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咩咩~ 11 發表於 October 1,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 2006 大家好呀,我是音樂版版主。 關於本版的版務規定說明如下:1. 請大家充實文章唷,希望大家能發表對於該作品的評價,能讓討論更有可看性,切勿只有一行文。2. 您的回應字數請勿低於十個字,看到就恕刪了。3. 請勿重複發文和版上聊天唷,看到就殺帖。4. 請勿張貼迫害版權的不法連結、下載點、求檔。5. 希望大家能夠快樂的討論音樂唷~~:E 6. 請各位發表文章的時候,文章一定要分類,否則當無意義文章刪除。7. 嚴禁筆戰、發表無意義之文章和離題文,看到就殺帖。8. 一切以「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 總則」為準,所有文章不得違反。 關於本版 外語流行館 的發文要點說明如下:1. 為了讓討論更多元更加有內文可以讓大家討論及批評,希望貼主題時不要只推團或樂風,希望能因你的喜愛而去說出自己感想使主題有充實感,否則以版務規定第1條刪文處理。2. 大家有喜歡的音樂務必不要貼載點連結,只需把樂手(團體)、專輯名稱、歌曲名稱打出來就好,不要做出違反著作權的任何事情。如違規將比照﹝版務規定第4條﹞辦理。如有情節重大,將比照﹝版務規定第8條﹞辦理並交付深藍管理群懲處。3. 回文時:不要顧慮到太多, 勇敢說出好與壞, 只要修辭不要太Over, 我都會接受, 這裡是音樂評論的自由之地, 我不希望每個人的心聲說出來還要被人康, 但絕不能容忍筆戰文的出現, 假如出現筆戰文或樓下戰(及挑釁)樓上, 樓下回文的那位就比照深藍總則辦理4. 因著作權的關係,如主題是從任何網站引用,請務必貼上引用網址 請各位多多指教 有問題歡迎回覆此文或是PM給版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羊咩咩~ 11 發表於 October 1,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 2006 大家好呀,我是新任的音樂版版主。(PS:拍謝拉~~最近考試多到爆炸....呵呵~~導致沒空上來~~拍謝啦~~) 關於本版的發文大致說明如下:1. 請大家盡量的充實文章唷,不要只有光"推"而已,希望大家能發表對於該作品的 評價,也是要有能讓討論更有可看性。2. 請各位愛好音樂的同好們,不要在板上聊天唷,看到就殺帖。3. 請勿張貼迫害版權的不法連結、下載點。4. 希望大家能夠快樂的討論音樂唷~~ 請各位多多指教:D 有問題歡迎回覆此文或是PM給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SD是毒品 10 發表於 October 1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5, 2006 怎樣才能當板主啊~我想當板主~因為我想創一個只有搖滾的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建人J 10 發表於 October 1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5, 2006 光是文章數就不及格了....你可以先把說明看完阿...再說版主是要用選的不是想開就開想當就當的勸你一句雖然你聽過很多歌不代表你可以用輕蔑的語氣去回文這樣發表的人會難過吧也許這點版主也可以提醒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上官無形 10 發表於 October 1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5, 2006 恩...雖然你好像很有實力但是給意見時口氣可不可以婉轉一點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羊咩咩~ 11 發表於 October 26,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6, 2006 這樣發表的人會難過吧也許這點版主也可以提醒一下我有提醒過....恩(H) 題外話....彰化高中有女生呀??? 是特殊的班級嗎???例如音樂班, 還是本來就開放女生可以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SD是毒品 10 發表於 March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0, 2007 大家好我是新上任的外國音樂版副版主貼文基本大原則如下: 1. 為了讓討論更多元更加有內文可以讓大家討論及批評, 希望貼主題時不要只推團或樂風, 希望能因為你的喜愛而去說出自己感想使主題有充實感2. 大家有喜歡的音樂, 不要貼載點連結, 能把樂手(團體), 專輯名稱, 歌曲名稱打出來就好不要貼上違反著作權的作法(假如違規比照深藍總則辦理)3. 回文時: 不要顧慮到太多, 勇敢說出好與壞, 只要修辭不要太Over, 我都會接受, 這裡是音樂評論的自由之地, 我不希望每個人的心聲說出來還要被人康, 但絕不能容忍筆戰文的出現, 假如出現筆戰文或樓下戰(及挑釁)樓上, 樓下回文的那位就比照深藍總則辦理4. 假如主題是從任何一個網站引用, 必貼網址!!! 著作權!!! 請注意基本上只要外國音樂館的問題, 都PM給我, 版主太忙也要管音樂版的各版, 所以外國音樂版先PM給我或者你認為版主比較好就PM給版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rislih 10 發表於 March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0, 2007 第三條...寫的好這樣有些人只會耍嘴皮子說別人的錯誤...能閉嘴了整天只回那些態度讓他們不喜歡的然而卻又不回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SD是毒品 10 發表於 March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0, 2007 第三條...寫的好這樣有些人只會耍嘴皮子說別人的錯誤...能閉嘴了整天只回那些態度讓他們不喜歡的然而卻又不回文我就是因為這些人, 所以才當外國音樂館副版, 我也因為這些人, 才定出這條放寬標準的版規, 但我也是不希望看到筆戰文: Ex: 這團很廢etc 但說不出屁理由的回文者, 我一定馬上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SD是毒品 10 發表於 March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0, 2007 4. 假如主題是從任何一個網站引用, 必貼網址!!! 著作權!!! 請注意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77315這篇是標準示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羊咩咩~ 11 發表於 March 31, 2007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31, 2007 此公告可能會合併為流行外國版的版規的文章底下因為一個版只需要一個版規公告和發文要點如果副版覺得不妥,請PM給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ada 興 10 發表於 August 16,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6, 2007 追加往後 尋找 廣告 不知如何推薦 想掉人胃口 之類 奇奇怪怪的文章請到服務台 發文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19856沒到服務台發文 看到就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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