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2300589 10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8, 2006 假設有同學....自己明明是美宣組的,設計稿不拿出做為校慶徽章的範本= =# 可是卻自己設計徽章自己製作自己賣.....:| ^o) 這樣是被允許的嗎?是或不是的理由想聽聽大家的意見....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落葉〃﹏ 10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6 這樣好像不可以吧因為這些不都投票出來學校都知道有哪些要賣的嗎?就算可以輿論也..抨擊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un♥晶ܤ 10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6 這樣應該是不合情,卻合理吧!?因為他是自己賣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唐牛 10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9, 2006 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吧!?畢竟那圖稿是他自己的智慧財產他也沒有拿學校或是其他名義去賣的話以個人名義去賣~買的也都心甘情願有什麼問題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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