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純小百合 10 發表於 October 2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8, 2006 物理版版規 版規制訂by 清純小百合 & 清風明月1.不違反深藍論壇總則所有規定事項深藍總則文章管理辦法:文章管理辦法1.發表文章需遵守本站規範及該版版規。若該板會員對板主處置有異議,可向站務反映由站務裁決。 2.嚴禁會員發表大量無意義文章(採廣義認定原則),經舉發處以[處罰條例第2條] 3.禁止會員於標示[禁止灌水]之子論壇內發表與子論壇主旨不符,回覆與原主題不符之文章(採廣義認定原則),違者處[處罰條例第3條]4.禁止會員在3板面以上張貼相同的文章(cross-post),,違者處[處罰條例第1條]5.嚴禁各校會員間無謂的謾罵鄙視行為,違者處[處罰條例第1條]6.嚴禁發表不雅文章/文辭,違者處[處罰條例第1條]7.會員發表重要正式討論文章可於文章下方標示"限制灌水",該文章嚴禁灌水,違者處[處罰條例第3條]8.禁止洗版,違者處[處罰條例第2條]9.發文請選擇主題分類,且以一個為限,違者處[處罰條例第1條]10.本論壇所有文字呈現處均禁止使用注音符號,違者處[處罰條例第1條]11.發文時請注意標題是否提及文章重點,禁止無意義的簡單標題,違者處[處罰條例第1條]12.禁止筆戰、挑釁、謾罵文章,管理員有權刪除之,違者處[處罰條例第3條]。13. 禁止任何形式的政治性討論,違者處[處罰條例第2條]。處罰條例1.送警告區,首次發文警告,再犯停權7天,二犯以上者停權30日 2.送警告區,首次發文警告,再犯停權15日,二犯刪除帳號 3.送警告區,停權 1 ~ 30 日,累犯刪除帳號(若過於嚴重首次即直接刪除帳號)4.送警告區,首次發文警告,再犯停止管理權限,轉為註冊會員 5.送警告區,刪除帳號6.版主所訂定之各子論壇版規可引用處罰條例1、2條2.歡迎提供自己對物理定律 物理題目的新想法 只怕你不想 不怕你搞怪~~~ 人類的科技進步就是從搞怪來的...(歡迎針對舊有定律提出新見解跟看法 但請勿亂掰亂柪)3.這裡不是寫功課的地方 不要拿物理題目來這裡發問 但是歡迎拿物理題目來練觀念問觀念4.請回應文章慎重選字 盡量不要出現人身攻擊或難以定義但有輕視意味的文字(例:這觀念很簡單阿 我小學就會了...之類的) 有問題的人必定思考了很久才會發問 這樣只會壓抑發問人的發問勇氣 以後就沒有人敢發問了...5.自己的問題請思考過後 真的沒有結論 再放上來 並註明想法 讓大家知道你發問這個問題或發起這個討論是有經過深思熟慮的 6.本版定位:讓一般人能夠更深入了解物理 而不侷限於數學文字 發問問題或討論問題 請確立自己的主旨是什麼 該怎嚜發問跟討論? 怎嚜發問發起討論會比較好? 現在教育只注重於學生如何解題 卻不注重學生如何問問題 討論問題 希望大家能夠在這裡學習到如何問問題根討論問題(若要針對某議題提出討論或討論科展主題 請先自行參閱相關資料 再針對不了解的地方討論)7.本版精華文定義:經版主或副版主認定對於一般常誤解或者經討論後結論可以更輕鬆認識物理的文章 (精華文將併入最後的物理集)8.若有不詳盡者 版主有隨時公布及宣佈和修改之權 本版版規及版主隨時公佈注意事項 均謹尊深藍論壇總則 請版友時常注意版規修訂 一旦觸犯版規或深藍論壇總則即是刪文處理(會pm告知)9.承第七條 版友或會員覺得本版規有任何不完善之處 歡迎在主題"對物理版的建議"回覆(在本版其他文章發文一律不受理)版友及會員意見 版主會與副版主討論後 公告通過或駁回該建議 若通過的話將由版主或副版主新增版規 並將當初發文建議者的帳號記入"版規大事紀"欽此物理版版主 清純小百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清純小百合 10 發表於 November 10,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0, 2006 由於版主疏失 把之前的大事紀"複製"丟了 因此只有本次的修改大事紀.....原則上此主題不開放版友及會員回覆 若覺得需要開放 請在主題"給物理版的建議"下發文版規大事紀1.放入深藍論壇總責管理辦法 方便版主副版主管理 也方便版友及會員查看 避免觸犯 修改部分文字 接受建議 將版規跟版規大事紀分開...(2006 11/11 AM02:51 版規版本1.03X)2.增加第七條精華文章的定義 補充第六條本版方向定位 (2008 09/13 PM04:24 版規版本1.215M)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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