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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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多重器官衰竭、沒有意識並且躺在病床上好幾個月的老人,藉著精密的儀器勉強撐著一口氣。

終於她的主治醫師決定漸漸的停掉一個又一個的治療,加速死亡。

醫師的理由是"公平分配醫療資源",是否合理?

當今天死亡與明天死亡沒有分別時,那麼這份醫療資源應該分給更有需要的人

最終,老人死了,但是她只是從有心跳數據到沒有,這樣真的算是死亡?

或是說從她註定永遠昏迷,僅剩一個數據時,便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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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臨終照護的這一塊,比起積極的治療,更重要的是病人生存下去的品質。"公平分配醫療資源"絕對不是唯一的考量。

在一些案例中可以發現,家屬希望病人可以活下去的理由有些不單單只是能多陪伴他,很多病人到了這時候已經陷入昏迷,但是有些家屬為了補償過去對病人的虧欠,或是報復病人(!)而持續拖延他們的生命,更有甚者,是為了續領一些福利退休津貼,或解決遺產分配問題而不讓病人死亡。這些都是醫師不樂意見到的,更何況是成為這些行為的幫兇。

我不太了解最後一個問題,死亡是蠻實際的程序,必須由醫師開立死亡證明,從醫師認定的時間開始,就算是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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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現在真的都是以心搏來判斷死亡

但有心跳就等同活著?或說只是有心博、靠呼吸器起伏的屍體?

這真的是在醫學院一定會接觸到的醫學倫理啦

不要說現在的社會,老實說連我家觀念都有點太保守

想當初我爺爺臨終前,被糖尿病折磨到嚴重感染、截肢、休克

人都沒任何意識了,但我家人就是不肯放他走= =

死前最後一天還在做全大腿截肢手術....

老實說,我覺得爺爺早在心臟停止更之前就走了

也誠如樓上所說

安寧照護是亟需普遍推廣至社會的臨終照護

與其不計代價搶救生命,現在更重視減少臨終患者的痛苦

是一種尊嚴與生活品質大於生命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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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真是一個深奧的問題...

我個人是認同那個醫師的啦。

樓上那句"有心博、靠呼吸器起伏的屍體"真是形容的太好了!

就是死亡嘛!

現代醫療反而使病人顯得更沒尊嚴了,連死亡的權利都沒有,還得繼續跟活人爭那些身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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