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分綿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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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1/2 + 1/3 + 1/9 不等於 1

所以實際上

既然三者和不等於一,那乾脆改成按比例分配算了

甲 : 乙 : 丙 = 1/2 : 1/3 : 1/9 = 9 : 6 : 2

甲得 17 * 9/(9+6+2) = 9 隻

乙得 17 * 6/(9+6+2) = 6 隻

丙得 17 * 2/(9+6+2) = 2 隻

很明顯看出,甲真正得到的並不是 1/2 ,而是 9/(9+6+2) = 9/17 才是!

這就像,我有遺產 120 萬,分給三個子女各 1/2 的遺產,

(每人各得 120*1/2 = 60 萬,合計 60 + 60 + 60 = 180 萬,總額變多,真好。)

很明顯 1/2 + 1/2 + 1/2 不等於 1 ,所以要改用比例分配,

所以每個子女各分配 1/2 : 1/2 : 1/2 = 1 : 1 : 1 ,

也就是每個子女各別都是分配 1/3 ,而不是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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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還看過一種說法是:

為了分這17隻綿羊,甲乙丙三人爭吵不休

於是他們的鄰居就牽著他自己的一隻綿羊過來

...所以現在有18隻了

甲得到18*1/2=9隻

乙得到18*1/3=6隻

丙得到18*1/9=2隻

分完以後還剩一隻

最後鄰居又把他自己的那隻綿羊的帶回家了

這鄰居可真聰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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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看過,不過我覺得那並不是數學,所以並沒有提出來討論,

(猶如我覺得歸納法並不是數學,而數學歸納法才是數學)

因為一開始的命題就有著 三者和就不等於 1 的錯誤,

而後卻刻意藉由營造的數字(使借來之後數字總和 2,3,9 的最小公倍數),

就像變魔術的人要使用的掩飾手法轉移注意力一樣,

讓你忽略掉他一開始的語句瑕疵。

刻意誘導,並營造出 錯錯 的假象!

你可以假設借來的是可以湊足第二小的公倍數

(既借 19 隻,以湊足36隻),

則即無法原數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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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台中一中的稱讚真是榮幸啊~XD

我們這種名不見經傳的小學校的學生就只會說冷笑話而已=="

獻醜了...

1. 學校只是一個階段而已,這個會隨時間改變的地域性標籤,

 其實在廣大數學知識中,並不佔有蝦咪意義與地位。

2. 冷笑話也是某種形式的邏輯性跳耀式思考。

3. 有興趣看數學版,就表示某種程度上喜歡數學(或潛意識裡想接近數學),

  那就一起來多多發表各式意見討論數學知識吧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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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數學是真的很好玩啊....

(好啦..其他科目也很好玩=="

--------------------------------------------

認真回答版...

我在想啦...

17/2=8+1/2

四捨五入=9

17/3=5+2/3

四捨五入=6

17/9=1+8/9

四捨五入=2

不過題目可能是錯的=3=

因為分綿羊哪有用四捨五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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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weeks later...
因為

1/2 + 1/3 + 1/9 不等於 1

所以實際上

既然三者和不等於一,那乾脆改成按比例分配算了

甲 : 乙 : 丙 = 1/2 : 1/3 : 1/9 = 9 : 6 : 2

甲得 17 * 9/(9+6+2) = 9 隻

乙得 17 * 6/(9+6+2) = 6 隻

丙得 17 * 2/(9+6+2) = 2 隻

很明顯看出,甲真正得到的並不是 1/2 ,而是 9/(9+6+2) = 9/17 才是!

其實這還跟取極限有點類似

但是「乾脆改成依比例分配」這樣的說法我還是覺得不妥

我會比較傾向於:

甲得17* 1/2 =17/2

乙得17* 1/3 =17/3

丙得17* 1/9 =17/9

17/2 + 17/3 + 17/9 =17/18 != 1

所以剩下了17/18頭牛待分。

但因這也是待分的羊,

也必須按照比例來分配,因此

甲得17/18* 1/2 =17/36

乙得17/18* 1/3 =17/54

丙得17/18* 1/9 =17/162

依此類推,甲總共得到

17/2+17/36+17/648+17/11664.....

此乃等比級數,依無窮等比級數公式

可得 (17/2) / (1-1/18) = 9,

甲得九隻。

同理,乙得六隻,丙得兩隻。

數學的敘述不可含糊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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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想過照樓上無窮分下去的情況,

不過依然覺得改成照比例分配是較佳的情況是,

如果三者相加不是小一,而是大於一(如 1/2,1/2,1/2 分配 120 萬之例)

那無窮分配既不合理,因為根本不會有剩,

而且羊的單位"隻"為不可分割之單位

照比例分配才是較恰當的情形,此為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為,即便如樓上所言,不修改命題,

而依照有剩餘羊隻亦按照 1/2,1/3,1/9 的方式分配,

其實,此無窮等比級數,即為照比例分配!

不信?證給你看!

設今天分配羊隻數字為 x ,且依照 a,b,c (其中0<a,b,c<1,且 a+b+c<1) 分配給三人,

因為 a+b+c < 1 ,所以每次分配皆會剩下 1-(a+b+c) 之比例餘額,

故三人分配之結果為

xa/(1-(1-(a+b+c))) = xa/(a+b+c)

xb/(1-(1-(a+b+c))) = xb/(a+b+c)

xc/(1-(1-(a+b+c))) = xc/(a+b+c)

此即

x*a/(a+b+c)

x*b/(a+b+c)

x*c/(a+b+c)

按照 a:b:c 分配!

依照原因一二,所以我覺得修改命題為改比例為較恰當!

(題外話,其實無窮分配可以改用比例來算比較快的題型,還有一種就是機率裡面多人競賽的勝率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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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想過照樓上無窮分下去的情況,

不過依然覺得改成照比例分配是較佳的情況是,

如果三者相加不是小一,而是大於一(如 1/2,1/2,1/2 分配 120 萬之例)

那無窮分配既不合理,因為根本不會有剩,

而且羊的單位"隻"為不可分割之單位

照比例分配才是較恰當的情形,此為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為,即便如樓上所言,不修改命題,

而依照有剩餘羊隻亦按照 1/2,1/3,1/9 的方式分配,

其實,此無窮等比級數,即為照比例分配!

不信?證給你看!

設今天分配羊隻數字為 x ,且依照 a,b,c (其中0<a,b,c<1,且 a+b+c<1) 分配給三人,

因為 a+b+c < 1 ,所以每次分配皆會剩下 1-(a+b+c) 之比例餘額,

故三人分配之結果為

xa/(1-(1-(a+b+c))) = xa/(a+b+c)

xb/(1-(1-(a+b+c))) = xb/(a+b+c)

xc/(1-(1-(a+b+c))) = xc/(a+b+c)

此即

x*a/(a+b+c)

x*b/(a+b+c)

x*c/(a+b+c)

按照 a:b:c 分配!

依照原因一二,所以我覺得修改命題為改比例為較恰當!

(題外話,其實無窮分配可以改用比例來算比較快的題型,還有一種就是機率裡面多人競賽的勝率題型!)

我知道是這麼一回事,也曉得你的意思

但是我依舊不能接受的是

「乾脆改成依比例分配」

當然,如果你把證明安插在改成依比例分配之前,

那就勉強可以接受了。

但是那就會變成有冗長的証明,不是嗎?

如果要「強調」綿羊有不可分割性,乾脆說題目敘述錯誤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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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是這麼一回事,也曉得你的意思

但是我依舊不能接受的是

「乾脆改成依比例分配」

當然,如果你把證明安插在改成依比例分配之前,

那就勉強可以接受了。

但是那就會變成有冗長的証明,不是嗎?

如果要「強調」綿羊有不可分割性,乾脆說題目敘述錯誤不就得了?

所以我說過啦,題目命題有誤(三分數和不為一),

所以如果真要最接近題意的方式,

我是覺得乾脆改成按比例分配較恰當呀!

因為無窮等比級數分配法也只是用在三分數和小於一的情況,

我覺得按比例分配是叫好的改寫方式(處理範圍更廣,更一般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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