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渣小工 17 發表於 June 2, 2013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 2013 深藍論壇公告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2 年 06 月 02 日發文字號: 深藍 職 字第B154 號速別: 普通件附件: 管理團隊法主旨:美術暨設計交流版版主 天邪鬼弱虫 即日起撤銷版主資格。 說明:1.查 美術暨設計交流版版主 天邪鬼弱虫 已違反管理團隊法二.2條文之規定論壇第二職等(含)以下管理人員至少需五天上站一次。若無法上線,請依規定辦理請假,未上線經站務部提醒達三次或達十日未上線,站務部有權拔除其職。2.此人事案已經由論壇 站務站長=冰河=同意後執行。論壇行政管理員 特助小i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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