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直擊英特爾、蘋果電腦、飛利浦、TiVo-數位生活行銷祕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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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6

數位生活已不再是科幻電影裡的場景,未來五年內更有超過八兆元的龐大商機。台灣廠商想在眾多數位生活產品中脫穎而出,不妨先學學英特爾、蘋果電腦、飛利浦、TiVo等全球品牌大廠的行銷祕訣。

十年,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全球苦等已久的數位生活新世界,即將浮出科技業的下一個藍海!

自從日本家電廠在一九九七年訂定出全球第一個數位家庭標準ECHONET,歷經各家廠商近十年來的努力,數位生活已經不再是科幻電影裡的場景,而是在未來五年內超過八兆台幣的龐大商機。

全球最大企管顧問公司麥肯錫在二○○五年針對「數位家庭」大規模地在歐美市場做了一份消費者市場調查報告。「我們發現,數位影音產品和寬頻連網率都雙雙突破五成,而且大家對數位生活各種應用感興趣的比例比過去都明顯提高,這些數字都表示,數位生活實現的腳步聲,已經愈來愈近了!」參與此項調查計劃的麥肯錫副董事林康雋指出。

面對愈來愈大的市場,同時也意味著有意進入數位生活的科技廠商,將面臨更多的競爭對手。「現在除了電腦和電視之外,我們至少看到上百個科技工具,將成為未來數位生活中心的可能,」阿爾卡特亞太區總裁雷諾達(Christian Reinaudo)指出。

消費者雖然對於數位生活感到興致盎然,但是面對複雜的技術規格和居高不下的產品價格,仍是亟需突破的挑戰。麥肯錫同一份的調查報告顯示,目前消費者只願意花三千元台幣左右的價錢購買數位生活產品。如此低的購買預算,無疑是值得廠商注意的警訊。

行銷,產品普及最大關鍵

如何將數位生活的概念行銷給消費者,將是把這塊市場大餅做大的重要關鍵。

「在相關技術逐漸成熟的今天,消費者已經愈來愈難判別不同數位生活產品的優劣,」IDC全球副總裁歐丹奈爾(Bob O'Donnell)指出,「在市場逐漸成熟的今天,行銷人將取代研發工程師,成為產品普及的最大影響力。」

在這樣的趨勢之下,台灣已經不能再固守只做硬體的代工角色。林康雋指出,台灣在數位生活市場極具成長潛力,然而在行銷上反而略顯劣勢。

「台灣廠商需要去更加了解市場消費者對於數位生活的需求,發展出一套行銷策略,來提供更簡單易懂的解決方案,而不要只是賣一個硬盒子而已,」林康雋表示。

台灣廠商要如何在數位生活眾多產品中脫穎而出,不妨先以全球品牌大廠為師,學學他們數位生活的行銷祕訣。

以英特爾為師:簡單,是最好的設計

太多複雜不需要的功能,讓數位生活概念產品的價格居高不下,也讓消費者對於數位生活感到卻步。

「消費者對於生活品質提升的需求,永遠都是在的,只是他願不願意掏出這麼多錢、花那麼多心力去做,」資策會MIC主任詹文男認為。

在全球帶頭衝刺數位生活市場的晶片廠商英特爾也意識到這個問題。

今年,英特爾除了砸下超過一百億台幣以上的行銷預算,強打數位家庭產品應用晶片「Viiv」,還製作了厚達六十五頁的文件規範,協助合作廠商如何去設計友善的使用者介面。

「使用者介面必須是非常簡單易懂,而且有一貫性設計的,」英特爾數位家庭事業群總經理麥當納(Donald MacDonald)說,「你不會希望在用遙控器看電視的時候,突然要你輸入使用者代號和密碼,因為這就要用到鍵盤了,消費者不會想要去學這麼多種取得內容的方式。」

以蘋果iPod為師:去除濃濃的科技味

如果聽聽蘋果電腦總裁賈伯斯(Steve Jobs)怎麼賣iPod隨身聽,就能了解iPod為何可以榮獲CNET精選過去十年全球最佳數位生活產品第一名。

賈伯斯在首次推出硬碟容量三○GB的iPod時,並不像大多數工程師出身的科技公司執行長,只專注在令人麻木的規格數字,反而很清楚地解釋,「三○GB的硬碟容量,代表可以裝七千五百首歌、二萬五千張數位相片、或是七十五小時的影片。」

「他賣的是一種使用經驗,實際告訴消費者iPod可以帶給他們的好處,」美國《BusinessWeek》特約作家基洛(Carmine Gallo)指出。

「要成功行銷數位生活概念的產品,就不要在產品介紹中提起『數位』這個字眼,」IDC全球副總裁歐丹奈爾提醒。

這樣的看法聽似弔詭,但根據IDC的調查顯示,過去由男性為主的科技產品消費族群結構已經改變。

如今,數位生活產品已經被視為「家具」,採購的決定權反而落到女性身上。要說服這些沒有科技狂熱的女性消費者,需要更軟性的行銷語言。

以飛利浦為師:將文化融入科技產品

「科技廠商還是都有個通病,把科技當成工具在研發,沒有將自己當成未來文化的塑造者,」飛利浦設計中心台灣區總監陳禧冠認為,人要藉由「數位」工具,創造出更好的「生活」文化,才真正叫數位生活。

「研發工程師都只想著要比別家多加入什麼功能而已,沒有回過頭看看消費者真正要什麼?」陳禧冠觀察。

現在是要將設計權還給消費者的時候了!

飛利浦去年得了五項設計大獎的數位相框,當設計人員一開始著手設計產品時,並不像一般企業,先端出市場報告和競爭者產品的規格來研究,而是進入飛利浦用多年時間建立出來的消費者標本資料庫,解讀目標消費者要什麼。

在這個資料庫中,有上千筆全球各地的消費者行為分析資料,資料詳細到這些人愛開什麼車、愛吃什麼料理都有。設計師依據潛在族群的需求設計出產品之後,還會再找消費者來親自試用。陳禧冠指出,其實八○%的消費者根本用不超過科技產品二○%的功能,「人類的需求不一定是跟著摩爾定律在走的。」

「科技以人為本的口號人人會說,但是在實際上怎麼去找出人真正的需求,才能真正跳脫技術競賽的迷思,」陳禧冠表示。

以TiVo為師:善用體驗式行銷

「數位生活的經驗是一個全新的消費者使用習慣,如果單純用說的,是非常困難去表達的,因為數位生活到今天還不是常態,但是如果能夠提供體驗的機會,消費者一定會愛上它,」英特爾數位家庭事業群總經理麥當納說。

在美國擁有超過四百五十萬用戶的智慧型錄放影機TiVo,能成功打入美國家庭,就是善用體驗行銷的成功典範。

TiVo在成立初期時還沒沒無聞,公司試著把很多產品送給好萊塢的明星和編劇試用。因為產品好用,到了美國傳統送禮的聖誕節前夕,這些好萊塢大明星叫司機開著加長型禮車停在3C賣場的前面,問店家有多少台,要全部買下來送給親朋好友。此外,編劇也開始將TiVo寫到電影劇本和脫口秀節目中,等於是免費幫TiVo品牌做了最好的行銷。

「我們把這些試用產品當作一種投資,當產品真正打動消費者的心的時候,行銷力自然而然就會出現了,」TiVo替您錄(TGC)董事長錢大衛指出。

TiVo自從去年進入台灣市場後,也複製這樣體驗行銷的手法,同樣逐漸在名人圈和科技園區內發酵。「在數位生活中,消費者喜愛的東西,有九○%都是一樣的,要不然過去幾十年來不會全世界的人都看電視,」錢大衛說。

台灣廠商過去在科技產業的成功,也能在科技家電匯流的數位生活市場上複製嗎?面對數位生活的新戰場,台灣科技業需要擺脫過去的設計思維,更需要創新的行銷策略。

轉自:天下雜誌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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