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與海 10 發表於 December 29,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9, 2006 考完第三次月考....成績不太理想...結果我們改成績單.....之後被班上某人揭發....老師叫我去辦公室....說了一大堆...但是我查刑法..不用負責任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李帥哥 10 發表於 December 29,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9, 2006 偽造成績單= =" 我覺得很過分耶~~~!!!!!!!!!= =#考差就算了還要偽造成績欺騙家長..我覺得這比作弊還過分被記大過算正常的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aiwa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9,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9, 2006 偽造文書不是公訴嗎?哪來不用負責= ="先前才有一個私立學校的女生被她爸告然後上新聞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老人與海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依照刑法212條...有蓋官戳的話..影印..算是偽照文書..但是它那張沒有...所以我看準這一點...沒想到....吃了虧...真是的...下次不敢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老人與海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偽造成績單= =" 我覺得很過分耶~~~!!!!!!!!!= =#考差就算了還要偽造成績欺騙家長..我覺得這比作弊還過分被記大過算正常的吧...大大....我知錯了...你說的..我好像充滿罪惡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藍色的鯨魚 11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第二百十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十一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還有我記得,這應該是公訴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晴天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你在這裡發這種文,會被大家的口水淹死吧!不能夠說你錯,但也並不代表你沒有做錯,基於什麼樣的立場或是什麼樣的心情你才做了這種事。你需要的,是好好想一想,現在你也知道錯啦!就下次多努力一點吧!考好的話再一起出去玩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老人與海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你在這裡發這種文,會被大家的口水淹死吧!不能夠說你錯,但也並不代表你沒有做錯,基於什麼樣的立場或是什麼樣的心情你才做了這種事。你需要的,是好好想一想,現在你也知道錯啦!就下次多努力一點吧!考好的話再一起出去玩囉!謝謝.....還是你比較了解我>,<也感謝大家的指教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273662050 11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技術好一點別被抓到就不用煩惱了...建議你可以看一部叫做"間諜遊戲"的電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裝甲擲彈兵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依照刑法212條...有蓋官戳的話..影印..算是偽照文書..但是它那張沒有...所以我看準這一點...沒想到....吃了虧...真是的...下次不敢了!!!你要做什麼隨你高興,我是沒啥意見啦不過你才高一就在鑽法律漏洞,真厲害,最好自己多想想,說不定以後能當上財團還是政客的顧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老人與海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你要做什麼隨你高興,我是沒啥意見啦不過你才高一就在鑽法律漏洞,真厲害,最好自己多想想,說不定以後能當上財團還是政客的顧問呵呵...不瞞你說...我做事情..可以鑽我就鑽....以後喔...我想考法律系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e Ryan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這樣不好吧 = ='套一句我爸的話....人格有缺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ill0530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基本上,你怎麼做是我們管不著的但這個心態最好是改一下能鑽就鑽的人對社會是很危險的某位法律系畢業的領導人就是最好的例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igarette S.J.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依照刑法212條...有蓋官戳的話..影印..算是偽照文書..但是它那張沒有...所以我看準這一點...沒想到....吃了虧...真是的...下次不敢了!!!成績單應該有蓋教務處的印章吧.....我們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逍凡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呵呵...不瞞你說...我做事情..可以鑽我就鑽....以後喔...我想考法律系耶>.<大考成績可沒有這麼簡單就讓你偽造。所以,要考法律系,請先現在努力。以後,你要怎麼鑽,天自有道理。雖然現在不是阿飄休假的時間,但,夜路走多了,還是會遇上的。間諜遊戲不錯看。另外,這個主題應該可以封鎖了? 我怕到時候會有太多口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ansenay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基本上,你怎麼做是我們管不著但這個心態最好是改一下能鑽就鑽的人對社會是很危險的某位法律系畢業的領導人就是最好的例證你是說X水扁、陳X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老人與海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基本上,你怎麼做是我們管不著但這個心態最好是改一下能鑽就鑽的人對社會是很危險的某位法律系畢業的領導人就是最好的例證謝謝你的指教....你說的那個人..我也有同感...我會改我的心態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李帥哥 10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6 大大....我知錯了...你說的..我好像充滿罪惡感..知錯能改,善莫大焉...xd不要再犯同樣的錯就夠了..(H)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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