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 10 發表於 September 1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7, 2006 第一. 一些要求~1.最好是能天天上線 最少1~2天能上一次2."熱誠" 日本名企業家 松下幸之助先生曾說:做為一個領導者,儘管在許多方面輸給部下也沒關係,但是熱誠這一向絕對不可以輸給他人.知識,才能 不見得要最高,但熱誠這一項必須是最高不可!!! !!! 第二~一些條件~你熟悉這些東西嘛??? 1.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5800 深藍總則2.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69645 成功板舊版規 副版選完後會更新第三~論壇對版主和副版主的要求3.版主(副版主)管理權限:1. 可對管理之子論壇文章進行管理(刪除、移動、置頂、開啟/關閉、分割、合併)。2. 可提名一位副版主,經管理員審查後任命之。3. 版主得提出精華區設立申請。4. 警告違反該版版規之會員。任命罷免辦法:1. 申請既有版版主請至[深藍服務窗口]填寫申請資料,需取得該版所轄之總版附屬同意。2. 申請人之發文數需超過50篇,加入時間須超過15天。3. 每版以一名版主 一名副版主為原則4. 版主有權提名一位副版主,管理員審核後任命之。5. 會員可於連署區提案罷免版主,投票天數10天,採相對多數制。6. 總版得提案撤換所轄論壇之版主(需附屬理由),經管理員批准後執行。7. 採任期制,半年一任,無限制連任次數,每年1/1、7/1舉行徵選,細則公告定之。8. 版主違反下列規定者,得撤銷其職務 A. 違反版主責任:F B. 未能有效領管理所轄論壇者。 C. 行為爭議性過大、經常與會員發生爭執、影響論壇名譽者。 D. 未能有效執行上級命令者。 E. 濫用版主權力者。版主責任:A. 板主有義務對發文把關,凡不適當之文章須於第一時間處理。 B. 板主有權力與義務編輯精華區、導向板面討論風氣。 C. 版主可自行訂定版規,但不可與總規牴觸,牴觸者無效。 D. 該板出現輕微違規或純粹惡意破壞之文章,可警告後直接予以刪除。 E. 該版出現嚴重反總則(人身攻擊、違反法律等),轉移至違規文章區,並予以警告。F. 版主超過5天未上站,管理團隊將發信提醒,隔日內仍未上站且無正當理由者,得解除其職務,累犯前項三次不需告直得直接解除職務。 G. 管理之子論壇超過論壇規定之文章容量,請立即刪減。會員頭銜:以所屬之子論壇版主標示(站長核准者不在此限)PS 1.原則上就這學期來說 我比較希望是四字頭的人來當副版畢竟我們即將要變成老人了(T_T ) (五字頭學弟別擔心 慢慢積累對深藍的熱情和熟晰度 有朝一日會得以展翅的)你看完以上的東西了嗎? 如果有意願者 請在下面寫上你的資料 近期將以投票形式辦理 (如果報名者眾 我會從報名的人數取2~3位進行投票 )暱稱:一週可上網次數:對本版的期望:你的管理模式或方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浪子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6 歐哈哈 看的人好少唷 (留私人訊息給我也可以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MART SON 10 發表於 September 2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8, 2006 浪子是幾班的啊!!可以找之前的版主啊他18班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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