自由,但同時也造成了更多的社會異動,自由戀愛,讓大家都可以擁有自己所喜歡的配偶,但同時卻也造成了離婚率的增加。既然大家的思想已經可以接受自由戀愛,那麼自由離婚為什麼就不被接受,被世人指指點點呢?難道所謂的「戀愛自由」還不完全嗎?自由的戀愛、選擇伴侶是理所當然,不愛了便離婚卻又是違反倫理道德,這難道不是矛盾嗎?各位認為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姓韓者 11 發表於 January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6, 2007 社會上的很多東西都是跑極端的而藝人的那些情情愛愛只能算在炒作的範疇內那又是另一各方面的問題了還是一個"負責任"的問題其實還是美國人惹的禍他們搞速食愛情也就算了結果通過文化傳播的方式搞到亞洲這邊來然後跟亞洲國家的傳統文化製造衝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engzhu00285 10 發表於 January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6, 2007 但是目前来看,快餐婚姻似乎在亚洲地区发展速度要好于美国。美国离婚率的确是占世界前列的,但是对于婚姻和爱情,还是相当保守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姓韓者 11 發表於 January 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6, 2007 沒辦法,亞洲人被傳統思想束縛了許久西方新的的事物一經傳入,就必然在社會上造成比在歐美等國社會中更大更深遠的影響中國在八零年代經歷過了一次了,簡單來說就是,文革之後的精神空虛跟壓抑,被歐美思潮侵襲的結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宇文 依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責任問題...小孩的問題...<=看看單親家庭在社會上的狀況...經濟問題...<=有的女性因結婚而脫離職場...,要在回去有很多問題...以上有關於結婚離婚的方面討論主題:表現自我的真實面的欲望 = 違反倫理道德? 很類似"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但是有很多事情就是真的不能喜歡就可以。那些後果必須要自己承擔的!如果今天某個人在陸上看某人不爽...為了自己的喜歡~(喜歡看某人不爽就去打某人)就把某人給扁了一頓...這可以嗎?雖然這是個弱肉強食的世界...但搞成這樣也未免太退化了吧...(變回原始時代)人的慾望是很奇妙的...倫理道德只是一條界線而已...對宇文來說只要你(妳)能為了你(妳)做的所作所為所帶來的後果負責。我都沒意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東方(EX:台灣)畢竟思想比較沒那麼開放 自由戀愛開放後 不代表自由離婚也會受到祝福 這就是偏見。除了社會風氣勸和不勸離(所以看到公眾人物離婚會譴責)之外還有就是國外對離婚後的協議說的清清楚楚 互相也會走出自己的出路 社會也習以為常。相反的 台灣的離婚似乎跟酒、家暴、經濟不好、小孩受傷會扯上關係 對離婚後的女性出路也沒有不受歧視且妥當的就業保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秘縱火犯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恩,我覺得台灣跟外國最大不不同,就在於:臺灣人離婚多半是因為有家暴問題或經濟問題,而外國人離婚,多半都是因為對另一半失去興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嗯 所以西方普遍夫妻老年感情都比東方好 還會渡個二次蜜月之類的。畢竟是真的接受過考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theTR 10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7, 2007 自古忠孝難兩全青少年是個過渡期,在大一點就懂得壓抑。不過不管哪裡的價值觀怎樣 離婚或家暴的原因是什麼道德約束力就現在來說只是越來越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秘縱火犯 10 發表於 January 9,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9, 2007 可是道德力量的衰減卻代表著自由精神的崛起,說真的,如果撇開傳統中國思想,單以「人都是平等而自由」的這點來看,反倒是被約束而不能隨便離婚是錯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andey 10 發表於 January 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9, 2007 最近感受越來越深,不知道是不是新聞看太多的關係,常常看到某某藝人閃電結婚又閃電離婚,然後報紙就會把他們說成是那種反覆無常的人。難道,表現出自己的欲望是錯的嗎?愛自己喜歡的人,離開自己不在喜歡的人,都是錯的嗎?有些人也許會想,在這個時代變遷,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已經不在被重視,思想行為的改革開放,雖然讓大家體會到真正的自由,但同時也造成了更多的社會異動,自由戀愛,讓大家都可以擁有自己所喜歡的配偶,但同時卻也造成了離婚率的增加。既然大家的思想已經可以接受自由戀愛,那麼自由離婚為什麼就不被接受,被世人指指點點呢?難道所謂的「戀愛自由」還不完全嗎?自由的戀愛、選擇伴侶是理所當然,不愛了便離婚卻又是違反倫理道德,這難道不是矛盾嗎?各位認為呢?人本來就有慾望了何必隱瞞呢??結婚之後發現彼此不合當然要離婚呀但前提是還未有小孩因為這樣會使小孩心理不是很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January 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9, 2007 人本來就有慾望了何必隱瞞呢??結婚之後發現彼此不合當然要離婚呀但前提是還未有小孩因為這樣會使小孩心理不是很好單以「人都是平等而自由」的這點來看,反倒是被約束而不能隨便離婚是錯的。在社會觀感跟配套措施沒有改善前 離婚仍然普遍對女性的傷害較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Ginload 10 發表於 January 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9, 2007 結婚到底保障的是什麼?最一開始結婚的理由不就是因為相愛嗎?所以沒感覺就離婚應該是很正常的事。可是到最後卻扯到了道德倫理、恩情等等。到底是爲了什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theTR 10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結婚不是只因為愛,還需要責任。沒有責任在容易變質的愛慾中不離婚是很奇怪的事 囧不過標題跟這明明好像沒關係=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andey 10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結婚到底保障的是什麼?最一開始結婚的理由不就是因為相愛嗎?所以沒感覺就離婚應該是很正常的事。可是到最後卻扯到了道德倫理、恩情等等。到底是爲了什麼?結婚是為了保障合法的性關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vfrew 10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結婚是為了保障合法的性關係你是說性關係需要有結婚的前提下才能合法嗎?===我倒認為結婚是法律上對於雙方的一種保障,剛結婚看似甜蜜,但婚後的漫長道路才是考驗婚姻堅定的一大考驗,沒有人能保障其中沒有意外發生離婚不是其中一方的過錯造成的,雙方既然都是獨立的個體,是不是在一起一定要有雙方共同的認知;離婚的事實既然造成,也該有正確的觀念去看待,而不是用偏差的眼光去看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andey 10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你是說性關係需要有結婚的前提下才能合法嗎?===我倒認為結婚是法律上對於雙方的一種保障,剛結婚看似甜蜜,但婚後的漫長道路才是考驗婚姻堅定的一大考驗,沒有人能保障其中沒有意外發生離婚不是其中一方的過錯造成的,雙方既然都是獨立的個體,是不是在一起一定要有雙方共同的認知;離婚的事實既然造成,也該有正確的觀念去看待,而不是用偏差的眼光去看待這句話是公民老師說的其實我也覺得怪怪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0, 2007 就性自主而言 自主權已經下放到16歲了。目前就台灣而言 中年離婚而就業的婦女很難找到可以供養家庭的工作 結婚是一個名分 也是一個保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秘縱火犯 10 發表於 January 11,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1, 2007 中年離婚而就業的婦女很難找到可以供養家庭的工作 另一個角度來說,這牽涉到男女平等的問題。現在假設這個世界是完全平等的,那麼另一個問題就出現了,結婚到底是什麼意思?有什麼意義?難道只是單純的保障條約?還是以後分財產的契約書?或者,說的更單純,是真愛的証明?難道說沒有結婚就不算真愛嗎?想了很久,動物界中就只有我們人類有所謂的結婚,複雜的儀式,其他動物都是想愛就愛,不愛就算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andey 10 發表於 January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1, 2007 另一個角度來說,這牽涉到男女平等的問題。現在假設這個世界是完全平等的,那麼另一個問題就出現了,結婚到底是什麼意思?有什麼意義?難道只是單純的保障條約?還是以後分財產的契約書?或者,說的更單純,是真愛的証明?難道說沒有結婚就不算真愛嗎?想了很久,動物界中就只有我們人類有所謂的結婚,複雜的儀式,其他動物都是想愛就愛,不愛就算了。現在的婚姻問題很嚴重也不知道為什麼離婚率一直攀升那當初幹麻結婚呀ˋ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January 11,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1, 2007 另一個角度來說,這牽涉到男女平等的問題。現在假設這個世界是完全平等的,那麼另一個問題就出現了,結婚到底是什麼意思?有什麼意義?難道只是單純的保障條約?還是以後分財產的契約書?或者,說的更單純,是真愛的証明?難道說沒有結婚就不算真愛嗎?想了很久,動物界中就只有我們人類有所謂的結婚,複雜的儀式,其他動物都是想愛就愛,不愛就算了。如我之前所說 這是社會風氣的問題。台灣若同居而不結婚 在最單純(男女均未曾婚)的狀況下 必會遭受親屬與同輩的流言與壓力。可以這麼說吧 結婚在台灣 是最容易也最平常受到眾人認同且有法律保障的男女關係(之前聽到有案例說判同居付贍養費?這點就有些類似外國的思維。) 且對小孩的生長環境跟法律問題都會比沒結婚簡單很多。你要與一個人接受一個關係 接受一個脫離後會遭人非議、有某些共同法律保障的穩定關係 類似一種正式的約定 真不真愛不知道 但是應有一定程度的信任。若你是想討論結婚的最初由來跟意義等 我可以去找些資料 如桑社等。還有 動物只有交配 沒有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秘縱火犯 10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7 意思就是說台灣人結婚只是因為有法律保障和同輩之認可?那豈不是顛覆了愛原本的定義和結果?大家不是都在說,對另一半,對子女的愛是無限大的嗎?那麼為什麼同居贍養費和小孩監護權問題會需要"法律"這種東西保障?難道人性就這麼沒有保障嗎?難道人類已經變成了這麼可悲的動物了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洛書 10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7 意思就是說台灣人結婚只是因為有法律保障和同輩之認可?那豈不是顛覆了愛原本的定義和結果?也不能全然這麼說 結婚還是目前表達愛意的好方法。你願意放棄自由而跟對方相守 這可不是鬧著玩的而很多人的愛只是在說那不到兩年的熱戀期 我想需要定義一下你所說的愛。大家不是都在說,對另一半,對子女的愛是無限大的嗎?那麼為什麼同居贍養費和小孩監護權問題會需要"法律"這種東西保障?難道人性就這麼沒有保障嗎?難道人類已經變成了這麼可悲的動物了嗎?這種想法真可愛(笑)若你說的那些問題都不需要規範 人類也的確高尚如此那就不需要法律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幻影‧晨星 10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7 (請版主刪除這篇回覆,在經過思考後,為了避免誤會和爭執,而且求尊重,我決定撤銷這篇文章的內容。請版主刪除,謝謝。請不要誤會此為灌水文,所有的原文我都有拍照紀錄。麻煩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秘縱火犯 10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2, 2007 咳...根據版規第九條:9.開放轉貼文章,但是請註明來源以及可信度,再轉貼後也請發表一些你自己的看法,不要只說"你們覺得呢?"。請於一個禮拜內做修正,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來真的了喔!0_o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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