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無敵小籠包 10 發表於 March 16, 2014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6, 2014 我在個人申請階段報考了 政大德文、法文系系上要求繳交的個人資料表裡有一欄是”外語學習經驗“補充說明是:(英語或其他外語學習經驗,可簡單列舉程度或告知通過檢定項目 含標點符號不超過500字)請問各位大大 像這一欄要怎麼填寫?可以填寫參加過的外語活動嗎?(比如:英語舞臺劇、英文演講、接待外國友好學校之類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