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011g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6 最近要開始寫英文作文了,開始在念基本語句,我看到講義上寫的複句=一個主要子句+一個以上的從屬子句。從屬子句又分為名詞子句、關係子句和副詞子句。然後複句分類裡面的其中一類提到名詞子句可當句子的主詞,我想問的就是,假如從屬子句拿來當主詞了,那主要子句不就不存在,這樣為什麼還會構成複句呢?有一個舉例是這樣的: (That the little boy could play the golf well)(我想括弧裡面應該是名詞子句) amazed me.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大張 11 發表於 July 2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2, 2006 主要子句還是存在呀!!(悄悄講一下"子句"的定義:由幾個詞彙所構成,並具有某種詞類功能的字群,其本身必須具有"主詞+動詞"的構造)名詞子句可當成主要子句中的(1)主詞(2)受詞(3)補語(4)同位語你所舉的就是第一種情況從屬子句很明顯,就是當成主詞使用的"That the little boy could play the golf well"(其中的"That"就是從屬連接詞,用來(1)引導名詞子句(2)連接主要子句和從屬子句)所以從屬子句和連接詞都知道了再來,如果這個名詞子句用"Something"取代就變成了"Something amazed me."對吧!這整句話如果你看清楚,它主要是想說"某件事使我驚訝"所以"Something amazed me."可說是主要子句的部分("主要子句"當然就是說話者最主要想表達的意思囉!!)所以勒,整理一下"the little boy"是名詞(從屬)子句中的主詞"could play "是名詞(從屬)子句中的動詞"That the little boy could play the golf well(Something)"是主要子句中的主詞"amazed"是主要子句中的動詞"That"是從屬連接詞,在這主要是拿來連接兩個句子所以沒錯,一個從屬連接詞連接兩個子句(都具有主詞+動詞結構)的確是個"複句"~!如果有哪裡不瞭,希望再提出來討論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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