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Posted March 1, 2015 Report Share Posted March 1, 2015 (平板排版見諒)忘了什麼時候認識了你,在網路上,第一次見你則是一月的時候,在淡江的紅27的站牌旁,那一天,我生日。那次見你是為了什麼呢?挾著好奇進了你的房間,好像本來就不可能沒事的一絲不掛,完事後說再見,意思大概是再也不見,可是我們隔了幾天又見了第二次、第三次,第三次時我在你那過了一夜,幾句擾亂人心的『我愛妳』,於是我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對事情判斷,然後,不得不承認的是沒有多久我就愛上了。你說,你有女朋友,不過你沒有那麼愛她,你說,你比較愛我,你說,你現在只想跟她好聚好散,你說,說了好多好多,我也樂於被哄,但終究是得看向現實,我說,我不是你女朋友,她才是。感情不能比較,愛不分多或少,愛是人的一種自由、一種權利,我沒資格叫你不愛她,唯一能做的,便是好好的愛你,只求現在的自己不會後悔,沒有遺憾,自己選擇自己想做的事,很甘願。(發文沒有要討罵討拍,只是最近太悶了,或許這樣真的很蠢吧QAO) Link to post Share on other si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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