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hpig~狂者 10 發表於 June 1,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 2006 老實說,這次的成發真的非常混亂!<1>靜態展時,攤位位置擺設怪異,與移動路線不太符合.<2>展出結束時,用具的回收也沒啥秩序.且想看動態展的高二們,必須跑東跑西把重要物品安排妥當才離開,著時辛苦.<3>動態展時間則遠遠超出預定時間.為什麼??而且表演途中,某表演者們要求再表演一次,這也是預定的嗎???<4>5:10分過後,開始有人想回家,或趕著去補習了.在沒有管制的情況下,大家三三兩兩作鳥獸散.關於這點,似乎始終沒有辦法取得完美的平衡.不能因為成發害別人不能補習或回家,又希望每個社團的辛苦成果能"有目共睹".是不是應該好好思考最好的方式解決?希望不要再有衛兵擋在門口阻止別人離開,或最後剩下約2ˋ30人看表演.<5>等人差不多走光後,你會發現本來座位的地方,只剩下一片片折成各種形狀白紙.如果再瞧仔細一點,會發現那是...節目單...往上到6樓,失物可就五花八門了!數量最多的是水未喝完的水瓶,再來有便當盒ˋ不知裡頭裝啥的紙盒ˋ殘留幾顆珍珠的甜味紙杯ˋ外套ˋ某社評鑑本(不只一社,且裡頭夾著許多東西)ˋ很像是拿來練某種武術的黑色重物ˋ樂器的塑膠套ˋ某種很像肚兜的布料...多麼繽紛!撿垃圾前,在下還是經歷千辛萬苦,才在某巨型摺疊式籃球框架的陰影後方,找到一個沾滿灰塵的黑色大垃圾袋.非常明顯"它"不是事先準備的.而且"它"第一個裝的垃圾,是地上的希米露粉圓殘渣...黏得恰到好處!<6>環視四周留下幫忙收拾那"默默的一群",其所屬社團並無"規律性"也就是說,各社間沒有先安排好誰該留下來幫忙收拾.而是非常隨意地看心情ˋ湊人數!令我驚訝的是,留下來的人竟沒有高一生?!***如果想要活動辦得一次比一次好,事後的檢討功夫絕對不能省.檢討,也絕對不是單方面的指責誰,或者只從一個角度看事情.我想知道,到底,進步了沒?***有多少人在罵陳老師的時候是搞得清楚狀況的?有多少人在快樂地欣賞完表演後願意留下來幫忙?還沒反省就指著別人胡亂辱罵,失禮批評的"你",真的有資格指責別人嗎?一_一狠 附註: 深藍成淵版,好像越來越失去其存在意義了... 回來的人越來越少,內容亦越來越少. 交流?心意真的傳達到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兩顆大樹 10 發表於 June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 2006 關於這點其實我們在校版內我們算是普通大部分的都是只看不回沒有剛創立時的熱鬧也是無可奈何的嘛^^"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niculawolf~* 10 發表於 June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 2006 相信我....如果照新上任的xx會規則...(抱歉忘了全名)會更少人...為什麼呢!?因為版主會變相的由學校指派...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兩顆大樹 10 發表於 June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 2006 這個...選版主的人是站長^^"等下次的板主申請 只要資格夠 有心為大家服務的一樣都可以報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niculawolf~* 10 發表於 June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 2006 妳沒看過新出來那本規則嗎= =....上面看起來就是說...成淵版版主事由學校指派...做不好由學校撤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香檳 10 發表於 June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 2006 最初由 caniculawolf~* 發表妳沒看過新出來那本規則嗎= =....上面看起來就是說...成淵版版主事由學校指派...做不好由學校撤職... 你說的XX會的章程我看過唷!您所說的條文根本就不存在,本版版主是由本校學生自願擔任,而且須經過站長和管理群的認可才可以,並不是說由校方說當就當的。所這項傳聞根本就是"芭樂"呢∼而章程中有提及淵中版版主的條文似乎也被刪除了。更何況版規和站規上也有明文的相關規定存在,所以您所聽之傳聞是子虛烏有,謠言應止於智者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niculawolf~* 10 發表於 June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 2006 學生代表聯合會 章程總攬第3頁 第五章 第23條爲使代聯會能符合學校現況 多方面了解意見 代聯會可於各班推舉之班代表外 向台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學生事務處申請召集校內特別代表 誠如"台灣深藍學生論壇-成淵高中版版主"等等 但是否召集 由台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學生事務處決定 且所召集之特別代表須經該班導師與學務主任同意 並參加與之有關組別第3頁 第五章 第24條代聯會下各組 所邀之各界代表 誠如"台灣深藍學生論壇-成淵高中版版主"等等 在期間若有本章程第四章-代聯會成員之解職第22條 規定事情之一者 由台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學生事務處宣布解職第2頁 第四章 第22條 代聯會成員之解職非中華民國國籍或休學.轉學.遭開除學籍處分者在任期中遭記小過以上處分者在任期中 有必修科目成績低於及格標準在任期中 操行低於七十五分者因事故不能視事 經確任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香檳 10 發表於 June 2,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 2006 條文中並沒有說由學校指派版主為何人,其意應為邀請版主參加代聯會議並提供意見做參考,畢竟淵中版人數也不少咩∼而且章程中還有一些相關的規定,並不是光看這幾條就可以下定論的。至於版主決定權仍然如之前所說,更不可能是學校單方面說推就推的。至於後面的條文應該是說要解除之前對版主的邀請的相關規定,不過有些條文應該在正式章程上不會出現,畢竟這些都只是暫定的草案︿︿不然選那些審定委員要幹麻呢?一_一狠喔對了,陳老師事件的實情可能得請當事人出來說清了一_一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niculawolf~* 10 發表於 June 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 2006 由台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學生事務處宣布解職這點就很像在挑人了吧...雖然說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我實在想不出來沒有中華名國國籍 (話說護照都改台灣了) 和成績沒到標準..為什麼不能擔任版主!?自己辭職就算了....重點是由學校解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香檳 10 發表於 June 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 2006 他並沒有說要解除深藍論壇淵中版主的職位阿,應該是說停止邀請版主的意見提供之職位吧一_一狠 至於其他規定則不予置評: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niculawolf~* 10 發表於 June 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 2006 那這基本上就是玩文字遊戲啦...他也可以說是解除版主職位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抽筋的達達* 10 發表於 June 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 2006 深藍任何版主職位均由管理團隊審核絕對不會有學校指派的問題產生除非此版並無版主而學校剛好請會員申請版主一職以上才有可能出現學校指派的問題而規章內並無版主職位由學校指派的意思而是說邀請校內代表例如成淵高中校版版主這只是邀請並不是指派擔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niculawolf~* 10 發表於 June 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 2006 達達 (還是習慣咪咪= =) 謝了純粹對上面規章不滿=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相逢何必曾相識 10 發表於 June 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4, 2006 的確@@學長倒是有找我當板主,只是個人雜物繁忙,不克勝任就是了這個版是一屆一屆的傳承大概要從宣導工作做起吧........個人有種感覺啦.....應該算是罪惡感吧從九年一貫我們這屆下來,不管哪所高中這屆的素質似乎與從前有明顯落差至於未來........我也不大想多說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estpiggy 10 發表於 June 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4, 2006 最初由 相逢何必曾相識 發表的確@@學長倒是有找我當板主,只是個人雜物繁忙,不克勝任就是了這個版是一屆一屆的傳承大概要從宣導工作做起吧........個人有種感覺啦.....應該算是罪惡感吧從九年一貫我們這屆下來,不管哪所高中這屆的.............(論壇訊息:引文過長 恕刪) 毛哥!!!沒錯...我也這麼覺得@@唉....我們這屆會的東西太少了...而且責任心也比前幾屆還要差了~"~我們真該好好的檢討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子翔 10 發表於 June 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7, 2006 樓上上的同學別生氣了放輕鬆點至於你說的規則目前還在修正籌備當中希望你先等等不過根據我的了解代聯會第一次籌備會議時第二類人員這個項目就已經刪除了----------我叫分隔線----------當初設那個規則的原因是這樣的代聯會本來除了班代之外是有希望深藍版主一起參加會議討論,畢竟它比較了解深藍板上的動態但是版主未必會是班代要進入代聯會討論如果又透過班代不是很麻煩於是才想出第二類人員這個名稱讓深藍板主可以跳過連署等等程序直接將深藍上的消息在代聯會上提出最後再往上呈送,讓學校了解同學意見所以這規則一開始就沒有想要"任命"深藍板主或是"干預"深藍的一切事務畢竟深藍是獨立於學校留言板外一個大家可以發表意見的地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niculawolf~* 10 發表於 June 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8, 2006 第一次籌備會!?領規則那本的那一天嗎!?我記得並沒有刪除喔(話說我代替班代去....回來才發現)只是單純對那段文字的意涵不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子翔 10 發表於 June 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8, 2006 第一次籌備會議是選出籌備委員跟主席當初籌備委員就有共識要刪除此條規定正式提在會議是第二次才對至於規則正式的也不會有這條的存在我們就原諒當初寫這個規則的人考慮的不夠詳盡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yhpig~狂者 10 發表於 June 9,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9, 2006 喂喂喂!你們幹麻在我的主題討論與主題無關的事啊?!要版聊請另闢主題,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明 10 發表於 July 1,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 2006 <3>動態展時間則遠遠超出預定時間.為什麼??而且表演途中,某表演者們要求再表演一次,這也是預定的嗎???你一定也沒在看表演吧,那群重來的表演者是因為舞跳到一半就被卡歌了,對於台上的人來說不就是要有一個完整的結束,表演才不會失去意義嗎?換做是你,被卡歌時的感覺,一定也會很不知所錯的。而想要再做一次完整的表演,反而還被人潑冷水,作何感想?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yhpig~狂者 10 發表於 July 7,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7, 2006 剛好沒看到被卡歌那一段,閣下以為我是故意的嗎?況且無論如何,您們還是有在舞台上表演的機會.無須為一點點挫折就罵東罵西批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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